文_林元辉
被“感激”打趴的教育局长
文_林元辉
“本院认为,被告人江道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款物价值人民币66.6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江道平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配合办案机关积极筹措退还赃款13.9万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江道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江道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8万元;二、被告人江道平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3.9万元,依法上缴国库;三、继续追缴被告人江道平非法所得人民币54.7万余元上缴国库。”2015年4月7日,随着审判长的庄严宣读,曾经手握当地教育大权的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工委原副书记、教育局局长(副处级)江道平站在被告席上神情黯然、萎靡沮丧。
福州闽侯县多山多丘陵,同时兼有山区、半山区和平原三种地形,山地海拔大多在800米以上。近年来,由于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影响,闽侯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不断减少。在既定生师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一些规模小的山区学校教师编制相应萎缩。长期以来,因为交通、生活不便等各种原因,许多教师不愿到偏远山区学校任教,“削尖脑袋走关系,求下山、调进城”,导致平原学校教师爆满甚至超编,而山区学校教师缺编严重,出现了城乡师资力量失衡的现象。
“平原学校强,山区学校弱,半山区的较弱,是我县教育长期以来不容回避的问题。”时任闽侯县教育局局长的江道平曾坦诚地说。“山区、农村学校缺教师,怎么办好教育?这个问题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深度思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保证经费投入的同时,还要解决‘人’的问题!”江道平信誓旦旦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表示,将通过推行教师校际交流、轮岗等政策让越来越多的优秀教师走向边远、山区学校和薄弱校。
但如何解决“人”的问题?江道平面对人情社会的也颇为无奈。大湖中心小学位于闽侯县北部山区,地理位置偏远,在该校任教的黄某谈了几个对象,都因工作地区条件比较艰苦,交通不便而告吹。随着女儿年龄越来越大,父亲黄某龙为女儿的婚姻大事操心得每晚都睡不好觉。情急之下,2012年年初的一天,黄某龙贸然来到教育局,找到素不相识的局长江道平,向江道平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后,泪流满面地向局长诉说自己的烦恼,一再恳求局长帮忙把女儿调至交通较便利的学校。面对黄某龙的苦苦哀求,江道平不得不答应黄某龙:等他女儿符合条件了,会考虑其调动的问题。
之后,黄某龙有事没事就给江道平打电话,每次都向江道平提起女儿调动的事,江道平每次都答复他“等你女儿条件符合了一定会考虑”。2012年9月,黄某怡如愿以偿从大湖中心小学借调到南屿小学。黄某龙知道是江道平帮忙的结果,就想着要好好感谢江道平。2013年春节前,黄某龙准备了20000元及一些海鲜,在大儒世家小区门口送给了江道平。
郑某香原系闽侯小箬中学教师。2004年结婚后,因工作地点离家很远,平时都是住在学校里,周末才能回家,生活很不方便。2008年,郑某香托舅舅朱某震找关系帮忙将其调到离福州较近的学校工作。同年8月份,郑某香如愿从小箬中学调到闽侯八中任教。朱某震告诉郑某香,此次工作调动是在江道平的帮助下才实现的。郑某香对江道平一直心怀感激。2009年和2010年春节前,郑某香通过朱某震两次送给江道平超市购物卡计6000元。
2006年,闽侯荆溪中学因教师超编情况比较严重,该校被纳入了教师分流学校的范围。听到这个消息,时任荆溪中学教务处副主任的叶某东睡不着觉了。按照惯例,夫妻二人在同一学校任教的必须要分流一个到其他学校任教。叶某东的妻子是荆溪中学的政治老师,他家当时住在荆溪中学,孩子也比较小,需要妻子留在荆溪中学方便照顾,所以他不希望妻子被分流出去。更让叶某东难以入眠的是,他一直在盘算,趁这次分流机会,自己调整到其他学校捞个更高职位。经多方打听,叶某东找到了与江道平关系很铁的表姐赵某芳。叶某东向赵某芳诉说自己的困境,并恳请表姐在江道平面前多多美言。
“江局长,荆溪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叶某东是我表弟,这次学校教师分流、调整,如有机会,请提拔叶某东当副校长,只要能提拔,到哪当都可以。”2006年的一天,赵某芳找到江道平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2006年8月,闽侯县教工委召开学校人事调整会议,江道平提议由叶某东担任大湖中学副校长,其他参会人员表示同意。不久,教工委发文任命叶某东为大湖中学副校长,叶某东的妻子也顺利留在荆溪中学任教。“不甘寂寞”的叶某东在大湖中学这个山区学校工作了几年后,又想调到平原地区的学校。2011年起,叶某东多次找到表姐赵某芳,恳求帮忙再找江道平说情。
2012年7月的一天,赵某芳带着叶某东来到江道平的办公室。“江局长,叶某东是我表弟,在大湖的山区学校担任副校长有五六年,符合干部交流转岗条件,他爱人在荆溪中学任教,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能否考虑将叶某东调到平原地区的学校任职?”赵某芳直接向江道平提出了要求。2012年暑假前,在研究人事调整的教工委会议上,江道平提出鸿尾中学副校长位置空缺,建议将叶某东调过去,参会人员也都表示同意。为了感激江道平的帮助,叶某东利用向江道平汇报工作的机会,先后两次共送给江道平8000元。
2010年年初,时任闽侯白沙中心小学副校长的张某远得知闽侯县教育系统准备提拔、调整一批校长正职,当时他担任白沙中心小学副校长已六年,想借这个机会扶正。于是借口汇报工作,请江道平给予支持和关照。2010年8月份,张某远被任命为箬小中心小学校长。张某认为,江道平作为县教育局一把手,对提拔他的态度很重要,张某远很感激江道平。2011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张某远都提前准备装好现金的牛皮信封,趁汇报工作送给江道平,这样三年共送了9000元。
谢某春于2009年7月从三明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毕业,当年参加了闽侯县的教师招考,虽然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但因成绩在名单中列倒数第二,要想进入六个人的最终入围名单非常困难。谢某春的父亲谢某震非常着急,拐弯抹角找到担任闽侯大义中学校长的远房亲戚林某烽,恳求林某烽帮忙向江道平说情。
林某烽向江道平介绍了谢某春考试的情况,恳请江道平在谢某春面试时给予帮助。在江道平的指点及帮助下,谢某春的面试成绩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顺利通过教师招考并分配到闽侯县洋里小学任教。同年9月初,对江道平心存感激的谢某震用牛皮信封装了8000元塞在茶叶盒里,托林某烽送给江道平。“因为茶叶盒里装有钱,那天我受谢某震委托将茶叶送给江道平时,还特意提醒江道平,这茶叶很好,一定要留着自己喝。走后,江道平发现茶叶盒里有钱,打电话给我,要把钱退还给我。我说我已离开了,过了几天,江道平又给我打电话,说要把钱退给我。我对江道平说这是谢某震的一点心意,请务必收下。”林某烽回忆道。
在三明市三元区实验小学教书的邓某珠一直为与丈夫两地分居而苦恼,急切想回福州地区工作。2012年4月,邓某珠了解到闽侯县教育局招考小学教师,且名额比较多,就向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投递了个人应聘简历。同时,她也找了姑妈邓某英帮忙找关系,后邓某英告诉她已经和闽侯县教育局的领导打过招呼了,让她放心去应聘。2012年8月,邓某英接到前往闽侯南屿江口小学工作的通知。得知江道平是自己的“大恩人”后,2012年国庆期间,邓某珠通过邓某英约了江道平到福州梅峰路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饭,饭后将事先准备好的一袋茶叶和一袋装有20000元现金的保健品盒送给了江道平。
案发后经纪检部门查证,江道平在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在项目建设、教师调动、职务提升、招考录用、职称评聘、新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从中收受数十人贿赂,共计约66万多元。
参与此案经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很多落马官员都是先收钱后办事,江道平有点不一样,他收取的大多钱物,都是在事情办好后,当事人及其亲属送上的“感激”。但看似人情社会的“感激”,却往往触犯了法律,这不得不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