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11月,党中央召开了高规格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总书记提出了确保在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扶贫开发过程中,金融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本文围绕如何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部分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 扶贫 环节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四个全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十三五”时期各地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金融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在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抓好“转变观念、营造生态、扶持产业、创新品种、加强保障”五个环节。
一、金融扶贫的有效路径探索
(一)抓好“转变观念”环节,就是要普及金融知识、更新保守观念
要富口袋,先富脑袋。贫困户要在金融支持下脱贫致富,首要条件是了解必要的金融知识,这就需要广大金融部门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贫困户采取差异化的宣传手段,可采取通过网点显示屏滚动播放、村级惠农服务点专栏宣传、进村入户交心谈心和发放宣传手册传单等,全方位大力宣传国家精准扶贫政策、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及服务、支付结算、个人征信、人民币反假等金融知识。同时,各银行也要打破“救急不救穷”的保守观念,切实把扶贫支农当成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
(二)抓好“营造生态”环节,就是要培育信用农户、营造良好生态
无论是普通农户还是贫困户要想获得信贷支持,首先要进入授信门槛,进行评级授信。但因为贫困户的特殊性,应有针对性的出台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确保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都有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手册。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如金融自助设备、小额取款服务、现代支付工具等等,共同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三)抓好“扶持产业”环节,就是要扶持新型主体、推动产业发展
大多数的贫困户本身创业能力有限,更多的还是需要通过就业,特别是就近就业来脱贫,这就需要根据地方实际,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农业生产也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吸纳更多当地贫困户就业,另一方面,广大贫困户基本都具备农业生产技能,不存在技术门槛。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扶贫可以通过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实现,同时,这也是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四)抓好“创新品种”环节,就是要创新信贷品种、对接扶贫需求
广大贫困户贫困原因不同,脱贫路径也不同,有的可以自主创业,有的可以就业,有的需要改善生产条件,有的需要提高劳动技能。这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脱贫计划的贫困户,精准施策,提供多样化的信贷品种,对接不同的扶贫需求。如对有创业条件的可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普通贫困户可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异地搬迁的贫困户由政府集中统一办理搬迁扶贫贷款、对贫困大学生可以扩大助学贷款的覆盖面,不仅仅是解决学费问题,还可将基本生活支出覆盖在内,确保贫困大学生在就学期间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
(五)抓好“加强保障”环节,就是要加大保险覆盖、完善保障体系
金融扶贫要有可持续性,就一定要遵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即企业都是逐利的,信贷支持也是一种商业行为,需要能安全收回、覆盖成本。所以普通的信贷产品只能支持贫困户的生产需求,但是对于还有一部分没有劳动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就需要社会保障来兜底。另外,对于其他正常的农业生产生活,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如针对各种农业生产的险种、针对生产生活设施的财产保险、针对人身安全的险种、针对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等。
二、存在的困难
(一)精准扶贫的信息共享有待加强
金融机构一方面存在与扶贫对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机构对需要扶贫的对象信息掌握不够,需求把握不够,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不能有效对接。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各部门间信息也不对称,对地方的扶贫规划、实施方案等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金融支持无法及时跟进。
(二)金融扶贫的风险补偿机制欠缺
农业担保基金、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不完善,银行扶贫信贷投入缺乏风险分散及补偿机制。再则,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往往也财力非常有限,无力提供足额的风险补偿资金,对扶贫贷款资金安全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
一是金融机构普遍还没有专门针对扶贫对象创新出台相应的信贷产品,无法满足贫困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另外部分银行信贷准入门槛较高,贷款申请需逐级上报分行,流程繁杂、耗时较长,容易导致申请人错过贷款的最佳使用时期。二是三农保险推广力度不大。在农村地区,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是是高风险行业,迫切需要各种贴合农户生产生活实际的保险产品来预防风险。
(四)产业基础薄弱发展转型缓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慢,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较低,生产方式原始粗放,效率不高。部分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扩大经营规模的自主意识。工业企业多属粗加工企业,位于产业链上游,转型缓慢,加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低,发展后劲不足。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要在金融机构与包括扶贫办在内的政府各部门间建立健全贫困户基础信息共享机制,方便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国家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投入情况,促进金融精准扶贫真正落实到户。
(二)加大财力支持,落实风险补偿资金
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无力负担风险补偿资金,从而造成金融支持不足,继而群众脱贫缓慢,更加剧地方增收困难。为破解这一恶性循环,建议考虑由中央统筹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划拨专款专用为当地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三)加快保险覆盖,保障农户生产生活
虽然目前国家已对农业保险出台了力度较大的补贴政策,但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房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农村保险服务的制度性政策还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些业务的发展。建议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原则,完善政策扶持措施,采取财政和税收优惠结合的方式,加快发展三农领域的商业保险业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四)优化信贷流程,支持产业发展
农业产业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时效性,商业银行应优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链条,防止由于贷款延迟使农业企业或农户错过了生产时效。在贷款办理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一”,即:“一次集齐资料、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让客户一次入行即完成贷款所有手续,并拿到贷款,解决了农民往返奔波的实际困难,方便了客户同时,对专业大户较为集中的支行,信贷管理部门直接进驻支行,进行现场调查、审查、审批,缩短业务链条,提高办贷效率。
作者简介:叶红梅(1968-),女,湖北荆州人,汉,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