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典兵
争做林北川式的“四有”好干部
文|朱典兵
林北川,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书记,作为我省唯一成功入选2015年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是我省广大党员干部中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先进典型,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心怀“四有”县委书记中的杰出代表。
2012年初,国电海南西南部电厂落户乐东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管理混乱,经济止步不前。在此背景下,年届55岁的海口市政协主席林北川同志临危受命,担任乐东县委书记。在3年时间里,他不辜负组织重托,满怀对54万乐东百姓的深情,不忘初心,发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拼搏进取精神,将一个经济基础差、社会综合管理问题突出的边远闭塞之地打造成了一颗文明卫生、活力四射的“西南明珠”。林北川同志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严”的境界,什么是“实”的作风,为我省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从政标杆。
一是不计名利方显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之本。试想,作为一名55岁的省会城市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在明知职务已是“天花板”的情况下,如果是为了名利,他没必要放下他人看起来很“舒服”的岗位去接手乐东这一“烫手的山芋”。县委书记干得再好,受年龄所限也没有晋升空间了;干得不好,那是政治上的“自残”。这事放在谁身上都会前思后想、瞻前顾后,但林北川二话不说,立即赴任。这体现了一名党员干部至高的党性修养水平,不为做大官,只为做大事,为了党的事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二是敢于担当彰显党员干部律己用权之严。在现代社会,官职是为民服务的平台,有职必有权,权力是为民服务的工具。但权力是把双刃剑,只有握在严以律己的人手上,才能保证不被滥用,否则就会滋生腐败。有权必有责,也必担责,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这既是现代法治社会权责一致的要求,也是心中有责的体现,更是优良的官德表现。
临危受命者更须律己、更须秉公用权、更须具备敢于担当的精神,否则会使党和政府失信于民。林北川同志在面对干部不敢干事、不敢入户做群众思想的艰难局面下,他冒着危险到“钉子户”家中做工作,终使项目落地;在面对自己驻点镇的卫生工作排名落后时,他通过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公开检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终使昔日“脏、乱、差”的县城获评省级卫生城市;在面对关系复杂、拆迁难度极大的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时,他决心要解决十几年没人敢碰、几届政府一直想做而未能做成的民生实事;在“宁拆一间房,不拆一座坟”的习俗之地,广大群众在21个月之内自觉迁坟11.2万座。乐东正是有了这样一位严以律己、公正用权而又极具担当精神的好书记、“好班长”的带领,党委政府坚持把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全县人民才有了实实在在的幸福获得感,才有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三是功成不必在我尽显党员干部谋事创业之实。在乐东干部的眼里,林北川是个“不好找”的人,因为他90%的时间都在基层。他曾经先后两次将办公室放在乡镇,下乡常带着“三件宝”——草帽、水杯和手电,走到哪就与老乡们聊到哪。他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谋事创业、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的棘手问题,从而打开了工作局面,进一步夯实了我党执政根基,进一步筑牢了经济腾飞的基础。面对各沿海市县房地产火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需要财力支撑、不少开发商主动上门寻求合作的情况,林北川同志异常冷静,守着“清贫”不卖地。他认为主政者要力戒急功近利,自觉抵制一切浮夸风及“形象工程”,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体现了“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尽显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谋事创业之实。
(作者单位:海南省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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