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
摘 要:金融海啸的爆发根源在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是信用杠杆交易破坏力的体现。金融海啸不仅使美国陷入经济危机,同时也使全球资本市场遭受重创,让人不得不思考信用交易存在的破坏力与威胁。作为信用交易体系中的一员,融资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本文将通过分析金融海啸的相关内容、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特点,从金融海啸的视角探讨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关键词:金融海啸;融资融券业务;潜在风险;研究
一、引言
金融海啸爆发的主要表现包括大部分金融指标的恶化、商业破产数显著增加、货币币值出现大幅度的贬值、国家或地区的失业率急剧增长以及社会经济普遍萧条等,甚至会引起国家政治层面的动荡,因此金融海啸的破坏力是巨大的。目前学术界和经济界认为金融海啸产生的内在原因主要包括国际经济的失衡、货币体系的扭曲和国际游资的攻击等,外在原因则直接表现在信用交易制度的潜在风险等方面。因此,从金融海啸的视角分析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二、金融海啸概述
(一)美国金融海啸造成的影响。拥有158年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宣布申请破产保护,这不仅成为了美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破产申请案例,同时也成为了金融海啸爆发的导火索。雷曼兄弟曾经在美国连续40年独占抵押贷款债券业务之首,在一周的时间里股价暴跌77%,次贷亏损的情况愈演愈恶劣,一年内公司股价下跌了近95%。其次,华互银行的倒闭成为美国历史上倒闭的最大规模储蓄银行,这些现象的发生都预示着美国金融海啸将全面爆发[1]。
受到美国金融海啸的影响,伦敦股市、德国法兰克福股市、巴黎CAC40股市以及俄罗斯股市均大幅度下跌。引领欧美股市的是金融和保险股,法国安盛保险公司股价下跌8.5%,德国商业银行股价下跌9%,而英国汇丰银行股价更是暴跌到17.55%,宣布收购美林公司的美国银行股价下跌到21.3%。在美国经济危机发生的一周时间里,伦敦富时100指数与日本日经225指数分别跌至21%和24%。全球市值在短短一星期内蒸发6万亿美元,环球股市也同步经历着黑色的一周[2]。
(二)美国爆发金融海啸的原因分析。针对于美国爆发金融海啸的原因,在学术界和经济界众说纷坛,但是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衍生了过多的金融工具,货币信用额度被过分透支;2、国际货币体系的失衡,美元的霸权地位受到质疑;3、国际游资的攻击等[3]。
从美国抵押贷款公司办理业务的对象来看,大部分是没有还款保障能力的、信用等级较低的人群,面对高额的贷款利率,群众还钱几乎成为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在各种产业的推动下,例如房地产等,贷款公司对外的放贷力度会进一步提高。由于美国金融领域的竞争较为激烈,为了在同行业中脱颖而出,贷款公司不惜设置一些诱惑力极强的优惠条件,例如零首付和延迟本金还款等,这种做法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增加了信用风险。在这种市场信用环境下,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依然将“次贷”从抵押贷款公司手中买了下来,并创造出了更多的金融工具,例如MBS、CDO和CDS等,金融工具衍生以后,会通过相同的途径继续在金融市场内贩卖,这使得信用危机爆发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剧,然而这些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却没有意识到信用风险的破坏力。当信用风险全面爆发时,债务危机便会进一步加剧,进而形成破坏力不可想象的金融海啸[4]。
三、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概念。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例如现金、国债、基金和股票等的经营活动。由于这种业务对双方的信用度要求较高,因此又可以称之为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从业务类型上又可以划分为预测某个或某些标的证券价格上涨的融资业务和预测某个或某些标的证券价格下降的融券业务,不管是融资业务还是融券业务,参与业务的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证券公司和股市,即对于融资业务而言,投资者提供给证券公司担保物,获得资金支持,然后投资者在股市买入预测证券,等待价格上涨以后卖出证券,获得资金。在投资者获得资金以后将资金归还给证券公司,并取回担保物,获得其中价差[5]。
对于融券业务而言,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获得预测证券,并在股市中卖出预测证券,等待价格下降以后再买入证券,最后将证券归还给证券公司,取回担保物,获得差价。不管是融资业务还是融券业务都要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即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最长期限为6个月。
(二)融资融券业务国内外发展现状。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开始在国内推行,获融资融券余额128亿元,到2011年底,我国融资融券余额已经增长到了382亿元,是2010年的两倍还多,到了2012年,融资融券业务仍然以2倍多的增速上涨到895亿元。在2013年,融资融券业务出现激增现象,上涨到3465亿元,同比增长287%。进入2014年,融资融券业务的膨胀发展趋势并没有减缓,而是保持增速状态,2014年底,仅仅沪深两市融资融券规模就已经突破了1万亿元,2015年4月1日,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5月20日突破2.0万亿元,到6月18日达到融资余额的峰值,即2.2666万亿元,但是自次日之后,融资规模呈现跌落状态,到2015年底,融资余额重新回到1万亿元以上。因此,对于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而言,2015年是跌宕起伏,变化最大的一年[6]。
对于国外而言,绝大多数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允许融资融券交易,对于美国而言,融资融券交易占证券交易总量的16%到20%,日本占到15%。其中,美国采用的融资融券业务模式为分散授信模式单轨制,日本为集中授信模式单轨制,我国大部分是采用集中授信模式双轨制,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台湾地区。
四、透过金融海啸分析融资融券业务的潜在风险
尽管金融海啸的爆发与国家的内部环境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从引发金融海啸的直接原因上分析,信用杠杆交易的严重失衡仍然是造成金融海啸的最核心因素,因此,透过金融海啸分析同样作为信用交易的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是十分必要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潜在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杠杆交易下投资者面临更大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与一般交易相同,都要面临判断失误和遭受亏损等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固有基础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因此其面临的亏损指数将进一步被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买入一只普通股票该股票从10元一股下跌到8元一股,投资者的损失便是20万元,即亏损了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样的一只股票,股票面临同样的跌落幅度,则投资者的损失将是40万元,即亏损40%,这种杠杆交易的性质便是在高收益和高风险间徘徊。其次,融资融券交易并不是无偿融资的,还需要支付利息费用,因此当投资者买入某只证券以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投资者不仅要面临着大量的投资损失,同时还要支付一定量的融资利息。由此可见,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杠杆交易存在的风险是巨大的[7]。
此外,从证券公司的角度分析,信用杠杆交易对其产生的潜在风险也是巨大的。从金融海啸的角度分析,融资融券交易的达成是基于对业务办理双方的共同信任,当一方出现信任问题时,这种交易带来的损失都是不言而喻的。当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其市场的竞争环境会越来越剧烈,此时如何保证投资人的信用问题便是众多证券公司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监管风险。融资融券业务是连接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之间的桥梁,其不仅有助于提高信贷资金的合法性,同时也对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存在于我做金融市场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商业银行的风险经营和风险监管,作为一项风险指数较高的金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一旦出现大幅度的波动便会使商业银行的问题进一步严峻。其次,监管部门如何在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中发挥出积极的导向作用同样是相关部门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融资融券业务与股票市场息息相关,然而股票是巨大的风险市场,因此股票的风险性特征会抑制监管部门价值的表达[8]。
(三)券商机构将面临严峻挑战。市场风险管理不到位,投资者风险监控机制不完善是引发金融海啸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这个角度分析,在推动融资融券交易的过程中,融券机构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首先,从融资融券业务模式分析,其与传统的经济业务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其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典型特征,因此为了适应业务特点,提高券商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从业务参与者的角度分析,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人中包含大量的中小投资者,即资金水平一般的投资人,对于这样的投资群体而言,很有可能出现投资违约风险,违约原因也是多样化的,因此这对于券商机构采取防范措施而言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当券商机构对投资人风险监控的力度不到位时,很容易出现业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并且进一步放大风险的破坏力。
除上述几种破坏力较大的风险以外,在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过程中,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都会面临着损失惨重的风险。因此,在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过程中要选择合理的推出时机,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形成较为完善的融资融券框架体系。其次,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融资融券业务在法制环境中得到有效的发展,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素质的监测力度。最后,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投资者风险监控力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五、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美国金融海啸,探讨了金融海啸爆发的破坏力和造成金融海啸的重要原因。通过分析融资融券的相关内容,说明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义和发展状况。最后,从金融海啸的视角详细探讨了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 许鹏伟.透过金融海啸看融资融券业务的潜在风险[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9,01:35-38.
[2] 许鹏伟.从金融海啸看融资融券业务的潜在风险[J].中国证券期货,2008,12:36-39.
[3] 强欢.我国融资融券制度实证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
[4] 陈鹏.配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
[5] 谢杰.市场操纵犯罪的机理与规制:法律与金融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4.
[6] 谢国樑.中国经济崛起背景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3.
[7] 颜延.金融衍生工具卖方义务研究[D].南京大学,2013.
[8] 郭士华.转融通下融资融券对沪市波动性与流动性的影响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