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堪
摘要:为了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很多农村创办了一种特殊的经济互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效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全面推进差俺也结构的调整、真正实现农民群众的增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变农村参与市场经济的方式与行为、缩小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等方面扮演者非常关键的角色。本文将以坂面镇为研究对象,对其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到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01
坂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是当前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载体,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提高了农户进入市场的竞争力,有效解决了家庭小规模生产经营和外部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带动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截止目前,坂面镇农民合作社共有33家,其中:种植类14家、畜牧养殖类3家、农机合作社10家,服务业合作社6家,注册资本金6530万元,目前已创建3个县级示范社。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扶持不够,金融扶持难落实。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的资金,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资金、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目前政府只对县级以上的示范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少之甚少,对农民的还贷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只能凭社员个人名义获得小额贷款,金额少,利息高,期限短,而且认为银行交易成本较高,在金融政策宽松的环境下,不愿办理贷款业务。
2.合作社人才的缺少。由于进城务工青年的增多,合作社中的负责人大多是产业所在村的村干部,或者素质稍微突出一些的社员所担任,因此农村合作社中懂经管、善管理,而且具有市场开拓的优秀人才十分缺少,其中管理层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为足8%,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由于农村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艰苦、工资福利待遇较低,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我镇有关农产品的合作社大多处于初级加工阶段,科技含量低,在当今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市场竞争力不强。
3.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都制定了章程,同时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但在实际运行和管理过程中,这些机构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大多是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部分合作社还存在为获得财政奖补资金而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合作社对社员几乎没有进行利润二次分配,,合作社和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合作社对社员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也失去了真正合作的意义。
4.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牌子,固定办公场所,但很实质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形同虚设,只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和扶持资金。大部分合作社由于自身规模小,实力较弱,不仅生产经营的内容单一、市场开拓能力弱、服务层次低,而且合作社与社员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更没有合作社之间的再联系,大部分合作社只停留在种植、养殖等方面对初级产品的生产销售,未能通过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等方面,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提升竞争力。
二、建议与对策
1.加大政府、金融机构扶持力度。首先,地方政府在合作社有关农产品质量认证、电子商务、标准化生产、培训和信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其次,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的奖励措施,对获得“三品”(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论证的、县级以上示范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资金。还有,落实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建立的合作社,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项目,生产经营的初级阶段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最后,涉农金融机构应放宽信贷条件,降低门槛,对经营业绩良好,规范化建设的合作社应提供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
2.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合作社经管管理和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的缺乏,政府农业相关部门聘请相关专家经常性的开展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合作社中的负责人、经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也可以组织合作社的负责人通过高校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地方政府制度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到合作社中兼职,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3.提升内部运行质量,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强化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努力为社员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增加社员收入;二是提升合作社的组织约束力,教育广大社员自觉遵守章程和相关各项经营管理机制,牢固树立对合作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增强合作社民主管理能力,按照章程规定开好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研究,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提高合作社品牌效应,对树立品牌的合作社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行为、完善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合作社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农经部门应当加大对合作社的监管力度,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未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以及合而不作的“合作社”,一律不予扶持。创新发展理念,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积极鼓励农村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技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带头创办合作社,促进合作社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农经等相关部门在合作社进行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质量。
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