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域下封建王权法治的流弊

2016-11-24 17:21杨振宁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0期
关键词:宪政启示法治

摘 要 宪政是近代西方的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其内涵是居于社会契约理论对于社会权利、义务的设置,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必须进行有效监督。黄梅戏《半边月》里的父女情仇,揭示了中国历史封建王权在权力体系设置上就存在先天不足,加之权力运行核心要素是人治,自然就一次次上演了政治悲剧,跳不出王权更迭的历史周期。

关键词 宪政 封建王权 法治 启示

作者简介:杨振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91

黄梅戏剧《半边月》以女主角半月勇斗强权,为养父、兄及代州乡亲报仇而勇闯皇陵告御状最后力促皇帝赐死亲生父亲的故事为故事线索,通过人物的内心变化来展现戏剧主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烘托了戏剧中心思想,不失为一部优秀的传统文艺作品。从宪政视角来审视该戏剧的法治过程,可以透视封建王权制度的法制设置的固化性问题。

一、两告示暗透封建王权设置的先天不足

在汉文帝年间,朝廷颁圣旨宣布代州(地名)百姓租粮三十税一,即三十担粮食缴一担租粮,众人一时间奔走相告,欢天喜地,纷纷载歌载舞形如逢年过节。不难看出,在封建社会,以农耕为本的社会,经济发展十分缓慢艰难,而官府对于百姓租粮征收却是极具随意性,加上各地官吏多有私念,往往是层层加码,到了百姓身上就变成了重租盘剥,中国历朝历代的更迭无不说明一个规律:每当官府对老百姓进行重租盘剥,致使百姓民不聊生之际,也就是王朝腐败,内忧外患之时,也就离改朝换代不远了,所以历朝历代君王在初立政权之际,都能广开言路,休养生息。当时汉朝历经三世到汉文帝年间,天子仁政,与民休息,减租减税,而与此同时,作为皇亲国戚的薄昭,却独霸一方,自恃功高盖世,便可胡作非为,置天子诏令于不顾,私自公榜增加赋税,引来民声鼎沸,代州百姓本来已经历经战乱,哀鸿遍野,本以为天子抚民,可以休憩,却不知地方大员的薄国舅李代桃僵,公然违抗王权,并且怒斥说理的李龙(李傲天之子)和半月(李傲天之养女)等群众为刁民,并且要抓人,并且当众手撕皇榜,此时,作为代州行政长官的县令李傲天及时出现,国舅以为七品县令会给自己面子,便理所当然地责令李傲天抓人,而李傲天非但不抓人,还据理力争,揭下国舅榜文掷之于地,半月遂与之辩论,并且一怒之下也手撕国舅告示,至此双方矛盾已然激化,国舅大怒狂言:没有我国舅,哪有文帝天子,在代州,我就是王,我就是法,遂拔剑欲刺李傲天,其子李龙见状前去助战,不料国舅自己被其宝剑所伤,众人见状四下逃生,国舅怒号欲严办李氏父子。

戏剧开幕剧情,将封建王朝的权力机构的设置诟病作了交代,从现代视野来看,就是国家《宪法》对于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问题,纵观古今中外,对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架构,必须源于根本大法,近代的欧美国家对于《宪法》的制定是值得借鉴的,以美国《宪法》为例,1787年,美国制定联邦宪法,在经历了长期内战,人们对于战争所带来的破坏加剧了对于和平的渴望,包括华盛顿也清楚,战争就是为了除却阻碍和平的手段,要达到真正的长久和平,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科学、理性进行。后来美国在《宪法》中明确废除奴隶制,这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进步,解放黑奴,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最大成果,被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经过长期的社会发展,然美国《宪法》至今还是生机盎然,就是在“契约精神”下对弱者权利的尊重。

新中国的《宪法》在立法指导思想上进行了科学的研究、论证,明确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将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进行了立法保障,我国权力机构的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的特色,最广泛地体现公民的意志,这就克服了封建王权的局限性。寡头不能胡作非为,社会方可和谐共处。人民只有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宪法》才能根植于人民心中,也才具有了权威。而这取决于《宪法》对民众权利的保护和尊重与否,只有民众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其对应的义务也就从制度上自然衡平了。

中国封建制度最典型的权力组织特征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独尊皇权却又需皇亲国戚的拱卫的权力体系,而各个王朝政权往往在对前朝的杀伐征战或篡夺而立,又自诩替天行道以示其政权来自上天而具有天然的合法性。“胜者为王,败者寇”是一个长期影响封建中国的政治逻辑,一山不容二虎确是权力斗争的真实写照,维系社会的不是契约精神,而是权力至上的霸权主义。为了获得绝对的权威,权力的争夺战就变得异常惨烈,中国古代一种斗争方式“灭族”就是典型,为了捍卫权力的安全,掌权者无所不用其极,这种方式的结果,就是造就另一个“夺权者”的又一次惨烈的战争,如此循环。而惨烈战争的代价是巨大的,最为受苦就是底层百姓,苛捐杂税,徭役兵役,弄得民不聊生。故有张养浩《潼关怀古》云:“生,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愤懑哀叹。

对于社会阶层结构的意义,孟子早就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孟子·尽心下》这一切最终还是由老百姓埋单,权力集团对底层弱势集体的不尊重,就已经在给自己的统治挖了坟墓。

二、人物关系里面的情、法博弈

戏剧故事里面对于人物关系的安排十分巧妙,我们从以下几条线索进行梳理:一条是皇亲国戚系列,国舅薄昭-太后薄氏-皇上文帝,这一条明线代表的封建家族权力所有体系;第二条线是李龙、半月-李傲天-廷尉张大人,这一条隐线是封建权力的执行与维护体系;整个故事也就是围绕这两条线的缠斗展开的。作为故事的血肉,代州百姓及文武百官起到了衬托作用,也不可忽视。

人物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历史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人又置身社会之中,必然性的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每一种社会文化都根源于社会的物质基础,人与人的关系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农耕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熟人关系社会,生产力低下导致以家庭为基本的生活单元相对脆弱,特别是在自然灾害面前,当困难来临,人们最可能得到帮助的力量来源是亲戚,这也就出现了“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的现象。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面精辟论述了中国传统社会里的“熟人社会”构成模式:基于水面无数个中心点,逐渐向外扩展,波纹越宽,则离圆心越远,慢慢就消失。在皇亲国戚的体系中,亦是如此。

李傲天在长年工作过程中,已经将国舅的庄庄罪状收集在册,作为犯罪事实举为御状,交给其子李龙以备到刑部告状之用,这御状,不但是匡正国法的证据,或许还是其子保命的“救命稻草”,故叮嘱李龙、半月一起逃亡,并且提示了半月姑娘长期寻找亲生父母的心愿未了,要她以后继续寻找家人,信物就是一块玉制作的半边月,这为剧情后续人物关系埋下伏笔。半月虽为李傲天养女,但她深感父女情深,几十年养育之恩不异生父,又为了确保李龙不被追杀,决定代兄领罪,为李龙进城告状赢得时间,她表了心迹,劝走李龙,自己女扮男装,化身李龙,与养父李傲天一同被国舅家丁押解进城。

国舅为了自己外甥能够顺利登基奋勇杀敌,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这一点其外甥文帝天子和其姐姐太后自然铭记在心,对于国舅而言,保护外甥不仅仅是对自己前途的投资,也是亲情驱动的本能,而对于皇帝及其母亲来说,要想登顶九五,只有依靠最亲的舅舅,这就是人类社会里最可靠、最原始的关系。所以国舅有仇恨自然依靠亲人,而能为其报仇的最可靠的还是其姐姐,因为身为太后的姐姐,对于皇帝而言,其影响无人能及。太后得知其弟弟国舅受伤是因为私自增加赋税,公然撕毁皇上诏令所致,其本身就是抗旨在先,如果被皇帝知道实情,恐怕自己也救不了弟弟,于是想方设法欲赶在皇帝发现真相之前将实情压下,要想压下,关键在于司法机关的审判要能够顺从自己的意愿进行,所以太后想到了廷尉张释之,并亲临刑部大堂监督廷尉审判李龙。张释之为官清正,但也知道自己虽为廷尉 ,但要想将事实真相查清,不能和太后、国舅正面冲突,否则不但不能秉公执法,还极可能自身难保。因为太后拥有一项特权:手执皇家宝剑,可先斩后奏五品以下命官。

案件蹊跷之处在于,刑部大堂出现真假两个李龙,张释之顿时感到案件之复杂,至少不像国舅所言的一面之词,打算详查事实真相后再作定论,无奈太后欲速战速决,提示让李傲天上堂辨认真假李龙。一个代兄领罪的养女半月,一个身负御状的儿子李龙,让李傲天难以定夺,此情此景,指认哪个就死那个,无疑都难以接受。老天内心五味杂陈,过往的日子一幕幕再次展现,三十年县官虽没有升迁,但自己与民忧乐苦犹甜,三十年清风两袖不知倦,替百姓挡风遮雨忍气吞声,为百姓三次跪求国舅前。李傲天是封建清廉官吏的一个代表,不求金银富贵,但求一块清官名节留民心间。想自己身为朝廷命官,维护国法,勇斗强权,如今却连子女性命都难保,如果因为强权枉法,自己愧对君王,如果儿女殒命,则愧对内心,唯有一死,上可惊动君王,下可暂时保住儿女性命。无奈之下,拔剑自刎,命丧刑部大堂。案件因此出现转折,李龙、半月二人暂时收监,廷尉将案件奏报天子。

廷尉张大人自然知道这一层关系,身处官场多年,他们自然也就明白诸多处事方法。基于对国舅的了解,李傲天之子剑伤国舅后,他内心已经预知了事态结果:这注定是一场恶战,要么告御状成功扳倒国舅势力,要么一败涂地,李氏甚至被灭族。要想查清真相,只有靠天子下旨。而太后也知道此事关系重大,事关薄家门庭光彩及其弟弟的性命,欲保国舅弟弟性命,只能千方百计阻止皇帝知悉案件真相。于是问题的节点转移到天子身上,太后可谓是近水楼台,第一时间找到皇帝,欲对国舅受伤一案进行粉饰,通过赠儿苦果来隐喻国舅与天子的舅孫亲情,要与亲人同甘共苦,这勾起天子对国舅的出生入死倍感惦念。此时,廷尉张释之也来到皇上面前奏报案情,看到太后在此,心中便已然明了,伴君如伴虎,此时不宜直言相告,须委婉道明,在案件辩论上,经过与太后多次交锋,最终天子决定任命张释之为钦差大臣前往代州查案,至此案件似乎迎来转机。就在廷尉从代州查案回京之后,发现关在监狱的李龙被国舅派人给暗杀,意图杀人灭口,死无对证。然百密一疏,李龙已经将御状转交可靠的狱卒,狱卒还在其身上搜出半月玉佩。张释之通过李傲天所写御状,结合在代州所查实案情,得出国舅在代州鱼肉百姓、称霸一方的确凿证据,为国舅的获罪的结果做了有力铺垫,冒杀头风险给半月姑娘自己的通关金牌并且透露了如何到皇帝面前告御状的途径,身怀国恨家仇的半月在悲伤中等待一个未知的黎明。

三、皇前告状昭示王法与人治冲突

这一场戏,是本剧的高潮部分。也就是矛盾全面冲突的爆发,在皇权独大的环境下,纵然有诸多影响因素,但是,最终还是要靠皇帝下召才是最高法律效力。当然有些情况下其他因素可以左右皇权的实施的,秦朝宦官专权的赵高,汉朝初期的“吕氏乱国”都是前车之鉴,这些对于文帝天子的判断是有影响的。故作为最高决策者的皇帝,他很清楚国家利益主次、轻重,他自然不会允许危害其江山社稷的统治根本的力量存在。

从国舅薄昭将案件报告给太后的细节可以看出,国舅在利害关系之时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姐姐——太后,也就是他很清楚,自己理亏在先,加上长期独霸一方,当地百姓早已群情激愤,如被皇上得知,岂不弄巧成拙,所以是想来个瞒天过海,欲先将李傲天、李龙父子杀之而后快,这自然因为作为县令的李傲天一直以来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而影响到了国舅的切身利益,这在当时汉朝实行的王侯分封制度下,权力结构的先天不足。对于县令而言,作为皇上命官,一边是王权在上,须忠于皇权;而其又在皇亲国戚的封地内,还得照顾封王候的既得利益。开明的皇帝能够科学的治国理政,希望各级文武百官勤俭为政,社稷江山政通人和,也就忌讳有结党营私之情,而最无奈的恰恰就是,在独尊皇权的人治条件下,往往难以杜绝朋党之争的,特别是分封的各国的王侯,其实在汉初年间,高祖刘邦开国之后,给其部下有功劳者进行分封,不久便由皇后吕氏干政开始,从杀韩信王开始,引起英布造反,以及后来的“七国之乱”都是分封王国对抗中央朝廷的事实,血与火的教训依然历历在目,孰重孰轻,文帝心知肚明。

在皇帝家族祭拜皇陵的现场,文武百官齐聚,半月喊冤闯入,众人愕然,即刻被太后与国舅认出,知道事情可能出现纰漏,遂欲推出斩首,此刻,张释之站出来说明原委,却被太后与国舅抓住其私纵囚犯之罪,同处以死刑,顷刻间气氛陡然凝固。此时双方角力正反映了封建王权先天流弊,即权力的运行离不开亲情、人情,而对于权力体系破坏最大的因素也正是亲情、人情。所以,每一个封建王朝,其历史命运就是从一个偶然的诞生往必然灭亡的终点行进的过程。

见事已至此,张释之以叙事手法对皇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皇帝破例在皇陵前亲听御状。当皇帝看到半月所递御状,张释之所述奏章,终于看清自己的舅舅在其领地所作所为,鞭命官,欺压百姓,目无王法,称霸一方如此等等,庄庄皆是重罪。煞时心如刀绞,步履踉跄,原来,自己一项敬舅如父,将社稷安危所托付之人,竟然知法犯法,危害江山,怒从心起,欲下旨杀舅。然而,太后毕竟是天子母亲,她最了解自己的孩子,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弟弟被自己的孩子所杀,又打起亲情牌,历数国舅为了大汉江山披坚执锐、出生入死,甚至还妻离子散,如今若要杀国舅,作为姐姐她预代弟一死,我们都知道,此情此景,皇帝是不会轻易下旨的。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令皇帝一时乱了心神,动摇了决心。

这个心理过程,可谓是中国社会千年来凝结的人伦写照,正是这种让人痛楚的揪心,透出作品主旨思想的表达张力。半月看出皇帝犹豫的端倪,紧接着报出国舅又一桩罪状:暗杀李龙,并拿出沾满血迹的玉佩最为证据。

当众人看到那块玉佩时,不约而同的惊讶,事实证明,历史往往有惊人的巧合,原来,国舅身上也有一块玉佩,结果比对,半月姑娘正是国舅20年前失散的女儿!画风顿时骤变,太后借机大打骨肉情深手足牌,国舅也难掩心中多年相思泪,半月一时也神慌情乱。矛盾双方此时内心又是一次挣扎:一边是欲报养父兄不共戴天血海深仇,一边是亲生父想认失散多年骨肉亲情,当敌人变成亲人,只有当事人才能感受是怎样一种心理过程。这是作为告状人的半月,已然成为矛盾的中心,其生父的生死决定权在于她是否坚持。真是一盆心火煮沸三江四海水,冰心化作滴滴泪天地同悲。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和思想斗争,在强调“孝、忠”为本的封建社会,儿女对于父母的孝是一个基本礼制要求,然而,此时的半月身份发生了改变,不仅是被害人,还是皇亲国戚了。既然成为皇亲,就具有了国家利益价值考量在里面,不能简单以普通告状人来判断,正是如此,更加凸显了半月最终的决定:大义灭亲,认父,杀父。所以,结果国舅表面被自己的女儿所杀,其实是被皇权所灭。

如今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原则:如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这一规定的价值在于以人为本,在剧中,我们必须看到封建制度下权力的局限性。

四、结语

鲁迅在其杂文《再论雷峰塔的倒掉》论及悲剧的社会性冲突时指出: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们看。封建王权里面的家、国一体,也是其权力设置的致命要素。对于今天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体系的构建具有比较意义,在中央坚定反腐的过程中,一些国家级干部落马被查处的案件不断见诸报端,某些地方出现断崖式腐败现象,其本质还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本戏剧开幕之时已经交代的皇亲篡改公权,假公济私的危害对象最终还是弱者的老百姓,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条件下,制度的设置理应博采众长,法治必将作为一种基本的理念融入民众意识形态,这也就是宪政的核心所在。

注释:

类似国家最高司法机关负责人,由于封建政治体系中,司法与行政职能混同,所审案件相对简单,国家机构职能没有细化,基本上集侦查、审判于一身。

参考文献:

[1]周原原等主演黄梅戏:《半边月》.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QSRKj7barQo/?union_id=100501_100500_01_01&tpa=dW5pb25faWQ9MTAyMjEzXzEwMDAw MV8 wMV8wMQ.

[2]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苏力.法律与文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4]张千帆.中国宪政的路径与局限.法学.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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