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陈方丽(硕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戴佩慧(硕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助教)王锦良(博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讲师)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以浙江省为例
文_陈方丽(硕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戴佩慧(硕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助教)王锦良(博士,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讲师)
继党的十八大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第一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后,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狠抓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首次在省政府工作层面提出“美丽浙江”建设及其工作重点之一建设“美丽城镇”。2014年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再次做出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在新形势下全面部署“两美”战略的改革总目标、总要求和路线图,积极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实践。
建设“美丽中国”,承载着国家和人民对中国发展的美好愿景,建设“美丽浙江”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提出建设浙江“美丽城镇”这一重要命题,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浙江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自2003年开始启动了两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村庄整治建设为“龙头”,把村庄整治建设与“乡村康庄”“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绿色通道”“生态家园”“土地整理”等工程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823个中心村,全省村庄整治率达6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了一批“美丽乡村”。如何在新常态下将“美丽乡村”升级成“美丽城镇”,进一步实现“美丽浙江”已迫在眉睫。因此,建设“美丽城镇”已经成为下一阶段“美丽浙江”建设的重点任务,“美丽城镇”建设也就应运而生。
_自“美丽中国”的概念提出之后便有了“美丽乡村”的概念,全国各地“美丽乡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的概念,强调建设“美丽中国”,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尤其强调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生态文明的融入,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美丽中国”的概念提出之后便有了“美丽乡村”的概念,全国各地“美丽乡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到目前也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近年来陆续有些地方又提出了建设“美丽城镇”的想法,“美丽城镇”这一概念也被正式提出。由此可见“美丽城镇”应是“美丽乡村”的升级版。那到底何为“美丽城镇”?目前各界尤其是学术界对此并无明确的概念界定,“美丽城镇”到目前为止只是一个概念名称而已,并不具备明确的内涵界定。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美丽城镇”这一个概念做一个明确的内涵界定与解析。
(二)生态文明内涵解析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生态文明的研究很多。从生态文明的存在方式来看,主要是作为广义的文明形态和狭义的文明要素而存在。生态文明理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城镇”的思想认识前提。生态文明理念包括生态文明意识、生态问题反思与生态人性自觉。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生态文明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觉悟所产生的新理念,如人与自然共生的思想、环境容量、土地承载力、生态平衡的思想、可持续发展理论等;二是这种新理念所派生的人类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价值观和行为修养,如生态伦理、生态善恶观、生态正义、生态良心、生态责任等新的价值体系。
(三)“美丽城镇”概念内涵解析
根据中央及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并广泛汲取近几年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之后,笔者基于生态文明的视角对“美丽城镇”概念的内涵界定如下:“美丽城镇”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了美学概念、生态学概念又包括了社会学概念。它的基本内涵有两点:一是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的人居、环境、经济和文化建设中;二是要实现城镇居民“美好生活”这一奋斗目标。因此,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以下简称生态型“美丽城镇”)概念可界定为:“美丽城镇”是集生态人居之美、生态环境之美、生态经济之美和生态文化之美于一体的能使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内外兼修的生态型城镇。
建设生态型“美丽城镇”的核心就是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通过建造生态人居、提升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经济和培育生态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创建“美丽城镇”,实现城镇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美丽城镇”建设要“神”“形”兼备。美丽城镇的“形”指的是城镇的外观面貌,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布局、面积大小、建筑风格、交通状况、绿化美化等外在面貌;而美丽城镇的“神”则是指城镇的深层内涵,主要包括城镇的文化底蕴、经济发展水平、城镇特色等内在含韵。而在生态型“美丽城镇”中,生态人居和生态环境就是“美丽城镇”的“形”,而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就是“美丽城镇”的“神”,要“神”“形”并重,两者均不可偏废,才能最终实现“建设美丽城镇,创造美好生活”的“两美战略”。
_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概念为:“美丽城镇”是集生态人居之美、生态环境之美、生态经济之美和生态文化之美于一体的能使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内外兼修的生态型城镇。
_高亭渔港。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来指导和评估规划方案和项目实施的效果,这套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将贯穿于“美丽城镇”建设的全过程。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美丽城镇”评价指标的选择既要充分反映出“美丽城镇”的建设现状,也要呈现“美丽城镇”的建设力度和潜力。在参考国内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遵循导向性、合理性、客观性、开放性等原则选取了相关评价指标。在选取评价指标时重点参考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二五”规划建议、《国家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等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增强评价指标体系的政策导向与实践意义。之后,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选取充分反映生态型“美丽城镇”四个基本方面建设水平的指标。同时兼顾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可获得性,使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最后,根据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阶段性以及评价对象的差异性对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
(二) 评价指标筛选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频率统计法、层次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等筛选相关评价指标。主要对国家有关生态建设示范的考核、评价指标、城镇所处县市省的生态建设考核指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以及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等的考核指标进行频率统计,把使用频率较高的指标作为主要的选择对象。将通过频率统计法筛选的主要指标,采用相关分析和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归类汇总。最后组织生态建设、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领域的相关专家对构建的指标进行咨询分类汇总后的评价指标,从而确定指标体系的构成。
(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含生态人居之美、生态环境之美、生态经济之美和生态文化之美四个维度共4个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和80项三级指标(包含70项常规指标和10项一票否决指标)。每项三级指标根据参考依据提供了参考建议值,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生态型“美丽城镇”评价指标提供参考,也可为进行“美丽城镇”的建设、评价及评选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可以根据此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出各个城镇的 “美丽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具体如图1所示。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城镇”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图
2.评价指标体系分解
(1)生态人居之美评价指标
生态人居之美评价指标主要由生态人居设施、生态人居建筑、生态人居质量三项二级指标所构成,同时二级指标下面包含了18项三级指标。各个三级指标设定了参考建议值供实践操作时参考使用,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生态人居之美评价指标表
_杭州市下姜村。
(2)生态环境之美评价指标
生态环境之美评价指标主要由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四个二级指标所构成,同时二级指标下面包含了26项三级指标。各个三级指标设定了参考建议值供实践操作时参考使用,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生态环境之美评价指标表
(3)生态经济之美评价指标
生态经济之美评价指标主要由生态经济结构、生态经济环境、生态经济发展三个二级指标所构成,同时二级指标下面包含了18项三级指标。各个三级指标设定了参考建议值供实践操作时参考使用,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生态经济之美评价指标表
(4)生态文化之美评价指标
生态文化之美评价指标主要由生态文化传承、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文化投入和生态文化消费四个二级指标所构成,同时二级指标下面包含了18项三级指标。各个三级指标设定了参考建议值供实践操作时参考使用,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生态环境之美评价指标表
_“美丽城镇”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创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美丽城镇”的概念内涵,从而构建“美丽城镇”的评价指标体系,测算“美丽指数”,对“美丽城镇”的创建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参考作用。
(四)“美丽城镇”的“美丽指数”测算
根据上文构建的“美丽城镇”评价指标,可以对各个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的“美丽指数”进行测算,了解各个城镇的“美丽程度”及“美丽城镇”建设现状,也可以为进行“美丽城镇”评比提供参考依据。用BI(Beauty Index)代表“美丽指数”,M1代表生态人居的美丽得分,M2代表生态环境的美丽得分,M3代表生态经济的美丽得分,M4代表生态文化的美丽得分。各个维度的“美丽得分”为各项的三级指标得分总和。美丽指数BI的计算公示为:
BI= M1+M2+M3+M4
=∑M1i+∑M2i+∑M3i+∑M4i
80项三级考核指标得分标准按重要性赋予不同的分值:70项常规指标每个指标达标得1分,10项一票否决指标每项指标达标得3分,总计100分。
“美丽城镇”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创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美丽城镇”的概念内涵,从而构建“美丽城镇”的评价指标体系,测算“美丽指数”,对“美丽城镇”的创建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参考作用。
[本文系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14wsk245);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课题;温州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