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琴
瓮安县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自2011年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全县完成猴场镇、珠藏镇、江界河镇等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房建设1598套,安置1598户6804人。
瓮安县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采取“三策”叠加、“三房”融合、“三保”衔接、“三权”同步、“三创”协同、“三变”推进6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搬与不搬的顾虑、解除对基本生活保障的忧虑、谋划长远生计的“远虑”,从而激发搬迁对象主动搬出的意愿,满足稳得住的心愿,实现致富的夙愿。
打消顾虑
激发“搬得出”的意愿
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出钱,搬进新家以后还有政府帮忙联系工作,瓮安县猴场镇大田坝村马滚坡组的贫困户陈明海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陈明海的新家位于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细帐:家里有4人,按照县里的易地扶贫搬迁奖补政策,每人能享受3.5万元的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建房补助,各项奖补算下来,刚好和这套80平米的新房总价持平,还能余下一点。
陈明海家的老房子在大田坝村马滚坡组,至今仍没有通水泥路,从家走到镇上需要4个多小时。搬迁到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后,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来源也有了保障。“镇里的包保领导已经为我联系了一份护林员的工作,月收入1500元左右,参加了相关技术培训后,就可以正式上岗。”对于今后的生活,陈明海充满期待。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越来越多像陈明海这样搬不起家的贫困户走出穷山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在搬迁过程中,瓮安县通过实施“三策”叠加和“三房”融合两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因搬迁负债导致贫困的顾虑,激发搬迁意愿,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三策”措施主要针对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分别发放宅基地复垦奖补、转移扶贫补助、计生奖励补助。
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的搬迁对象按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之后在县城、乡镇购房或农村集中规划点自建住房的,除享有其他住房规定政策外,政府分别补助每户5万元、2万元、1万元;相对集中连片10户以上一次性复垦农村宅基地的,每户再奖励1万元。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搬迁对象除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购建房补助外,每户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装修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属于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在享受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房补助的基础上,每户由计生部门一次性补助房屋装修费1万元。
“三房”融合措施充分整合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房、农村危房改造三大住房政策,推出集中安居房、城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多种房源,满足搬迁户不同需求。目前,瓮安县已利用生态移民项目在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1000套集中安居房,一期500套即将交付使用。
解除忧虑
满足“稳得住”的心愿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只是第一步,“稳得住”才是关键。瓮安大胆创新,严谨破题,通过实施“三保”衔接和“三权”同步两项措施,解除搬迁对象在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权利享受方面的忧虑,满足安居乐业心愿,解决了搬迁对象“稳得住”的问题。
“三保”措施是统筹城乡养老、医疗、低保政策,让转移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按“三保”措施规定,搬迁对象进城固定就业或灵活就业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将其缴费金额归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两者存在缴纳金额差额的,由政府补助10%,个人补缴90%。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补缴参保前不足的缴费年限。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府每人再一次性给予5000元参保补助。
搬迁对象可以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进入城镇居住前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转换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搬迁对象进城后,享受城镇居民13类24项有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及待遇。
“三权”同步是将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的权利,农村生产资料补贴收益的权利,选择梯度转移的权利同步推进。
为此,瓮安县建立供应链平台和安青创业社,出台《瓮安县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政府投入5000万元购买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保障群众权益共享。
同时,制定《瓮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扶贫搬迁的农户和普通农户同等享受涉农资金补贴政策,保障扶贫搬迁户的公共资源补贴收益和农村生产资料的财产性收入,现已补贴资金587.55万元。
此外,在尊重群众自身意愿的前提下,集中在产业园区、城镇、新农村选址建设安置点,供搬迁户自愿选择。截至目前,全县异地搬迁户有5379户搬迁至城镇,532户搬迁至产业园区,1358户搬迁至新农村。
谋划长远
实现“能致富”的夙愿
8月18日,骄阳似火。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住户邓胜祥忙着和妻子搬运农用三轮车里收来的废品。“别看收废品不起眼,只要勤快,每月基本能保持4000元左右的收入,多的时候有5000至6000元。”邓胜祥说,能把收废品这个事做起来,全靠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自己原来住在猴场镇金竹村,那里土地贫瘠,缺水严重,路也不好走,每日辛苦劳作只能勉强糊口。
搬到镇上的安置小区后,邓胜祥租了一个门面回收废品。不到一年,家里就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等家电,还买了一辆三轮车,日子一天比天好。“还是搬出来好,要是留在老家望天吃饭,也过不上如今的生活。”邓胜祥乐呵呵地说。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许多像邓胜祥这样的搬迁对象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步步走出贫困。
瓮安县通过“三创”协同和“三变”两条措施,为搬迁对象消除就业与发展的“远虑”,实现发展夙愿,解决了搬迁对象“能致富”的问题。
政府创就业、能人创事业、移民创家业的“三创”措施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就业、鼓励创业,着力提升移民搬迁后的自我“造血”功能。
对于自愿参加培训的搬迁对象,政府除免费培训外还给予培训补贴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后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劳动力可通过区域劳务合作,输送到外省务工。因残疾、失业1年以上等导致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可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对于自主创业者,政府从手续办理、贷款申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扶持。在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的,享受“一免两优三扶四规”扶持政策,优先享受贷款金额最高8万元、贴息期限最长2年的农村青年创业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享受“3个15万”补助政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提供人均10万元、最高200万元、2年以内小额担保50%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和营业额在规定范围内的,同等享受相关税种免征或减征政策;个人初次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二、三产业的,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的地方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由县财政据实以奖励形式返还。
为盘活资产资源,瓮安还推行“三变”措施。通过引导移民对“四荒”、水、林、土地等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委托村组织进行集中整治包装后,以反租倒包等方式将闲置资源转变为资产;探索“政府主导、协会运作”的发展模式,成立产业协会,将移民获得的补助入股协会变为股金;通过龙头企业互动,村组织抱团发展,将移民土地进行整合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分红。
瓮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为长期饱受贫困之苦,又无力改变生存现状的群众,架起了一座将梦想变为现实的彩虹桥,催开了一树树幸福花。自2011年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全县完成猴场镇、珠藏镇、江界河镇等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房建设1598套,安置1598户6804人。“十三五”期间,瓮安规划搬迁16557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43人。(作者单位:瓮安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