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对外发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监测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监测报告制度)。该监测报告制度自公布之日的30日后施行,将及时监测本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情况,规范停车收费市场价格行为。
据记者了解,该监测报告制度由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将从全市范围内选择不同区域、类型的停车经营单位(场) 确定为机动车停车收费监测定点单位。
其中,第一批市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已经由市价格监测中心选定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向停车场有限公司等 10 家公司及其下属150家停车场。同时,各区发展改革委将在辖区内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2 个景区和1个居民小区不少于3家的停车经营单位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季度报送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等监测信息。
此外,所有定点监测的停车收费报表,都将在市价格监测中心 “北京价格”网站等指定平台上予以公开。对于不及时报告收费标准,或者报告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不符,利用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停车收费单位,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