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那就和自己好好玩一场(1)

2016-11-22 18:12朱伟
三联生活周刊 2016年47期
关键词:陈村文学小说

朱伟

陈村本名杨遗华,他成名后,1985年曾在《自传》中说明过,“遗华”是指他父亲因癌症去世时,他尚在母腹中,4个月后才出生。《自传》发表后,1986年,他在《小说界》,用杨遗华之名,发表过一篇调侃自己的文章《论陈村》,这是他的典型做派。他得意地告诉我:“李陀看了文章,在《小说界》的饭桌上,当着我的面,对《小说界》编辑说,你们上海又新出了一个评论家,文章写得不错。”他得意于自己拥有俏皮中的机智,后来又写了一篇《开导王朔》,弄得人人传阅。那是1995年的事了。

陈村这个名字,是陈村水库的借用,这个水库在黄山与九华山之间,现在叫太平湖,是著名风景区了。陈村写过一篇《陈村水库》的小文,说他因记着那片业已流逝的水,记着“我久病之身的苏醒与压抑感的释放”,才以“陈村”为笔名。大家因此也就记住了他叫“陈村”,忘记了杨遗华。

陈村是由《上海文学》推出成名的。他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叫《两代人》,写渴求精神自立的“我”,要唤醒被历次政治运动塑造的精神软弱的父亲。小说中的两对人物:我和女朋友南南,与父亲对比的是南南的老师,一位守持了精神尊严的“右派”。这篇小说的艺术感觉在“我”与南南的青春期朦胧中,父子结构则似乎就为了表达“我”对精神软骨病的激愤——“文学到你笔下成了寄生于别人的虫”,这是“我”对父亲的失望。“我”是在“右派”老师那里获得了精神的重生与爱。有意思的是,小说开头,陈村用蒙泰里尼主教比喻父亲,父子第一次对话时,“我”说:“拿拍子的手总是干净的,血污在你身上。”很像亚瑟的说法。《牛虻》对我们这一代人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在我的意识中,“蒙泰里尼主教”似乎应该构成思索父子关系的某一个点,但陈村却擦着边就走过去了。他大约从一开始就不喜欢那种撕心裂肺式的煎熬。

陈村的成名作是随后发表在1980年《上海文学》第三期上的《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这篇小说当年曾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以为,知青小说,自它,才有了良性的开端。相对它而言,那些血泪控诉,或者虚伪的“英雄主义”,实在都把我们曾经的青春岁月写得太廉价了。“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一个多好的基调选择啊,这个基调中包容了全部的辛酸苦痛与温馨难忘。辛酸中的温馨,欢乐中的苦痛,纠缠在一起,才合成真实。这篇小说与之后的《蓝旗》,在知青小说中的重要性,就在于这种基调的确定。1980年,张承志还没写《绿夜》与《黑骏马》,史铁生写《遥远的清平湾》,则是1983年了。

左图:陈村下乡时放过牛,他说:“看我在牛背上多自然,便知道不是生手。”右图:上世纪70年代, 陈村与他的朋友合影。前排左起小朴、小真、小华,后排左起陈村、小松、黄石

我特别喜欢这篇小说中,这样概括我们的青春——

我们活着,活得像长江一样古老。

我们活着,活得像长江一样年轻。

它的结构其实并不新奇——“我”回了上海,她,留在了安徽,“我”把她留给了“大树”。等“我”从上海再回到这里,当年的音容笑貌仍历历在目,“我”在对她的等待中。一直等到深夜,小女孩突然从蚊帐里探出脑袋,不沉重地说:“妈妈死了,就睡在大埂下。”然后,“她”的声音就浮现在耳边,“她”告诉他做了一个梦,他们躺在河滩上,数天上的星星。再然后,没等天亮,他悄悄离开,找到了她的墓。女孩带着小狗到他身边说:“舅舅,爸爸让我送送你。”写得干净简洁。

最后是感伤的结尾——

孩子和狗一前一后朝村子走去。

我走上大埂,向远处的村子挥了挥手。我不敢肯定,大树是不是在望着这里。

坟前,烟仍在飘着。

这篇小说,已经展示出陈村出色的,以节制叙述营造空白,在空白处呈现动人色调的能力。他已经开始用很值得回味的长短句交叉着叙述了。印象中,陈村是最早向我推荐海明威的,他也是最早将简练的剪裁与所谓的“电报体”用于自己创作的。我查了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编辑的《外国文艺》1979年第四期(8月出版)才介绍海明威,刊登了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等三个短篇。陈村这篇小说写于这一年的10月,那时他就意识到,小说其实是靠叙述方式的组织来营造氛围、扣动人心的。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使全国编辑都注意到了陈村,我是其中之一。陈村因此就成名了。80年代,文学是精神食粮,“北上广”的文学杂志不断在引领着文学潮流,全国人民都拥挤在文学小道上,一篇短篇小说被人人传诵,就脱颖而出了。那个年代,成名的方式,与今天很不一样。

紧接着,陈村在《上海文学》发表了《当我二十二岁的时候》。这篇小说中的“我”是个清纯少女,陈村借她对“爱”的迷惘来阐述概念——面对母亲再婚,男友和平告诉她一个“蚕为自身发展,要一次次蜕下死去的皮”的概念。她自己的选择迷惘,还有一个“艺术是生活点缀,还是生活寄托”的概念。那时的陈村沉浸在古典音乐的热情中,这篇小说中的“我”所面对的和平,是一位乐队中的小提琴手,所谓“提琴夫”,整篇小说基本由古典音乐符号联结——从海菲茨到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再到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最后结尾,“我”要靠贝多芬指引,走过迷途——“听听贝多芬是怎么说的。”

陈村在这篇小说中显现出他写精辟对话的能力,尤其是那种简短对话的推进,但失之于概念。陈村其实不擅长在小说中表达概念的,可他又确实有一针见血的能力,他的精短杂文因此写得漂亮,杂文其实更好寄托这些见地。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与《当我二十二岁的时候》,都是他大学时代的作品。大学毕业离开校园前,他还写了一篇很好的散文《大学:风俗画》,记录了“年轻教师年龄没有学生大,工资级别没有学生高,工龄党龄没有学生长”的“文革”后第一代大学生生活。那时我喜欢用“毛茸茸”来形容作品里的鲜活气息,这篇似乎信手拈来的散文,生机勃勃,豪迈而饱含青葱气息,当时却因为写到“教学楼是不完整的,宿舍楼是不完整的,图书馆是不完整的,食堂是不完整的……”而连遭两个刊物退稿,直到转给《百花洲》才得以发表,发表后被收入《新文学大系》的散文卷。

我第一次见陈村,记得是1981年参加《青春》与《钟山》举办的太湖笔会后到上海,依据通信地址去登门拜访。具体情景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当时住在遵义路的天山新村,在上海市政二公司职工学校当语文教师。只记得他懒懒的、很淡淡的样子,答话似乎都要迟疑一下。不熟的时候,他的话很少。那时,《中国青年》发起“五四青年文学奖”征文活动,我期望他能参加,他答应了。后来,1982年春天,我们选择在桂林办一个创作班,邀请他,他脖子上挂个相机就来了,他喜欢摄影。我们从此就成了很亲近的朋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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