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网络空间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有害信息和低俗诱惑,在一定程度危害青少年网民的健康成长,对于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来说,甚至成为诱发其犯罪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网瘾;青少年犯罪;诱因;对策
网瘾表现为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无法有效地把自己的上网行为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主要是时间控制上)。据调查,R市法院近三年来共审理青少年犯罪被告人1743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5.78%,其中,因网瘾诱发的犯罪案件有782人,占青少年犯罪案件的44.87%。
一、主要特点:青少年网瘾犯罪的几个特征
1.主体特征:犯罪呈低龄化趋势。被告人年龄多在20周岁及以下,文化层次较低,多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有80%为16至17岁的少年犯,14至15岁的占20%,还有不满14岁的少年。
2.形态特征:团伙作案逐渐增多。青少年个人自控能力、智力等素质相对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暴力犯罪、诈骗犯罪等,成功可能性不大。团伙犯罪、突发性犯罪占据着较大的比例,换言之,青少年犯罪由单独犯罪向共同犯罪发展。
3.行为特征: 成人化、智能化和暴力化。网络中淫秽信息、暴力信息等不良信息的大量传播和连续刺激,在客观上激发了部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并为他们提供了可学习借鉴的犯罪模式和反侦查手段。正因如此,未成年犯作案手段也越来越残忍,甚至与年龄很不相称,具备了成人化和智能化的特点。
4.地域特征:呈现由城市向农村扩大趋势。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的引导和约束,网络在农村的进一步普及,为农村青少年提供了接触网络的条件,很容易受网络上不良信息影响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二、诱因:网瘾对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影响
1.网瘾费用问题诱发青少年财产型犯罪。多数沉迷网络的青少年犯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的费用,却又无法抵制上网的诱惑,为解决上网费用问题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比如R市法院近三年实施抢劫、盗窃犯罪的533起青少年犯中,因沉迷网络、为了筹集上网费用而犯罪的有187件,所占比例为20.86%。
2.网络暴力游戏成瘾诱发青少年暴力伤害犯罪。网络暴力游戏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长期沉迷网络暴力游戏,妨碍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动辄使用暴力解决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二是青少年长期接触暴力游戏,容易变得情感冷酷、心灵麻木,可能产生心理问题,甚至蔑视人的生命价值。沉迷于网络的青少年一旦实施犯罪,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比起成年人犯罪表现的过犹不及。
3.网络色情成瘾诱发青少年性侵犯罪。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对性特别好奇,但是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在低级庸俗的网络性文化信息的影响下,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部分青少年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网瘾及其相关人际关系障碍诱发极端犯罪。网络使未成年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中的个性无法完全对应和重合,使他们产生心理危机和人格障碍,部分未成年人基于人格障碍而产生行为偏差,导致行为失范,容易因矛盾而引发犯罪。
三、司法规制: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诱发犯罪就是网络文明带给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应针对网瘾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有重点地加强网瘾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1.立足审判,做到惩罚与挽救合理对接。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瘾等问题,如针对因网络暴力成瘾引发的校园伤害案件,在审后应详细总结出其中蕴含的校园管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深层次问题,积极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涉案单位整改。对于涉及亲子关系紧张、人际交往障碍等网瘾问题引发的极端案件,要从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加强与其父母等监护人、学校等的沟通,认真分析案件背后的原因与对策。
2.引入“心理访谈”机制,把握网瘾青少年思想动态。网瘾青少年一般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有必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作为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网瘾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将心理矫治融入庭审环节。多角度、深层次挖掘网瘾青少年犯的犯罪心理问题及其在成长过程中,不当的教育方式对犯罪生成的催化影响。
3.判后帮教,为网瘾青少年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判后应该坚持回访,在服刑期间与帮教部门及其父母到服刑单位看望他们,促其积极改造;坚持交心,对在服刑期及刑满释放后的少年犯,定期座谈教育、增进交流,促其重塑人生。同时设立“亲情管护员”、“缓刑辅导员”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帮助网瘾青少年逐步摆脱网瘾,步入正常生活轨道。
参考文献:
[1] 于冲,《三网融合背景下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探究》,《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年1期,第51页.
[2] 《网瘾屡诱孩子犯罪到何时》,载《光明日报》2010年11月10日5版.
[3] 范红艳,《积极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人民法院报》2010年6月4日第二版.
作者简介:陈维芹(1968-9),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省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妇女儿童、青少年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