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居忠
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现状与对策
□ 后居忠
为全面了解甘肃省岷县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笔者对全县18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2016年7月,岷县农牧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县经管站随时对各乡镇的审计结果进行抽查审计。同时,县农牧局组织力量,重点对岷阳镇、十里镇、清水乡、麻子川乡、秦许乡、西寨镇等6个乡镇的10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2016年1月至6月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金额为377.13万元,方式为就地审计。审计重点为查看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合法使用;查看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与审计有关的问题,收集证明资料。审计结束后,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6份,提出整改建议6条。在审计中按照《甘肃省农村审计文书》规定标准文本格式,依法开展审计,健全审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审计项目书、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书等。
岷县在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探索一些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 乡镇机构改革未到位。人事管理各自为政,各乡镇管人管事管考核,而干部年报、人员退休、档案管理仍由主管部门负责,上下脱节,管理弱化;工作运转不规范,人员随意抽,分工随意定,职权不统一;乡站建设薄弱,全县有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18个,但其中的农经管理大多数是有名无实,有的仅是一块牌子,办公条件极差,难以开展工作。
2. 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现在的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员,名义上农经人员由县农牧局管理,财政人员由县财政局管理,但事实上是管事管不了人,乡(镇)管人不管事,体制不顺,人员变动随意性大;在执行政策上、业务工作上,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部分人员在编不在岗,多以行政工作和中心工作为主,农经管理工作只能应付任务;在经费上,县财政拨付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头经费,其余大部分经费要靠乡(镇)政府解决,乡站本身是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既不能违规收费,又无创收渠道,正常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无来源,开展农经管理工作便是纸上谈兵。
3. 制度执行不严格,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领导对规范化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不按《岷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岷县村(组)务公开暂行办法》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收付款凭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集体资金,随意侵害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
4. 管理机构规格低。岷县经管站只是农牧局内设的一个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事实上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但要一个站来承担这些艰巨的任务,实在是“小马拉大车”,勉为其难。
1. 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的重点要放在“一事一议”筹资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筹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强行以资代劳的现象,“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侵占的现象以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截留、挪用现象等。
2. 加强审计规范化管理。审计质量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一是严格执行《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报告规定》和《甘肃省农村审计文书》。二是加强农村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农村审计依法有效进行;三是搞好农村审计结果公开;四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农村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以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目前岷县绝大多数农村审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长期从事乡镇中心工作,很少有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因此建议省市加强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4. 落实正常的审计工作经费。农村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实现每三年一轮审的工作目标,仅靠县经管站是远远不够的,主要须充分发挥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的作用,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同时,县级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审计经费,要全面落实审计人员工作津贴、资料费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