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征
进一步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徐 征
建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近年来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强化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区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组成部分。实践证明,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填补了基层人大工作的空白,延伸了人大触角,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区各街道人大工委作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基层人大组织,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为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全区13个街道都设立了街道人大工委,工委主任全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在此基础上,设置了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的专门机构,配备了办公室主任的正式编制,为街道人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代表学习培训,为代表及时了解区情、政情和提高履职能力创造条件。各街道人大工委普遍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人大代表对时事政治、人大理论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定期向代表通报区、街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尖山街人大工委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
三是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发挥。各街道人大工委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积极构建选民接待站和代表活动室,落实了代表活动场地,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供了有效载体。同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进选区、访民意、解难题、办实事”为主题的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通过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发挥代表优势,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代表工作管理,代表履职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在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人大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民主评议等举措,充分调动了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代表主体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五是督促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逐步提高建议的办结率。各街道人大工委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意见建议办理“三走访”和重点建议督办机制,采取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督办会、跟踪检查和“回头看”专项视察等举措,扎实推动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使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办结率逐年提升。
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虽然在促进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新时期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任务还不够明确。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还没有得到统一规范。尽管区人大常委会在建立街道人大工委之初,制定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的主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结合工作实际的探索和研究,有的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还不到位,发挥作用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街道人大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是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还不够合理。尽管街道人大工委的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但各街普遍反映工作力量薄弱,专职人员不能保证专职专用。目前街道人大工委的主任均由党工委书记兼任,没有专职副主任,虽然为工委办公室主任增设了正式编制,但多数为兼职,且主要精力大都放在党政工作上,导致人大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人大工委工作与党政工作发生冲突时,人大工作就被搁置,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
三是工作机制、制度规定还不够规范。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的目的在于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对街道各项工作进行规范。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工作制度,但从目前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实际情况看,有些制度还不完善,有的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致使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也面临不少困难。
四是代表活动不够丰富,代表工作还缺乏活力。街道人大工委只是作为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在工作上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集中活动和交办的事项,街道人大工委独立的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不多。在开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中也只是人大常委会怎么安排,街道工委就怎么实施,缺乏活动的针对性和地区特色。
五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还缺乏力度。街道人大工委在代表工作中虽然逐步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定期开展代表履职评议等代表工作管理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人大代表履职方面的监督考评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特别是对不经常参加活动,履职作用发挥不好的代表还缺乏监督制约的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履职作用好的代表积极性。
街道人大工委作为新生事物,在工作推进中还面临一些困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这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为此,要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区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建设,在配好街道人大工委兼职主任(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同时,有条件的街道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要保证专职专用,如果做不到专职专用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有专人负责。为便于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活动与区人大常委会各专业工委组织的活动相一致,有条件的街道可组建成立财经、教卫、城建、内司等专业代表组,各专业代表组除定期参加区人大专业工委组织的代表活动外,街道人大工委可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好各专业代表组各项活动。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在认真落实好《河西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意见》的同时,结合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和办公室工作职责、街道人大工委会议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定期向选民述职,开展民主评议制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接待代表来访制度、街道人大工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等。各街道人大工委在开展代表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工委会议记录薄、代表活动记录薄、代表意见建议登记薄、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薄、代表为选民解难题办实事登记薄和代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等“五薄一表”,进一步促进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街道人大工委职能作用。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主要是在抓好工委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代表工作,组织好本选区的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各项活动,为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因此,各街道人大工委要把做好代表工作、抓实代表活动作为履职的一项重要任务,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要抓好代表学习培训,落实好代表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好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各街道人大工委除组织开展好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全年工作安排和各街道工委的年度工作要点,科学合理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好“代表联系选民接待日”,“进选区、访民意、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帮助代表广泛地接触群众,聆听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尽职尽责地服务好选民。各街道人大工委还可根据各选区代表的职业特点,组织专业代表组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各街道人大工委要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努力做到代表活动安排提前告知代表,保证代表早知道,早准备;代表履职中遇到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到位;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要坚持跟踪服务,及时反馈;保证代表工作的经费开支,为代表履职、开展活动解除后顾之忧。
天塔街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接待选民。
四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要不断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和督促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执行职务。各街道人大工委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组织好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述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评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设立代表履职情况公示栏,逐步将代表履职情况向选区选民公开,接受选民监督,并作为代表连选连任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要积极探索建立代表约谈和不称职代表劝退机制,对闭会期间经常不参加活动、作用发挥不好的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街道工委主任可进行约谈或函询,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或违纪违法的人大代表应当劝其辞去代表职务或依法罢免代表资格。要建立完善代表履职考评奖励制度,组织开展好“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代表,争创优秀街道人大工委”的双争创评选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可每两年进行一次,通过“双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励代表履职热情,发挥好代表作用。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整体水平。区人大常委会要把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度工作计划,印发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意见。及时听取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汇报,对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进行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完善常委会驻会主任分片定点联系街道人大工委制度,定期深入所联系的街道,专题研究工作中的具体困难,有针对性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研究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人大门户网站的同时,推进街道开设人大工作网站网页,逐步实现街道与市、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相衔接。
(作者为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