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监督为重点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2016-11-21 08:26李学孙震
天津人大 2016年9期
关键词:评查检务检察官

李学 孙震

以司法监督为重点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李学孙震

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司法监督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本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分别对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监督、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等工作开展了监督。多形式、连续性监督方式的运用,对于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对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为例,2015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会前调研、查阅案卷、集中视察、专题审议等方式,对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开展了监督,指出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具体做法是:

一、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问题,强化了办案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司法程序规范。

重新修订了22项工作规范,完善了51项办案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办案程序、细化了操作规范、厘清了权力边界,做到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法律规范,特别是在查与不查、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重点环节上都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流程。

2、健全完善司法标准规范。

严格司法标准、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出台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施办法,对亲友、邻里之间轻微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对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处理,使轻缓的刑事政策得到规范落实。

3、健全完善司法言行规范。

完善《检察官文明用语和礼仪指南》,对接待来访当事人、询问证人或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都做出严格规定。推行检察官文明用语和礼仪规范,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4、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规范。

实行司法业绩档案制度,把业绩档案作为检察官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将各个司法环节的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办案人员,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二、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强内部监督问题,强化了制度规范的严格落实

1、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依法履行案件统一受理、流程控制、案件评查、综合考评职能,做到了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

2、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各业务部门职权配置,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受理与立案,侦查与批捕、起诉,扣押款物执行与管理相分离制度。实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加强监所检察部门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的纠错职能,做到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3、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采取办案人自查、办案部门审查、评审委员会评查等方式,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效果等方面实施全面评查。

4、健全办案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一整套量化案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科室评先及检察官职级晋升挂钩,量化目标考核办法在规范司法行为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阳光执法问题,强化了检务公开

1、规范检务公开的范围。全面推行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文书上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大力推进检务公开,以办案公开倒逼司法规范的落实。

2、规范检务公开的方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工具,加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服务、法律解读,拓宽了与公众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编写执法办案明白纸,列出办案流程、期限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控告人、申诉人等诉讼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

3、规范检务公开场所。建成控申接访、案件查询、律师阅卷场所,配置电子显示屏、自动触摸屏等硬件设施,推行“一站式”服务,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派驻9个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务公开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载体,检察室设有法律超市,摆放检务公开材料、法律图书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固本强基问题,强化了检察官队伍素质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区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

1、加强法治理念教育。重点围绕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规则、民行检察办案规则,开展全员轮训,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剖析自身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司法理念上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教育检察官自觉做到严格、公正、理性、文明、规范司法,杜绝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2、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采取专题讲座、练兵比武、业务研讨、控辩竞赛等多种措施,重点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质建设,检察官队伍办案能力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去年以来,有12名干警在市院组织的业务比武竞赛中获奖,有150篇调研文章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

3、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教育,努力践行“天津检察精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对不捕、不诉、撤案、数额变化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进行监控,向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证人、发案单位征求意见,强化对干警司法活动的监督,保持了恢复建院37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被处理的历史。

五年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方式,把落实人大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作为天津市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被高检命名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的取得,体现出人大监督的效果,反映出全院检察官的辛苦付出。今后,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工作力度,为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建设“法治静海”作出新贡献。

(作者分别为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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