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视听新媒体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贴近性强、生动活泼的特点,服务百姓,培育风尚,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但也有一些报道出现了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批评。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流价值方向、高尚道德取向和健康审美风范,发挥好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现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要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个导向”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时政新闻要讲导向,社会类、娱乐类新闻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始终把导向放在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导社会类、娱乐类新闻。
要牢牢坚持“四个有利于”标准,确保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始终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有利于增进人民团结、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要牢牢坚持正面引导,积极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引导人们分清对错、好坏、善恶、美丑,激发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要牢牢坚持导向管理全流程、全覆盖,把正确舆论导向贯穿到社会类、娱乐类新闻采编制播各个环节,覆盖到广播、电视、新媒体各类传播平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社会各方面健康发展和蓬勃向上的态势,聚焦主流,反映进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要防止集纳社会阴暗面、炒作无聊信息、调侃严肃话题,以免消解信心、涣散士气。
要坚持全面、准确、真实、客观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新闻现象,严格新闻采编规范流程,依规慎用来自网络等渠道的新闻线索;坚决防止主观片面、以偏概全、误导群众,坚决防止道听途说、主观臆测、跟风炒作。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门转发网络信息的新闻和评论节目。
要确保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相统一,坚持科学、依法、建设性监督,激浊扬清,解疑释惑,引导心理预期,推动改进工作;坚决防止批评性报道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于一个地区或行业,不要公开批评报道现阶段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和有关地方、部门已经依法处理解决的问题,不要跨区域进行舆论监督采访报道。
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优秀思想和传统美德,涵养道德情操;不得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调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
要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突出报道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时代楷模和身边典型,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
要坚持健康格调品位,积极传播真善美;坚决防止不加批评地展示丑闻劣迹、丑行恶态,坚决抵制搜奇猎艳、血腥暴力、矫情滥情、低俗媚俗、挖苦贬损。
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深刻把握“时度效”的要求,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要深入研究分析社会、娱乐领域的舆情动态,提高议题设置的准确性、主动性,把握时机,精准介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主动设置相关议题引导社会舆论话题,避免被动应对。
要掌握好舆论引导的密度和尺度;坚决防止为取悦受众而“失向”、因盲目介入而“失准”、为吸引眼球而“失真”、为过分渲染而“失范”、为刻意迎合而“失态”。
要抓住广大群众关注关切的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找准思想认识的共同点、情感交流的共鸣点、利益关切的交汇点、化解矛盾的切入点,改进方法、讲求艺术,增强报道的针对性、亲和力、说服力、感染力。
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广播电视娱乐类新闻实施制播分离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播、吊销节目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制作和播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只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含有相关资质的网站,才能首发或转载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
各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针对从业人员年轻人多、思想活跃的特点,组织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从业人员的党性原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要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到坐标、找准定位。
要坚持“三贴近”,深化“走转改”,解决好新闻队伍“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培养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在报道中体现百姓情怀、人民本色。
要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严格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坚决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敢抓敢管,加强指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切实监督所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将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特别是地面频率频道要强化问题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导向责任,认真寻找工作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机制,严格执行采编播各环节审查把关制度。
各级广播电视、视听新媒体监听监看机构要做好相关节目监听监看和评议工作,为节目改进创新提出科学建议;加强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警示,及时纠正。
要实行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导向考评与机构考核、评优评奖工作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约束,倡优汰劣。
总局和省局监管中心要加强对相关节目的监听监看。对于积极创新创优、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反响的节目及播出机构,总局将在评奖评优中予以鼓励。
对于出现问题的节目及播出机构,一律不允许参评总局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评奖评优项目,并在机构考核中予以相关处罚。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内部考评奖惩机制。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的影响力,切实提高版权意识,加强节目版权保护,管好节目资源流向,防止被一些媒体违规集纳或篡改使用,造成不良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