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的创新误区与规则失序

2016-11-20 12:26张陆民
声屏世界 2016年1期
关键词:赛制限时晋级

□张陆民

第二季《中国好歌曲》的创新误区与规则失序

□张陆民

第二季《中国好歌曲》加入了“限时创作”的环节。这一新赛制貌似增加了真人秀节目的看点,却违背了音乐创作的自由精神,并由此而导致了后续节目整体上的规则失序和混乱。对于当前《好歌曲》节目流程中仍存在的诸多问题,文中给出了若干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与建议。

中国好歌曲原创音乐真人秀电视娱乐节目

尽管受到明星亲子和户外真人秀等新类型节目的强势冲击,但2015年各大卫视在音乐真人秀节目上仍锐意频出,势头不减。《音乐大师课》《蒙面歌王》《歌手是谁》《我是歌手 3》等各领风骚,音乐仍是拯救收视率和在大众传媒环境中为电视增加艺术性色彩的不二法宝。在诸多音乐真人秀中,《中国好声音》和《中国好歌曲》仍是引人关注的焦点节目。《好声音》在2015年度的运作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前七期的平均收视率超过5%,一挽此前两季收视和舆情下滑的颓势,创造了前三季从未有过的佳绩。①而同是由灿星制作、年初时在央视平台上播出的第二季《好歌曲》,虽然在赛制创新上更加大动筋骨,却未能突破首季的影响力。这不仅因第二季的入选歌曲在艺术水准和传播效果上逊于首季,也与节目赛制设计的不合理密切相关。

赛制创新的败笔——“限时创作”

第二季《好歌曲》在节目的第二阶段中,推出了“限时极限创作”的新赛制,要求已经晋级的选手在一天内创作一首新歌。用透明化真人秀的方式拍摄展示音乐创作的过程,可能会满足一些观众的好奇心理,并避免因一首歌曲反复改编、由同一个人演唱而引发的视听审美疲劳。不过,这种貌似符合当下大众收视心理和审美情趣的创新,却违背了音乐艺术的创作规律,不仅在结果上差强人意,更引发了后续赛制规则的混乱与失序。

对于“限时创作”这一新赛制,虽宣传为“全球首创”的节目创新,但若究其根源,不过是高考命题作文式的变体,是传统科举贡院的旧酒装进了电视真人秀的新瓶。这种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选才模式,或许可以用来作些八股文章及考察基础能力素养,但并不适合于音乐领域的创作。限时定点创作的方法不仅对音乐创作不适用,就所有时间性的艺术类型来说,如小说等文学艺术类型都不适合。这是因为时间性的艺术通常负担着或庞杂或深刻的内在情感和思想内容,短时封闭的创作环境,会营造过多的外在压力,从而在心理上干扰艺术和思想的真实表达;而电视全程记录创作过程的方式,则更使创作者在镜头前处于外在形象焦虑和内心构思作品的自我撕裂之中,从而加剧创作过程中他者侵入干涉的压力,在真人秀的镜头前营造出一个“假我”。

另外,为了方便拍摄和丰富镜头表现力,在“限时创作”过程中,节目让选手两两相处一室,置身于透明玻璃的环境中。如果说定点、限时和实时拍摄记录的方式是于内在上影响创作的深度和心理真实,那么选手们在一起吹拉弹唱,则对各自的创作在外在上造成了更直接的声音干扰,从而使得创作难以沉入内心的真实情境。同时,诸如集体用餐和探营等花絮的拍摄,也给创作者们带来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在同步播出的《好歌曲——原创之声》节目中,即有几位选手明确表示其创作受到了他人影响和拍摄环节的严重干扰。

用镜头来记录“限时创作”的真人秀,看似很真很美好,但结果却违背了《好歌曲》为大众推介优秀原创作品的节目初衷。整体而言,以艺术含金量和观众影响力来看,选手们在限时创作中完成的歌曲,大多明显逊色于自己的盲选作品。这些限时创作的作品,基本上是以突出节奏感和迎合现场观演为主的外向型歌曲,虽适合现场氛围的煽动,却匮乏音乐艺术中最能打动人心的内在情感力量和思想的深度。在决赛中唱响的六首新作中,《轮回》《暖光》《梦想的颜色》《小小》和《老神仙》等五首歌曲皆为此类。

第二季《好歌曲》前六期盲选阶段的平均收视率为1.521,而第二和第三阶段的平均收视率为 1.245。②可以看出,尽管在第二阶段中加入了“限时创作”,但节目二、三阶段的收视率在整体上仍低于盲选阶段,这表明限时创作的歌曲在受众吸引度上逊色于盲选作品。而新赛制后平均1.245的收视率,也只比首季 《好歌曲》同等阶段1.00的平均收视率多出不到25%的增值。但首季《好歌曲》的相应阶段中,为盲选歌曲的再度现身,只是在编曲上做出调整。由此可以看出:尽管第二季中加入了新赛制,但这些限时创作的新作品与第一季的重唱盲选歌曲相比,对观众的吸引度上相差不大。

由于“限时创作”的加入及后续赛制设置的不合理,使多首盲选阶段的优秀作品未能跻身第二季 《中国好歌曲》的决赛行列,如赵牧阳的 《侠客行》、刘胡轶的《从前慢》和苏紫旭的《没有你》等。这些好歌的出局,对2015年的 《好歌曲》来说显得不够公正客观,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盲选阶段之后的收视吸引力下降,实属不该有的失误与遗憾。

晋级赛制的失序与悖谬

就已播出的两季节目来看,《好歌曲》在各环节仍存在明显硬伤,在游戏规则中尚有若干不合理甚至自相矛盾之处,影响了节目的流畅性及质量水准。

首先,在节目第二阶段的开始,每位导师组内部进行 “十六进八”的遴选,在没有任何标准的情况下,仅凭导师个人意愿就圈定了八人入围下一轮,而将其余半数选手淘汰。这种筛选方式值得商榷,因为它不仅缺少情节的铺垫和内容线索的发展逻辑,也匮乏音乐的说服力,让观众感到简单生硬和不明就里。

其次,在入围第二阶段后,选手们的限时新作未能得到全面展示。按照节目的游戏规则,在“限时创作”阶段,每位导师组的八位学员分为四对,每对选一个晋级四强。八位选手在限时中均如期完成新作,但八首歌曲中只有五首经编曲后展示在观众面前(“八进四”后的四首歌曲,外加导师附选一首)。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加入“限时创作”的初衷是通过新歌来丰富节目视听,并藉此说明选手的创作能力,那么为何不将新作全部展示?毕竟,对于大多数观众来说,能够听到更多新歌才是他们收看《好歌曲》的动力来源。

第三,在决赛中,《好歌曲》采用了现场投票选出两个赛组的每组头名来PK决胜冠军的方式。这与首季决赛的规则大体相同。不过,由于加入了“限时创作”的新赛制,2015年进入决赛的选手都已各自手握两首作品,相对首季而言,这其实为决赛的规则设定提供了更多的回旋余地。但令人诧异的是,在第二季的总决赛中,在八位选手各自拥有两首作品的情况下,竟如首季一样,仍由每位选手只演唱一首歌曲来竞争桂冠——苏运莹和杭盖乐队竟然只凭借各自一首歌的单次出演,由现场观众为他们分别投两次票,再由媒体评审团投一次票,来决定最后的冠军所属。唱一首歌,投三次票,等一个结果。

另外,在“限时创作”之后的晋级规则上,存在着明显的失序和逻辑冲突。在节目的第二阶段中,是以限时新作作为晋级决赛的标杆,并非将盲选与限时阶段的两首歌曲相结合来总评衡量。按照这样的选拔方式,盲选歌曲只是一张入场券,进入到“限时创作”环节后,票即作废,积分清零,选手们需要重新去争取一张可以晋级下一轮的新门票。而如果按照一以贯之的思路,既然已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割裂评判,那么在进入到决赛后,就应该继续执行第二阶段的标准,以“限时创作”的歌曲来竞争冠军。然而,让人感到悖谬的是,决赛中并没有按照正常的逻辑沿用第二阶段的标准,而是采用了不区分盲选歌曲和限时新作的模糊方法,让选手任意选唱一首。既然盲选积分已清零,仅以限时新作为评判标准而晋级决赛,那么有何理由让选手返回去选择盲选歌曲?如果决赛阶段可以演唱盲选歌曲,那么一些在盲选阶段现身却又在“限时创作”中被淘汰的歌曲——如《从前慢》《侠客行》和《没有你》等——似乎更有理由进入决赛,因为这些歌绝不逊色甚至高于最后进军决赛的八首作品。

这种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游戏规则,暴露了创意上的思路不清与逻辑混乱,使节目流程缺乏严谨合理的前后衔接。同时,正是由于这种规则失序的赛制,使第二季《好歌曲》的晋级过程和最终夺冠结果均引发了诸多争议与质疑,并偏离了节目向观众推广好歌曲的初衷。

关于节目各阶段调整之具体建议

根据《好歌曲》在赛制及各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笔者认为,应如下调整:

节目应在盲选阶段增加歌曲播放量。目前的盲选阶段中,一些歌曲已被导师推杆却并未播出,有的虽播放却只选取十几秒的片段;而与此同时,有的歌曲未被选中,节目却因话题炒作的需要而完整播放并大肆渲染。其实,对于那些已被导师收入麾下的作品,应完整播出。多听几首新歌,不仅不会降低收视率,反而可能因歌曲的多样性绽放而吸引更多的受众,从而进一步提升节目的影响力。而在关于如何增加歌曲播放量的问题上,一是可以适当增加第一阶段的总期数,由六期增至八期或更多;另外,也可延长节目的单期时长,或适当压缩娱乐性的对话内容,来提升歌曲的总容量。

在盲选阶段结束后,应该如何设置第二阶段的游戏规则,目前来看,大概有三种可行方法。其一,是回复到首季中的一首歌曲不断改编精进的贯穿式赛制模式,并在改编方式和演唱组织上做出更大的丰富空间;其二,是大体上沿用第二季“限时创作”的游戏规则,但须对限时和定点的方法做出更符合艺术创作规律的改变;其三,是让选手加演自己的另一首作品,演唱人可以是作者本身,也可为与他人构成的组合方式。实际上,无论《好歌曲》在下一季的第二阶段中是沿用 “限时创作”的方法,还是采用第三种方案,都可以在各组的“十六进八”阶段即开始运作。倘若如此,则不仅使每组内部“十六进八”的淘汰晋级有章可循,还可为节目和观众提供更多的新歌。同时,在每组的内部选拔上,应以两首作品的综合表现来评判,以避免节目在内在发展逻辑线索上的脱节,并防止对盲选阶段所涌现出的真正好歌的误伤,从而确保所有优秀作品都能被送入决赛。

此外,须对决赛中的投票方法和争冠赛制进行调整。目前的决赛中,存在着对单次的歌曲演唱进行反复投票的不合理状况,应该以公布每位选手所得具体票数的方式来直接选出小组头名。而在冠亚军之争环节,应由两强选手演唱自己的另一首歌曲,并根据两首作品的综合表现来决定桂冠所属。以两首作品的综合得分来评判花落谁家,在节目内容上会更丰富,也能更全面地展现选手的整体实力,从而在结果上会更具说服力。同时,应取消冠军之争时“媒体评审团”上台逐一投票的环节,这种制造现场悬念的方法拖沓冗长且缺少足够的吸引力,并非必须。完全可以把这段时间节省出来,让两强演唱各自的第二首作品,并采用更简洁的按键投票的方式来选出冠军。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注释:①据索福瑞CSM城市网收视统计,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前七期的收视率为:5.308、5.455、5.181、5.363、5.137、4.962、4.960。

②据索福瑞CSM城市网收视统计,《中国好歌曲》第二季总十一期的收视率分别为:1.471、1.350、1.37、1.642、1.764、1.527、1.334、1.453、1.165、1.16和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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