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坤
应加强对网剧、网络的监管
□侯坤
在2月27日举办的“2015全国电视剧年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主题报告中强调,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并对网络剧审查做出一系列规定。(2月28日《新京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恪守道德法律底线、宣扬正确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上,应与电视等传统媒体一致。因此,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强调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网络与电视的审查标准统一,应当成为网络时代的共识与常态。网剧乃至网络的监管不能等闲视之。
首先,网剧传播广度已经十分广泛,部分网剧传播范围之广、受众群体之大与电视不相上下。据悉,一些热门网剧的总点击播放次数已经达到数十亿次,相当于全国人民平均每人都观看了几次,如此传播数据令人震撼。这种情况下,网剧的监管审查务必引起重视,最终实现与电视标准统一乃是大势所趋。
其次,网剧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加强网剧监管审查,规范网剧传播制作,对于引导舆论风向、端正社会风气意义重大。当前,一些网剧传播广泛,导致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深受影响,不仅网剧情节人物等成为人们口中的热点话题,网剧中宣扬的一些价值观念和道德意识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因此,网剧必须加强审查监管,使其中的糟粕内容得以剔除,更多地向公众传递正能量,对社会进步发挥有益的促进作用。
其三,网剧的“经济规模”已经不容小觑,牵涉众多的经济利益链条渗透其中,极易导致网剧因过分逐利而迷失方向,故而加强监管审查势在必行。由于传播范围广且影响力十足,当前网剧的营销体系初现端倪,通过广告、平台播放权及用户观看权等的售卖,网剧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未来很可能形成产业化格局。因而,及时积极地对网剧加强监管,避免网剧的营销方向误入歧途,既是有关部门应尽的责任义务,也是对网剧未来发展有益的前瞻举措。
总之,互联网时代的网剧已经逐渐拥有了不逊于电视的传播广度和影响力,对其的监管不能再等闲视之,有必要以严格标准管控网络内容,实现对网络空间的全面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