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宾 席岳琳 孙正东 白振荣
[提要] 以张家口市为例,分析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加强政府监督、工会调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改善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工会;法律
基金项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立项课题:“张家口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编号:JRS-2014-7007)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张家口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4日
改革开放以来,张家口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GDP、财政收入两项指标贡献率均超过50%,据统计,2013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单位达到19.87万个,从业人员98.53万人,占到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0%以上;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促进张家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与全省乃至全国比较,无论是规模还是档次上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中的劳资纠纷也日益增多,若不及时调整,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研究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并探讨协调双方关系的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张家口市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现状分析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的颁布和实行,民营企业在工资发放、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符合条件的员工交保险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进,企业的劳资关系正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如艳阳天美食城基本能按月发工资;作为张家口市民营支柱企业的弘基实业则建立了基础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迅达建材有限公司还建立了一旦发生工伤由企业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赔偿制度。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在许多方面还不正规,特别是小型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合同不规范、为员工缴纳保险样式繁多、执行带薪休假有难度等。由于民营企业在管理上的诸多问题,使得民营企业劳资纠纷的案件增多。如某餐饮公司因工资问题多次与员工对簿公堂;某煤矿劳务派遣工因不支付工资上诉仲裁部门等。据张家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统计;2007年全市受案数496件,2008年受案数猛增至1,196件,之后两年有所下降,2009年为954件,2010年为792件。上述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来自民营企业。
二、当前张家口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中的主要问题
当前,劳资关系矛盾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具体表现:
(一)劳动合同不规范、签约率低。据我们对张家口市民营企业调查,劳动合同签约率有几种:与所有员工都签合同的,但比例少;与部分员工签合同的,多集中在一些知名企业;没有合同的,多集中在小型的民营商店、超市等。这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不符合的。
(二)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在调查的民营企业中,一些加工或制造业有的实行8小时工作制;餐饮业多在8小时以上,甚至超过10小时。一些服务人员一个月只休息4天或2天。法定的节假日也很难享受到。
(三)各单位在孕期带工资、按规定缴纳保险方面标准不一样。许多小型企业,孕期没有工资,大型的或比较正规的民营企业有执行孕期带工资的;对保险的缴纳也不一样,为员工交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是少数,为数众多的小企业是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此外,由于有的保险是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各负责一部分,员工又不愿意缴纳自己负担的部分,单位便把单位应缴纳的部分放到员工的工资中发放。这使得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不规范,一旦发生员工和企业的纠纷便很难按照规范的程序来执行或解决纠纷。
(四)不同行业、工种,工资差别较大。张家口市民营企业中,月工资一般在2,200~2,500元左右,如果企业效益好,员工加上奖金等能够达到3,000多元。一些建材、房地产行业工资较高,工资加奖金可达到3,000多元。小的商店月工资不足2,000元;此外,工资结构也不合理。如:在一些中、大型的餐饮业,一般员工月工资加奖金可达3,000元左右,大堂经理可以拿到4,000元,而有的厨师长等可达到8,000~10,000元不等。
(五)出现小的工伤,多数企业能给予赔偿或治疗,但若出现大的工伤,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往往造成劳资纠纷。
三、张家口民营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成因
民营企业之所以不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员工的保险、执行法定节假日休息等,原因除了和企业的规模小、资金不足、出现的时间短外,还有以下原因:
(一)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资强劳弱”。企业所有权归资方,资方是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签订合同、规定什么样的条款,往往都是由资方决定。资方往往更关注的是企业利润和效益,很难以平等姿态看待员工,从员工自身去着想,员工无法与资方协商工资及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合同往往是被动接受,很难在合同中提出自己的要求。
(二)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象短期内不能解决。就我国当前的情况看,企业需要的员工少,劳动力市场待业人员大大多于企业的需要。高校扩招,大量毕业生在短期内涌入社会,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了新的就业需求。一些地方信息不畅通,出现劳动力相对过剩。这使得民营企业有了更多挑选员工的机会,若员工提一些自己的权利或要求,往往不被企业接受,或者被企业拒之门外。
(三)民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无法很好地发挥维权作用。工会是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组织。当前,张家口市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会并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达到7,535家,而在一些小的民营企业,有的只有两、三个人,则需通过区域建立工会组织。据2014年5月的《张家口市总工会民主管理工作汇报》可知,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已经很广。但工会组织的作用有待提高,一些员工权利受到伤害或有诉求时,不通过工会而是采取个人行动或自发的集体行为。
(四)员工维权意识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意识滞后。当前民营企业员工大多是“80后”或“90后”,与过去的员工比,其文化程度明显提高。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国家的建立,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与老员工比,更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很多民营企业管理者依旧用过去的管理方式,忽视员工利益,甚至很少研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容,对企业应给予员工那些应有的权利并不了解,或者是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即使侵犯了员工的利益或权利也不知道,甚至觉得无所谓,使得劳资双方矛盾增加,造成关系不协调。
四、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对策
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好坏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提出如下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向完善、正规化发展过程中,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政府的作用不可缺少。政府的作用是规制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秩序,通过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政策,使劳资关系向着正常、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监督法律条款的贯彻执行,使劳资双方在地位上的平等落到实处。当好调解和仲裁者的角色,一旦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则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解和仲裁化解劳资矛盾。
(二)加强工会组织的调解职能。民营企业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使职工的诉求能够向工会表达,只要职工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工会都要与企业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职能。
(三)企业要提高管理水平。作为企业管理者:一是要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并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企业在发展同时,员工工资也能够随企业发展正常增长。我们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大的民营企业往往有一套自己的合理制度,并且有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管理相对比较规范,而一些小的民营企业往往是老板说了算,比较正规的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往往在管理上比较混乱,容易引起纠纷。因此,民营企业要发展,除了要有适合市场的经营策略外,还要学会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学会依法管好企业。
(四)企业员工。一方面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多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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