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铮与北京城市建设

2016-11-19 15:19杨发金
百年潮 2016年4期
关键词:北京市

杨发金

新中国成立前的北京工业基础薄弱、市政设施落后,劳动人民聚居地区环境恶劣,许多宫殿、庙宇、园林残破不堪。如何使这座已经失去光彩的文化名城重新焕发青春,改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首都,是新中国成立初北京市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当时国内外敌人轻视新中国,认为新中国不会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刚刚进入大城市的党员干部也确实缺乏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知识和经验。面对十分繁重的建设任务,佟铮开始参与首都的建设工作。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边干边学,由城市建设的外行到内行,由落实党中央指示到制定具体政策,付出了很多心血。从他的一生,不仅可以看到旧北京怎样被改造成新北京,以及新北京的面貌又是怎样日新月异的大致过程,也可以看出北京城市建设事业能够蓬勃向前的原因。

主持北京市公逆产清管局工作

1949年6月,北京市公逆产清管局成立,局长由市政府秘书长薛子正挂名,佟铮任副局长,主持全面日常工作。这个局的任务是接管美国兵营的营房,清理敌(德国、意大利、日本)、逆(汉奸)房产和地产,把他们掠夺的财产收归人民所有。这些敌产、逆产已经历国民党的一次“劫收”,情况混乱不堪。此时,从解放区来的干部既缺少城市管理的经验,也缺少清查资产的专业知识,工作难度非常大。市军管会要求清管局既不能漏掉任何一处敌产,也不能搞错任何一处逆产,以免伤害人民利益。佟铮以坚定的革命意志,冲破阻力,组织起一支以解放区来的干部为主,部分旧政权人员为辅的清查队伍,严格按照政策,仔细研究,逐件审查,反复求证,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把1.9万多起敌产、逆产案子清理完毕。同时,将8.2万余间房产、11.9万余亩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并把大量国民党高官遗弃的房产、地产上报军管会,请示允许清管局代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这样一件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繁重任务非常不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在没收北洋军阀段祺瑞的房产时,曾任段祺瑞政府教育总长的章士钊出面说情。他上书毛主席说,日本人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几次请段出山,均被拒绝,就凭这一点,段的房产不是逆产。毛主席将信批转北京市,市长叶剑英批示佟铮研办。佟铮立刻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反复讨论,最后认定,根据党的政策,段祺瑞房产应予以没收。佟铮以清管局名义写了一份报告上交叶市长,叶市长同意后上呈毛主席,此案再无变动。

管理解放初期的北京市房地产

1952年北京市地政局和公逆产清管局合并,成立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周恩来于1952年9月5日亲自签发佟铮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的任命通知书。1953年,北京市成立了建筑事务管理局,佟铮任局长。这段时间佟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管理公有房屋。随着首都建设的日益发展,北京市直接管理的公房不断增多。到1960年,中央机关的办公、宿舍用房260多万平方米,也交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1958年至1962年间,由于前三年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用房,后两年又因财政困难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为解决迫切的房屋需求问题,市房地产管理局在佟铮带领下采取紧缩、挖潜的办法,抽调了机关用房148万平方米,动员民用公房腾让出37万平方米,动员私房出租38万平方米,接受教会、寺庙空房20万平方米,改门道为住房1万平方米,加上新建房屋4万平方米,共计248万平方米。这些房屋支援了工业、科研、文教、商业、服务业、国庆工程和城市拆迁、街道生产等事业,还解决了近3万无房户和居住拥挤不便户的住房问题。同时,大力开展换房工作,共换成350万平方米,是1956年、1957年两年换成数的8.5倍。这样做既有利于生产、方便了职工,也缓解了城市交通的紧张状况。

2.公有房屋租赁。在公房租赁方面,佟铮参与制定了公有房屋租赁的一些措施,收到良好的效果。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55年,根据当时居民负担能力,结合全市房屋情况先后制定过几种公房租金标准,但均不完备。1955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按此标准,平均每平方米月租楼房0.14元,平房0.10元左右。1958年又制定了《民用公房标准》,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中执行,并按使用性质分别以不同租率计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和文教、卫生用房,按标准的100%计租;企业单位办公、生产、营业及附属用房,按150%计租;居民住宅包括单位家属宿舍,按75%计租(平均每平方米月租楼房0.27元,平房0.22元)。1965年又在此基础上调整了计租因素,简化计算方法,取消个别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又制定了《统管楼房住宅租金标准》和《住宅(平房)收费试行标准》,于1966年2月和9月开始执行(平均每平方米月租楼房0.24元,平房0.21元)。

3.私有房屋管理。1954年、1956年佟铮先后两次参与对城区私有房屋的占有、保养、租赁、经营管理等情况的全面调查,为加强私房管理工作提供资料。1958年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北京市私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要充分利用私房,空闲的房屋不得无故不出租;强调房主应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房屋,如故意拖延不修造成安全事故,房主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要求产权所有人在离开本市时,应委托代管人管理。由于佟铮认真贯彻政府规定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1958年一年就动员出租房两万间,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动员出租房总数的36倍,房屋倒塌造成的伤亡事故也大为减少。

4.查办违法建筑。建筑管理是一个新工作,佟铮开始做这个工作时,遇到许多困难。首先是没有管理经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市政管理单位,各说各话,谁也不服谁。其次是不具备管理条件,1953年地形图还不完备,总图规划刚有个轮廓,一直没有制定好,上级领导还没有批准,但各单位已经按图拨地和设计了。干部不足、机构分散,负责拨地的工作人员只有四五个人,负责初步设计审计的只有两个人,而且建筑设计审批与技术设计审批混同在一个处。再次是有的建筑单位本位主义思想浓厚,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因此出现大批违章建筑。

佟铮在1954年的华北行政会上关于北京市建筑管理工作的汇报中指出,当年组织了五个检查组,结果查出1953年违法建筑70多起,比较严重的有九起,好多是无照施工。有的单位自称用“革命”方法建房,例如西直门大街某招待所,明知与规划抵触,也非盖不可。有的单位不愿受北京管理,到通县、良乡找地方,一出市界就盖,有的盖在交界处,逃避管理。佟铮坚决不让步,通过拨地权、提出工程设计要点、审查初步设计和审校技术设计、组织施工检查等环节遏制违法建筑,以房屋造价的1%到10%罚款。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中央军委单位、市属各单位都因建筑问题与规划局打交道,其中问题十分复杂。佟铮秉公办理,对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毫不留情。有时施工方不懂规划,自以为是,佟铮就耐心说服对方。有时对方不听,固执己见,大发脾气,还往上告状,一直告到中央,佟铮因此还受到市政府派出的工作组的调查。调查结论是:佟铮秉公办事是正确的。

致力于北京市城市规划

1955年2月22日,北京市都市规划委员会成立,郑天翔任主任,佟铮与梁思成任副主任,佟铮为常务副主任。与此同时,成立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佟铮任局长。1957年10月,都市规划委员会与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合署办公,1958年1月正式合并,11月12日,周恩来总理签发佟铮为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任职通知书。1961年9月,佟铮兼任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到1966年。

佟铮为制订首都规划,付出大量心血,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他从城市建设系统各局抽调一批精干的人员,组织汇集、分析、研究全市基础资料,在1953年春都市计划委员会(1955年2月撤销)提议的甲、乙两个初步方案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规定首都建设总方针是“为生产服务,为中央服务,归根到底是为劳动人民服务”。

之后佟铮根据市委指示,开始酝酿对规划、管理、设计、测量和勘测等多个环节实行统一领导。当时建筑设计院和市政设计院直属市政府领导,合并为一,阻力很大。佟铮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将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政工程设计院和测量、勘测等多个独立机构组合在一起,使规划局成为一个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政治热情高涨的城市规划行业的重要力量。1959年,推动各区、县建立了规划局,北京市自上至下有了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这一组织形式既可以集中使用建设基本资料,又可以快速集中力量实施设计,形成了实现总体规划和统一建设的有力拳头,提高了规划管理效率和设计的质量。

都市规划委员会成立后,佟铮立即着手对北京市建筑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55年4月8日,9名苏联城市建设专家到达北京,协助编制总体规划,于1956年9月12日至10月13日在阿尔巴尼亚驻华大使馆新址举办展览。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李富春、董必武等中央领导和八大代表参观指导,并向欧洲、亚洲、美洲国家的共产党代表团征求意见。1957年3月14日,都市规划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由北京市委讨论通过。这个方案为北京市的发展规模、城市布局、道路骨架和市政设施的各方面奠定了基础。《方案》提出十年左右完成北京旧城拆除改建的计划,自1958年起逐步实施。

佟铮一方面会同苏联和中国专家仔细研究总图,一方面做统一各方面思想的工作。针对人口规模、道路宽度、广场大小和绿地面积等方面的不同意见,举办了多次座谈会,详细说明中央意图,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同时根据当时新形势和中央的新要求,在落实毛泽东关于《论十大关系》方针和加快沿海地区工业发展,以及中央做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背景下,1958年4月和8月又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形成了《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于6月正式上报中央。之后由于发生三年自然灾害,中央没有正式批复《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但直至“文化大革命”之前,这个方案实际上一直指导着北京的城市建设工作。

在一些问题上的态度

1.行政中心的位置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对行政中心安排在旧城区还是靠近旧城的西郊,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梁思成与陈占祥主张整体保留旧城区,行政中心应该另建在复兴门外的三里河一带;朱兆雪与赵冬日则主张将行政中心建在旧城区内。

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持续两年之久。中国专家与中国专家、中国专家与苏联专家之间,发生多次当面和书面争议,最后毛主席的决定(以旧城为基础扩建)终止了这场争论。佟铮在市公逆产清管局常务副局长的位置上密切注视着这场争论。他认为,中央站得高,看得远,能从历史的高度和民族的高度综合地看问题,能考虑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的因素,能从全国范围内看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以及是否具有建设行政中心的财政力量及设计能力等。

2.保留与拆除城墙问题。行政中心定在旧城区之后,北京市都市规划委员会组织专家制订方案。制定工作尚未开始,专家们就对是否拆除城墙问题争论起来。华揽洪主张拆除城墙,陈占祥主张保留城墙。薛子正于1952年春要求专家尽快制订规划方案,倘若认识不一致,可以制订两个方案。华揽洪与陈干负责甲方案制作,陈占祥与黄世华负责乙方案制作,前提是行政中心设在旧城区。1953年春,规划方案开始制作并于8月完成。8月,梁思成代表都市计划委员会向北京市人民代表汇报,因“在有些问题上和上级对改造与扩建首都的意见不一致”未获通过。此后,中共北京市委于6月成立规划领导小组,聘请苏联专家指导工作,在党内研究规划问题,对两个方案进行综合并修改,提出《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梁思成、陈占祥、华揽洪、陈干从此不再参与北京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不参与规划工作,不等于不参与争论。争论人员由规划专家扩大到整个建筑界,甚至文化界,形成以梁思成、陈占祥、罗哲文、郑振铎、谢辰生、臧华云、俞平伯为主力的保墙派,苏联专家团团长勃得列夫、电气交通专家斯米尔诺夫、在清华大学任教的苏联城市规划专家穆欣及巴拉金支持保墙派;以华南圭、华揽洪、陈干、曹言行、陈公培、叶恭绰为主力的拆墙派;还有吴良镛、戴念慈等人的折中派,主张拆一段,留一段,或只拆城墙,不拆城门楼。他们或公开发言,或撰写文章,或找领导面谈,阐述各自的

理由。

1958年,毛主席在党的会议上提倡敢想、敢说、敢干,不迷信教授,不迷信菩萨,不迷信外国人,明确表示拆除城墙,北京应向天津和上海看齐。9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正式做出拆除城墙的决定。

佟铮作为市委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城墙的态度是支持保留城墙,他认为凡道路必须通达的地方,可开券洞。他赞成在城墙上方修花园和步道的提议,这样既可以保留古城旧貌,也不影响城市建设。北京古城墙本身是一件十分珍贵的艺术品,是老祖宗留给后人的无价之宝,要珍惜它,但中央和北京市委做出拆除城墙的决定之后,他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3.大屋顶问题。主张建筑物要有一个中国特色大屋顶的是梁思成和林徽因,理由是建盖大屋顶可以保持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新建筑物与老建筑可以浑然一体,可以保持北京建筑的整体性和一致性。梁思成于1951年8月15日致周恩来总理的信中说:“(国务院)各部设计最初大致很简单。虽都保持这个建筑的轮廓,但因不谙传统手法,整体上还不易得到中国气味。”他说“在城市里搞‘玻璃匣子,不合适”。他建议各部盖房子要加盖大屋顶。于是北京盖了不少有大屋顶的楼房,如地安门宿舍大楼、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友谊宾馆及公安部、燃料部、纺织部、外贸部四个部的办公大楼。之后建筑界召开批判会,指责大屋顶是复古主义、形式主义,造成浪费,与人民利益背道而驰,梁思成做了检讨。195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反对建筑中的浪费现象。6月19日,又发表了《坚决降低非生产性建筑的标准》的社论,重申“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

佟铮认为,这场批判从经济上制止了某些铺张浪费现象,但没有从理论上、思想上弄清建筑形式与内容、传统与革新的关系,产生了一律反对大屋顶和片面追求节约的另一种偏向。公共建筑内部的必要设备和外部装修被减少到最低程度。有一批中小学校舍没有屋檐,也不做女儿墙,被群众称作“削鼻子”“削耳朵”,阜外大街上还出现一排“窄、小、低、薄”的低标准楼房,简单得只在红砖上开窗洞,既不适用,也造成长远的浪费。对大屋顶问题,佟铮认为,到处搞大屋顶,牺牲实用需要,追求形式,造成很大的浪费,应该纠正,但在批判中把学术问题同政治问题混淆起来是错误的,造成在较长时期里建筑创作思想受到束缚的严重后果,应该引以为戒。

4.道路宽度问题。1954年9月,《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提出要把南北和中西两条中轴线大大伸长和加宽,其一般宽度不应少于100米。1957年5月2日,梁思成在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会议上说:“展宽西长安街的时候,拆了很多民房,结果街道过宽,街道当中用不着,留作停车场。把民房拆了做停车场,我看不太妥当……西长安街太宽,短跑家也要跑11秒钟,一般的人走一趟要一分钟,小脚老太婆过这条街道就更困难了。”他反对展宽长安街。苏联专家不同意拓宽到100米以上,坚持街道宽度为80到90米。1958年6月《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东西长安街、前门大街、地安门大街是首都的主要街道,要展宽到100至110米。9月又提出,将东西长安街、前门大街、鼓楼南大街三条主干道的宽度调整为120米至140米,一般干道宽度为80米至120米,次要干道宽度为80米至90米。经过佟铮协调,苏联专家原则上同意了长安街的既定宽度。

佟铮认为,市委的决定是为了使城市的发展可进可退。如实践证明道路用不着那么宽,可以在建设中加以修改。城市规划一定要有“弹性”,因为现在的知识很有限,未知的因素还不少,科学技术在不断地发展,不能把规划搞得太死,让现在的规划捆住后代儿孙的手脚。在道路宽度上,既要学习外国的经验,也要注意与中国和北京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不能一味地死学。

5.大院问题。大院问题不仅北京有,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源于解放初期政府和军队各部门为解决办公和住房问题,不经过市规划委员会而私自占地建房或强迫规划委员会批准的无序状态。旧城外西郊的大片土地很快被分完了,形成一个个五脏俱全的大院,内有住宅、托儿所、小学、医院、商店、电影院等,如空军大院、海军大院、炮兵大院、国防学院大院、中央民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一圈就是一大

片地。

佟铮对此也很有看法,认为北京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用地和房屋实际上形成了单位所有,各单位自成体系,各行各业、各部门都在“办社会”,到处是“小而全”“大而全”的庄园主式的封闭的社会结构。北京的“大院”很多,工厂、学校、机关、部队、科研机构都是一个个“独立王国”。这种社会结构是与城市现代化格局格格不入的,现在还没有研究出一个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这个问题比较难解决,不过起码应该有一个方向。佟铮不断地呼吁,产生了效果,1982年出台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坚决禁止再建自立门户的“大院”,但是当时的各种大院已达2500个。

6.居民住房问题。新中国成立后首都人口急剧增加,解决居住问题成了当务之急。为改善社会急速发展下房地产供求失衡,抑制投机暴利,佟铮及时上报市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拨给北京市2000万元建造周转房,作为国家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居民之用。谁用房谁付款,收回来的款再建新房,周而复始,保证了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妥善地安置了被拆迁的

居民。

1957年以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不适当地强调“先生产,后生活”,住宅建筑比重下降。1960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49年的4.75平方米下降到3.24平方米,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最低点。从而出现了生产工作用房与生活居住用房极不平衡的局面,造成北京市住房长期紧张,住宅建设标准也大大降低,有些住宅既不隔音、不保温,也不经济适用,建筑物成为光秃秃的构筑物。

佟铮为迅速改变局面,指示北京市住宅统建工作要统一集资、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管理,这对分散建设是一个重大改革。住宅统建办公室成立后,他亲自与有关部门一起选址,制定设计标准,研究街区规划方案与搬迁方案,从原则到实施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参与。从1965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做出了天坛南里、天坛东里、朝外、建国门外至东大桥西面的一条街、永安西里、劲松部分小区、西城区月坛、甘家口北街、百万庄一条街等地的规划和搬迁方案约150万平方米,当年开工80多万平方米,北京市在这项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是严重和复杂的。佟铮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很快开创了局面,为后来的综合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石。到1984年,北京市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1亿平方米,为旧北京城的五倍。

7.天安门广场改造问题。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建造“十大建筑”,隆重庆祝建国十周年。“十大建筑”中的六项在旧城区,四项在近郊区。与两大建筑相关联的天安门广场改造是重中之重。在周恩来总理亲自指导下,北京市委制定出改造方案,作为改建工程的组织者,佟铮既要听从毛主席指示,还要广泛征求专家的意见。

1958年10月的一天,佟铮带来一位指挥过节日游行检阅的解放军军官辛毅。辛毅对天安门广场规划提出三点要求:(1)要求天安门广场及东西长安街无轨无线;(2)要考虑路面经得起60吨坦克的行驶;(3)要求道路及广场“一块板”,以便于游行集会。按照这样的要求,西单、六部口之间的古建筑双塔,经过那里的有轨电车轨道要拆掉,今后也不设无轨电车。长安街不设架空线路,改走地下,因此规划建设北京第一条地下管线走廊。提出这些要求是为了战备、紧急时刻能在长安街上起降飞机。这样,广场的改造加上了满足阅兵式的要求。

经过艰苦的思想工作,基本统一了认识,对天安门广场进行了成功的改建,保留并发展了规划中的旧北京原有的南北中轴线,打通、展宽和延伸了东西长安街,形成了新的东西轴线,两条轴线相交于天安门广场。改建后的广场开阔雄伟,成为广大群众活动的中心广场,改变了旧北京以故宫为中心的唯帝王独尊的旧格局,形成了体现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的新

格局。

8.人民大会堂设计方案问题。1958年10月14日,万里向中央送上北京市审核的人民大会堂的几种设计方案,有清华大学方案、北京市建筑设计院方案,北京市规划局方案。周恩来总理选定了佟铮主持制订的北京市规划局方案。

在周恩来总理坚持下,北京市规划局方案得以实施。建成的人民大会堂与广场东侧的中国历史、中国革命博物馆遥遥相对。在立面造型上一虚一实,廊柱一圆一方,形成对比而又互相呼应。在外部装饰上,采用了微红色花岗岩的台基,浅黄色假石的廊柱和墙面以及黄绿相间的琉璃瓦檐,以愉快明朗的色调和天安门的红墙、黄瓦、汉白玉石栏杆融成一体。人民大会堂正门朝东,面向宽阔的广场,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建筑的高宽尺度,既满足了大会堂本身使用上的要求,又使之在广场上有开朗雄伟的气魄。周恩来总理在《伟大的十年》一文中说:“北京的人民大会堂这样的建筑,只用了十个多月的时间就建成了,它的精美程度,不但远远超过我国原有同类建筑的水平,在世界上也是属于第一

流的。”

9.绿地与绿化问题。绿化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佟铮提出近期不建的空地或道路两旁,要尽量植树和建苗圃,待将来有建设项目时,把植株和树苗移栽出去。这样既可加速绿化,又可减少乱堆乱建,节省二次搬迁的费用。早在50年代末,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不少单位为了减少投资,要求占用规划绿地。市委就玉渊潭公园的保护问题指示佟铮:要把玉渊潭保护好,把玉渊潭公园按规划范围圈起来,不许侵占。佟铮立即执行,同时并没有就事论事,而是敏锐地意识到划定绿地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性。他和规划局领导研究后,决定将42块规划绿地一次性划拨给北京市园林局,要求园林局管理好和控制住,这一做法为实现全市绿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两个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支持,共同维护规划绿地,对坚持总体规划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今天来看,佟铮的这个举措,是有远见和魄力的。

佟铮对城市绿化情有独钟。1981年任北京市城市建设工作部部长时,去西南郊苗圃视察工作。他看到一小片地锦(即爬山虎)苗子,听说这种植物生长很快,一年之内能长三至四米,十分兴奋,指示基地负责人要保护好这种植物,要推广地锦。北京不能光搞平面绿化,要搞立体绿化,地锦是立体绿化的主要植物之一,将来北京临街建筑、围墙、栏杆上要爬地锦,把北京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1982年他又去苗圃基地,看见围墙上爬满碧绿的地锦,高兴地说:“好,就要这样干。各苗圃基地要多培育地锦苗,使北京城绿化大变样。”

10.环境污染问题及郊区道路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佟铮一针见血地指出北京的大型污染源、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等严重问题,并发出一次又一次痛心疾首的呼吁。佟铮指示规划局,化工企业不能污染北京,也不能污染天津,否则将付出巨大代价。他坚决反对西郊的首钢再上新项目。1960年他与规划局长冯佩之三下首钢,阻止扩建,但交涉

未果。

佟铮亲自安排每个年度市政费用投资方向。他不仅考虑城市各项设施的维护和改善,还经常提醒并指导山区的开发和建设要考虑到战备的需要,要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首先进行山区道路的建设。不仅城市内要有环路,而且也要使山前、山后、山中有环路,把从城市放射出去的国家重点干路逐步联成网。佟铮亲自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起,踏着崎岖的山间小路访问老乡,勘察线路。当时从战备出发的道路建设,为当地经济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效益,更清楚地表明交通发达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

佟铮在城市规划中很多观点具有前瞻性。他认为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特别注意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未来利益的关系问题。北京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大跃进”时期,一下子上马很多工业项目。考虑局部多了,局部搞大了,超过了城市的负荷。城市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各个局部组成的,城市不能离开局部,局部在全局之中,必须有一个适当的安排。当认识到搞错的时候再扭转,既费劲,也难见成效。北京是首都,条件较好,有些不一定要放在北京的项目,非要放在北京,应该放在北京的项目却失去了发展余地。以中央机关来说,1981年国务院系统的国家领导机关职工仅占全部人员的约6%,其他90%以上的都是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宜或可以不在北京的,如各部委下属的科研机构就有200多个,职工13万人,包括石油勘探研究、橡胶工业设计研究、林业科学研究等,这些机构的研究对象大多数不在北京,机构却设在北京。北京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但仍然在新建和派生出许多机构。有的大型化工、冶金等企业,是否需要在京建厂值得研究。有些必须建在首都的项目,却没有足够的发展余地,如外交机构,过去规划考虑建两片使馆区,大约可建100个使馆及其配套设施。这些年,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越来越多,规划的1.7平方公里用地已基本排满,充其量可挤下120个使馆。现在参加联合国的国家有150多个,与我国建交的有130多个,必须开辟第三个使馆区,在哪里建,规划局很不好办。各国的商贸、银行、航空公司、新闻等非政府性常驻北京机构的办公用房、住宿用地也考虑不足。只好长期租用饭店客房。同时,旅游、体育、贸易、文化、科学等国际交往中心,都需建设。目前,市区用地十分紧张,今后的发展,会带来布局上的新的不合理。佟铮指示北京市规划局在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时应考虑得远一点。

正确对待和使用干部

佟铮对于符合革命事业要求的干部,总是大胆提拔和使用。1952年起,作为城市建设系统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佟铮在与梁思成进行合作与交流的同时,还把一大批专家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如城市规划专家赵冬日、陈干、李准,建筑设计专家朱兆雪、张开济、张镈,市政工程设计专家李肇祥、林治远,勘探测量专家黄世纶、陈志德等。同时还培养了一大批水、电、煤气、热力、道路、交通、建筑、勘探、测量等专业的工程技术干部。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城市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0年,北京市委决定设立城市建设工作部,佟铮任部长。工作千头万绪,最重要的任务是协助市委管好用好城建系统的干部。佟铮善于抓政治思想工作,城建系统政治气氛特别浓,干部队伍经受长期的锻炼,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的时传祥、李瑞环、张百发等许多劳动模范都是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随着时间的迁移,当年意气风发的年轻干部如今鬓发霜白,首都建设急需新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了实现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佟铮特别善于抓住关键。当时对老干部带新干部的措施有一个提法,叫“扶上马,送一程”。佟铮认为应该是“扶上马,放缰绳”。继任城建部部长张世绩回忆说:“佟铮同志经常提醒我不要在干部问题上因循守旧,无所作为。他‘放缰绳的话对我来说,无疑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佟铮认真执行中央的干部“四化”的要求,仔细调查分析干部队伍的状况,努力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经过不懈的努力,实现了城建口干部的更新和交替,形成了老、中、青三结合的格局,从而给首都建设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

佟铮培养了一大批城建系统的青年领导干部,但他本人却仕途坎坷。1954年初,中共北京市委议定他为副市长人选。恰在此时,他三哥佟严因在国民党军统局当过短期报务员一事被捕入狱。佟严交代解放后佟铮为他安排工作时知道这段经历(其实佟铮并不知道)。佟严认为佟铮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如果说他知道这段经历,自己的罪行可能会轻一些。佟严的自以为是,致使佟铮停职审查一年。后来有人问佟铮对此事的想法,他说:“我是一个党员,接受党的审查是正常的。我相信自己,更相信组织。好人整不倒,坏人跑不掉。我做军区政治部组织科长时,审查过许多人。现在自己被审查,就想不通了,那是不相信组织的表现。组织上一定能搞清真假。后来恢复了我的工作,说明组织上是实事求是的。三哥出狱后向我道了歉。”佟铮还说:“作为一个革命者,要经得起革命的考验。如果一考验就有情绪,那就不是一个革命者了。参加革命队伍的人,是要随时准备牺牲的,考验一下,算不了什么。”

1964年初,中共北京市委再次议定佟铮为副市长人选。恰在此时接到中央通知,即各省市换届班子要配备一名女同志。北京市重新议定由范瑾参选。佟铮对此并不计较,他说:“如果只想这一点,可能想不通。但是想到那些在战争年代牺牲的战友们,我就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了。不当副市长,不是一样为党为人民工作吗?”

1979年夏,佟铮第三次被中共北京市委议定为副市长人选,这次使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就在选举前几天,他奉命率团出国访问。选举期间,一些年轻代表不熟悉他,无法直接与他对话,他以几十票的差额落选。这时他的老领导,上任不久的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王平上将找上门来,要他回部队任总后勤部政治部主任。但他没有回部队,他说:“我也很想回部队工作。但是还是舍不得干了30年的首都建设。我做思想政治工作40年,坚信年轻人能超过老年人,放手让年轻人干,有利于局面的开拓。老的让新的,这是一条规律。我被选上会拼命去干,没选上,照样可以干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论在哪一个岗位上都要无愧于党。”

主持编写《建国以来的北京城市建设》一书

佟铮于1982年进入北京市顾问委员会,退居二线后,仍然念念不忘继续为北京的城建事业作贡献。他认为有必要写一部书,对北京的城市规划、建设经验、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的发展与控制、旧城保护与改造的复杂情况、建设成就与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客观总结,以真实的方式记录下来,让后人

借鉴。

佟铮抱多病之躯,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成立了北京城市建设史书编辑委员会。他亲自任主编,聘请顾问、找房子、筹经费、抽调人员;一次又一次地走访城建系统各局、各总公司、各院所的负责人;拜访专家、老工程师,动员他们参与编撰北京城建史书的工作。经过三年奋斗,在搜集整理了280多万字资料和500多幅图、表、照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精编。在1985年12月将《建国以来的北京城市建设》60万字的书稿交付,印刷出版。

之后,又陆续编辑出版了《城市规划》《城市环境》《道路·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专辑约140万字,《房屋建筑》《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城市开发》《市政工程》等专辑约190万宇。这套总结北京市建设经验的大型史书,是佟铮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1988年10月,佟铮因此荣获国家主席杨尚昆颁发的“北京市老有所为精英奖”荣誉证书。人称国门第一路的北京机场高速路,从机场到三元立交桥全程18.75公里,沿线建有立交桥八座,跨河桥两座,通道桥九座,北皋桥是其中的一座。佟铮逝世后,一部分骨灰埋在正在施工中的北皋立交桥下,地面是葱葱绿树组成的高速路隔离带,在北皋立交桥下让国人的千百万辆车从他的身上驶过。佟铮用生命证实了他是一个一辈子为人民当铺路石的共产党员。

(编辑 杨 琳 叶 松)

(作者曾任外交部拉美司参赞,

为佟铮同志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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