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和动员各地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
总的来说,第二轮扶贫开发“双到”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 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加。
各地、各帮扶单位把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作为工作重点,一户一法、对症下药,大幅提高了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至2015年底,帮扶村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20元,比帮扶前增长3.6倍,达到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9%,比规定的45%超出24个百分点,90.6万人如期实现脱贫。
○ 贫困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各地、各帮扶单位以项目为载体,以特色产业为抓手,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大力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至2015年底,257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2年的平均1.14万元提高到10.2万元,实现了“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目标。贫困村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5元,比规定的60%超出30个百分点。
○ 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3年共完成贫困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21892公里,村道硬底化12273公里,解决了6601宗农户饮水安全问题,新建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5695项,村卫生室覆盖比例达到99%,贫困村100%建有公厕。累计搬迁安置“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2600个、38442户、16.8万多人,完成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150681户,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 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地、各帮扶单位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底线民生,不折不扣将扶贫开发与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相结合,实现民生“兜底”。贫困村内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户100%纳入保障,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贫困户适龄子女“普九”入学率达到95%以上,考上高中(中专)和高等院校的贫困户子女没有出现因贫辍学现象。
○ 贫困村“两委”班子战斗力明显增强。
重点帮扶村党组织运转比较规范,组织阵地基本实现“五有”(有牌子、有活动场所、有电教设备、有宣传公示栏、有工作制度),村“两委”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逐步提高,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进一步提升。
○ 民意测评帮扶双方满意率高。
群众对驻村干部工作、贫困户增收、村集体增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帮扶单位工作表现等5个指标的综合测评满意度达到99.98%;帮扶方对被帮扶地党委、政府支持配合、村“两委”班子团结、镇村干部带领群众脱贫、当地落实有关保障政策、群众自主脱贫5个指标的综合测评满意度达到99.99 %。
在3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过程中,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吃苦、勤于工作、甘于奉献、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打赢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2013-2015年为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省纪委扶贫工作组等746个单位、何荣辉等119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