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建立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至此,国内独立建制的专业音乐学院由原来的9所增加为11所。依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音乐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39号),浙江音乐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首批设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哈尔滨音乐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40号),哈尔滨音乐学院是本科层次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适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人,首批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