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风
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心头的一等大事,特别是房价不断上涨的形势,令这个话题久盛不衰。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住房发愁吗?
土地交易与房地产开发商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按揭、开盘、过户,这些热门词汇出现的时间还更晚。其实,事情并非如此。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在战国时就有了房屋买卖。
在一个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其意思大致是: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和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有人买地,有人卖地,说明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雏形。
在隋唐时,有人专门开发商铺,在盖好之后将其租出去或卖出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
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窦乂出生在陕西,小时候父母双亡,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了七八年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可收上几千钱的房租。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百万买下一块地建成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了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除了个人,古代的官府自己也当开发商。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就开始转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租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在古代做房产开发商却是很受鄙视的。原因是,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众瞧不起。北宋初年大学士陶毂曾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唐宋的租房一族
古代有土地买卖,也有房地产商开发,已经足以让你感到惊讶了吧?可是,古代人住房紧张,要通过租房子的方式过日子,是否会让你觉得他们也很赶“潮流”呢?
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租房最盛行的时期,经济的发展导致人口流动加快。盛时的唐代长安城,常住人口175万多,若加计流动人口,至少180余万。宋代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大量外来人口在大城市聚集,租房消费应运而生。即使京城的房屋鳞次栉比,但仍满足不了众多人口的住房需求。
流动人口主要由外来客商、应试文人、小手工业者等人群组成,他们也是租房大军的主要部队,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组成与今天稍有不同——盛世的官员们。面对人口密集和迁移频繁的现实,古今以来无房人最好的选择都是一样的——租!
国家现今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古代官员们租用的首选也是官房。北宋“国家房管局”的名字叫做“店宅务”。那时很多在京官员没有私第,便去店宅务那里租房住。店宅务手握大权,管理也相当严格。与此同时,政府对于公租房有许多贴心的举措,交租时间的宽限、房租的减免再平常不过。若是遇上天灾人祸、疾病瘟疫,则减免更甚。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白居易在《卜居》中抒发了自己对住房的无奈之叹,想必一定有租金的原因。白居易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大文学家欧阳修也是租房一族中的一员。欧阳修考中进士,进中央工作了很多年,始终没买上房子。他给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意思是在京城工作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混上自己的窝,只能在小胡同里租房住,很惨。
房东与房奴
租客限制诸多,房东亦然,比如宋真宗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夺赁”或增加租金;不得借翻修增修房屋为名,随意添加房钱等。
唐宋时期大城市人烟浩瀚,人多地少,巨大的租房需求,制造出一个十分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在大城市有套房子出赁的人,基本上就衣食无忧了。宋代租赁房屋的获益巨大,北宋“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宰相晏殊,为官期间在开封城的蔡河岸上圈占官地,只为盖房租赁,牟取暴利,可称得上国级“房叔”。租房获利如此之肥,以致宋仁宗时,入内都知张永和建议宋朝政府将租房的费用分出三分之一作为军费……这房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由此可见一斑。原来,无论何时,租房都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因为房价和租金都很高,有人就想出了一些奇招来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北宋大学士陶毂就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住房使用面积不够,就自己动手改造,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方式,真是名副其实的“蜗居”啊!
名人苏辙一家从蜗居到房奴的租房买房经历,最能反映当时人们住房的窘状。苏辙在眉山老家旧宅里住了18年,嘉祐元年进京。等到他和苏轼考中进士,爸爸苏洵也做了十来年的官,在京城却没能置上房子,任由兄弟俩借住公署。后来苏辙、苏轼的妻子和孩子也来到京城,加上丫环保姆,一家老小几十口,公署里住不下,苏洵才去租了一处宅院。嘉祐五年,苏洵带苏辙移居河南杞县,也是租的房子;嘉祐六年,苏洵带苏辙回京闲居,还是租的房子;直到苏洵病故,除了眉山老宅,没有给儿孙留下一处房产、一块土地。
后来,元符三年,苏辙回河南许昌定居后,狠狠心拿出攒了大半生的工资,卖掉一批藏书,花了几年时间,陆续买下“卞氏宅”、“东邻园”、“南园竹”,又改建、扩建,置了一处大院落,安顿下全家老小。不过心愿满足了,他一生的积蓄也耗尽了,“盎中粟将尽,橐中金亦殚”,于是又自责“我老不自量”,到了这把年纪还要来做房奴,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