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产品供应链可以解构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上可以划分为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特点、功能和担负的社会责任。宏观上三者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体系化的工程,不仅需要各环节的自身完善,更需要整体的协调与配合,是整体与部分的联动过程。因此,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维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不仅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供给侧 农产品 供应链 完善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有关农产品供应链的阐释,学界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之分:狭义说认为,农产品供应链仅指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的流通;广义说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农产品供应链与非农产品(如涉农物质的生产和流通)供应链之总和,是与农产品产、供、销相关的所有环节(王丽娟,2008)。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主体共同组成的“从农田到餐桌”的供应网络(张向阳等,2013)。
在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领域,国外主要集中于农产品供应链的设计和优化、供应链参考模型、预测和计划方法、信息共享和补充协调、合作伙伴的评价与选择、协调供应链的管理、供应链集成与重组等方面。国内当前有关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主要有顾军等(2015)的四维结构模型研究,即在兰伯特(Lambert)核心企业、垂直结构、水平结构三维结构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产品的品种。翁启伟(2013)以核心企业为视角的基于价值链管理的物流园区运营模式探讨。郝书池等(2013)以城市公共配送系统为视角,分析了公共配送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具体应用价值和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绩效的若干具体措施。当前,学界对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所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关注,但总体上仍然缺乏系统的梳理和结构性的应对策略。
供给侧结构改革思维下构建农产品供应链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模式:一是农产品生产者与农产品消费者直接对接的模式。该种情况下没有第三方的参与,该模式的参与者主要是作为生产者的个体农户与作为消费者的城乡个体家庭;二是有仓储商、加工企业、第三方物流商、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第三方介入的模式;三是由“互联网+”构成的模式。
通过对当前农产品供应模式的归纳,笔者发现,在当前多种与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社会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和成长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和实践论证,供应链的构建基本上处于一种自由生成状态。例如,随着富裕家庭对农产品安全、健康和环境的日益重视,一种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标、以契约为纽带、以定向供应为特征的闭环式农产品供应链应运而生;“农超对接”的产生,使农产品供应链变得简洁而高效,并促进了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农产品供应链的自然成长,虽然不排除在某个时段供应链的效果和效率都是好的,但脆弱是其常态。特别是随着当前供应链参与方的增多,农产品供应链的环节陡然增加,参与各方技术力量的差异和沟通协调的不畅,极易导致供应链各环节物耗增多、成本增加、价格波动、上下游关系不稳,最终导致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最终端的消费者利益受损。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但供需矛盾时有发生的现实背景下,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维,完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由“温饱型”向“质量型”和“享受型”过渡是十分必要的。
影响农产品供应链构建的主要因素
(一)农产品的生产
农产品的生产除了受环境、气候等因素影响外,与从业者的素质、生产组织形式、生产技术进步关系重大。在当前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方式的背景下,它的发展要受到观念、体制、资金、技术、农业从业者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农业经营管理者堪称最为关键的因素,它不但影响周围人群思想观念的更新,农业科技的实施、资金的利用、产业经营体制的探索和运行,更重要的是能否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全凭管理者的最终决策和指挥。适销对路的农产品是构建农产品供应链的基础性环节,是农产品供应链能否向消费终端延伸的关键所在。
(二)农产品的品质
这里的品质包括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品相和安全质量。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决定于品种、环境、管理、技术等因素。农产品的品相除了受前述因素的影响外,与物流的各环节关系密切。农产品的安全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除了生产环节的投入方式、农产品的加工标准和物流环节的技术形式外,还涉及生产者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等诸多因素。由此可见,对农产品的品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当属生产环节,一旦供给源头使农产品的品质出现瑕疵,无论流通环节如何规范和努力,都不可能弥补损失。农产品的品质破坏具有不可逆的特点,表明农业生产在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中居于核心地位。
(三)供需状况
由于农产品类型的差异性,农产品的供需往往呈现出多种状况。一是供需稳定型: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不易腐、周期长、可替代、规模大、库存足的功能性产品上。二是供应稳定而需求不稳定型: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创新型的品牌化农产品领域。三是供应不稳定而需求稳定型:该类型农产品对外界要素要求比较高,如温度、湿度、土壤、光照、降水量等任何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导致供应的变化。四是供需均不稳定型:该类型具有供应不稳定和需求不稳定的共同因素,该类农产品主要用于满足高度差异化的需求,例如特殊海鲜产品、国外进口的蔬菜、高品质鲜奶、有机农产品等。
(四)物流
随着现代物流产业的出现,农产品物流成为联结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消费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首先,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具有季节性和地域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农产品必须经过存储和运输这两个环节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其次,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要满足庞大的城市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离不开第三方物流企业。再次,农产品物流通过反馈消费信息不仅能引领生产活动,而且还可以作为农产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各参与者开展市场营销的工具和手段,并对人们的消费倾向、消费方式、消费结构产生影响,甚至成为引导需求、改变人们需求理念的工具。
(五)信息流
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农产品供应链的延伸和规模被不断地放大,在这样的背景下,要降低农产品供应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就必须借助信息技术这一重要工具来完成。首先,互联网(Internet)、电子数据交换(EDI)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使农产品供需信息能够获得迅速传递,从而使供应链中的牛鞭效应得到控制;其次,信息技术的引入(如物联网技术),不仅有利于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扩大和农产品供应链构建环节的减少,而且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在更高平台获得创新。例如在冷链物流的支持下,通过农产品电商的媒介,农户与消费者的直接交易(P2P)在社交网络平台上获得了实现。再次,农产品通过加工包装,通过嵌入商品交易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降低了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协作的成本,而且更有效地实现了对农产品冷链物流的质量监管。
供给侧结构改革思维下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策略
供给和需求均属经济学范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相对于“需求侧”而言的。长期以来,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事实上就是寄希望以需求为引擎来拉动经济的发展,这种发展模式强调要素投入,它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比较明显的效益。与此相对应,供给侧结构改革就是从供给角度出发,以变革制度、优化结构、升级要素为引擎,不仅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需要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因此“供给侧”结构改革更具中长期意义。在“需求侧”与“供给侧”二者的关系上,不是非此即彼和谁替代谁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作用、互为依赖的关系。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维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最终也是为了创造农产品需求,保持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对称平衡,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维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关键要做到供应链上游生产、中间流通和下游消费各环节的自我完善和协调发展。
(一)生产环节:提供有效供给
1.提高生产者素质改善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农产品有效供给,数量是基础、质量是保证。要做到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提高从业者的素质至关重要。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民素质的高低不仅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决定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实现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多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其中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的转型是被农业发达国家所证明了的有效途径,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认真贯彻。例如2012年美国对2008年出台的农业法案进行了调整,规定通过发展农业教育和培训、财政补贴和信贷等政策措施大力培养职业农民。德国采取农业实践劳动和理论学习并重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将学校与农场教育有机结合,且只有通过农业职业资格考试,获取合格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成为农业工人。
当前我国农民职业化要在短期内取得实效,应该走政府主导型的实现路径,一是加强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培训,通过培训使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化。二是去身份化。通过去身份使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而只是一种职业。通过去身份吸引更多高素质的社会成员加入到农民的行业中来。农民职业化不仅有利于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生产的发展后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使农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得到有效改善,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打下良好基础。
2.以企业化经营软化供需矛盾。据《第一财经日报》2016年3月报道:原产于南美秘鲁的玛咖在中国的种植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高峰期间用玛咖制成的干果被炒到每公斤上万元,后来却降到了几十元一公斤,而且还有降价的趋势,由于出售价格太低,许多玛咖生产者宁愿将其烂在地里。玛咖神话的破灭再次警示我们,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是导致供需失衡的重要原因,以现代农业取代传统农业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关于现代农业,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其界定为“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的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应采取何种组织形式,是当前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并给出了大致的方向,即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本文认为,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最好的组织形式是农业的企业化经营。理由是:企业化经营可以彻底根除农业经营者“自给自足”的思想意识,直接将农业经营者推向市场,这种为市场而生产的经营业态促使其自觉地收集市场信息,降低了生产的盲目性。另外,农业经营者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提升,势必会提高自身在市场中的信用水平,增强合作者的信心,使农业经营者有机会获得供应链下游大型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的订单,使“微观有序宏观无序”的农业生产,变成“微观和宏观皆有无序”的“订单式”生产。在农业经营企业化方面,本文认为采用公司化经营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项:采用公司形式不仅具备以上企业经营的优点,还可以为商业资本、社会闲散资金投资农业提供宽阔空间,并有可能形成以企业家为引领的职业农民群体。
3.发展特色农业满足个性化需求。关于特色农业有不同的表述:李金良等(2000)认为,特色农业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依托当地独特的地理、气候、资源、产业基础和条件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主导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高效农业”。郝广华等(2001)认为“特色农业是一个系统的产出工程,是以产业化经营为表征的市场农业和以质量、效益为标准的高效农业,是突出品牌效应的精品农业”。对以上表述概括归纳发现,虽然他们的角度不同,但都把能否进入市场、满足市场需求,在消费者群体中是否享有一定知名度,是否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当作衡量特色农业的重要指标。
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优质农产品相对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安全等品质方面的需求。二是农产品数量庞大,但品种不够丰富,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造成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不仅影响从业者的经济收入,还挫伤了从业者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当下我国农产品已经进入买方市场,农产品的绝对短缺早已结束,农产品市场由数量竞争转向质量、价格、品牌的竞争。因此,在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努力消除长期存在的农产品简单雷同问题,构建以区域比较优势为支撑的特色农业,是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内容。
(二)物流环节:改善物流环境
1.实行物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受其独特的生物属性影响,容易发生变质腐烂。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蔬菜水果类农副产品从生产环节进入到物流环节的损失率通常维持在25%-30%之间,也就是说大约有1/4的蔬菜水果在物流环节中被消耗掉,而发达国家同类农产品的损失率一般控制在5%以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有3亿吨的蔬菜产量,大约有6000万吨的水果产量,但由于受物流环节保鲜技术落后的制约,每年瓜果蔬菜的损失量达到8000万吨以上,损失近800亿元。由于以上损耗发生在销售之前,第三方物流为维护自身利益,势必将运输中的损耗计入到物流成本中,使农产品价格在尚未到达消费者手中就被抬高了。同理,各级销售商为自身利益将这部分损失逐步传递给最终端的消费者。目前我国蔬菜的零售价格普遍要比批发价格高出80%-100%,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生鲜商品的自然损耗已占到农产品物流总成本的70%。要解决这个问题,笔者建议对物流从业者实施准入制度,将不具备冷藏保鲜技术和冷链物流设备的企业剔除出农产品物流行业。
2.以农业企业为支撑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目前农产品要完成从农村田间到城市餐桌,需要经过许多个流通环节。以山东的蔬菜货运到北京市区为例:山东的蔬菜经过长途运输后需要到五环的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卸货,然后经北京当地的蔬菜批发商重新装货打包,换用其它交通工具从五环外的新发地被贩运进四环内的岳各庄蔬菜市场,从岳各庄蔬菜批发市场再用吨位更小的车辆派送到各个超市、社区的菜市场。如此不仅蔬菜损耗大,而且各种费用不断叠加,使“最初五分一斤的西葫芦到最终零售时涨了20倍”(骆庆国,2013)。要改变这种状况,只着眼于流通环节是不够的,需要有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思维,将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结合起来进行思考。农产品的生产必须由企业来主导,这样做有三个好处:首先,借助企业的经济实力建立冷库,将易腐的农产品在采摘后放入冷库存储,最大限度地保持果品的新鲜度。其次,通过冷库存储既可以调节农产品的供需矛盾,又可以促进价格发现,使生产者的利益尽可能得到维护。第三,借助企业经营实现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的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只将部分需要远途销售的农产品交与第三方物流完成。
(三)消费环节:做好信息流管理并降低牛鞭效应
通过减少流通环节可以降低牛鞭效应,但需求波动是产生牛鞭效应的主要根源,由此可见,掌握市场需求信息是降低牛鞭效应的关键所在。在参与市场活动的众多主体中,处于供应链末端的商品销售商最接近消费者,对商品供需状况的变化最敏感、收集信息最便利。然而,现实的状况是,一些销售网点尽管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将信息收集、分析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但这样的信息通常是不对外的,除非与供货商或生产商有长期的、固定的贸易往来才可能实现信息共享。实际上,同在一个供应链中的各参与者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只是因为微观上的利益隔断将彼此孤立了起来,漠视了宏观层面上的利益共同体。有鉴于此,有必要对销售商收集供需信息进行制度规制,以便使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参与者藉此共享供需信息。要实现信息共享的目标,在目前情况下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是不可能做到的,为此,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将此项工作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职责固定下来,并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督查销售商定期提交农产品供需信息。第二,对汇总后的信息进行分析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第三,政府涉农部门应该根据掌握的供需信息定期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业务指导。
结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简单的经济学问题,是党和政府在着眼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基础上,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的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是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智慧、富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方略。在农产品消费方面,人们由过去对价格的关注,转化为更关注农产品的品种、新鲜度和安全性,这无疑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节点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农产品供应链,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维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进行体系化的改革和创新。本文将农产品供应链分成三个主要节点,即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并就三者的改革重点和方向提出了建议:生产环节重在人的素质提升和经营主体的创新。流通环节重在技术革新和渠道畅通。消费环节重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与此相对应的社会责任是生产环节保品质、流通环节降消耗、消费环节供信息。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的服务介入和信息共享将三者聚合成一个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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