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溯源

2016-11-12 16:18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9期
关键词:赤道环境保护原则

大约30年前面,绿色金融的理念开始出现于金融界。之后,不少金融机构加入到探索绿色金融的行列,发展了形式多样的绿色金融业务,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绿色金融模式,制定了一些行业准则,也实现了较为丰富的理论积淀。

目前,对于绿色金融的界定大体上可以分为狭义绿色金融和广义绿色金融。狭义绿色金融重在强调金融对绿色环保节能产业的支持;而广义绿色金融强调将“绿色”作为金融发展的一种标准和准绳,贯穿于金融活动的始终,贯穿于金融产业自身发展和对其他一切产业的金融支持中,从而突破经济价值最大化的单一经营目标,实现包括环境和社会价值在内的多元价值协调最优的综合经营目标,最终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狭义和广义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应金融发展的实际。

2016年8月31日,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这一界定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绿色金融做出的狭义界定,它符合中国金融发展的阶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值得指出的是,绿色金融是在长期的金融探索中实现的。绿色金融从提出到成熟的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和勃兴阶段两个较为漫长的时期。

一、绿色金融的萌芽

世界上最早的绿色金融探索是从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开始的。

1988年5月开始营业的西德法兰克福艾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服务对象的银行。为创建该银行,法兰克福市市民每人捐赠100马克,共集资770多万马克,设立了环保基金,作为银行的资本。该行宗旨是:将存款者的本金和利息作为贷款,向重视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企业或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但规定不向化学、原子能、军事、基因工程等有可能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平衡的有关大型企业或开发项目贷款,也不向与种族隔离有关的事业提供经费。这是绿色金融的肇始,之后又陆陆续续有一些类似性质的金融机构成立。1991年波兰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支持促进环保的投资项目。其主要业务有:为波兰环保业筹集并扩大资金;为一些现代化的环保项目和投资提供贷款,如水保护、空气保护、高效利用燃料和电力、垃圾处理以及开发和生产用于环保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仪器设备;为波兰的环保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各项业务均由环保银行的职工和一批环保专家负责,配有现代化的运行程序和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环保银行根据其特定的业务章程,参与执行由议会在1991年批准的国家环保政策。环保银行属以赢利为主的商业银行,但在波兰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赤道原则”与绿色金融的勃兴

在绿色金融的发展史上,赤道原则是一座绕不过的里程碑。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等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花旗银行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这就是赤道原则。赤道原则包括序言、适用范围、原则声明和免责声明四部分,其中原则声明是赤道原则的核心部分,共有10条之多。赤道原则在绿色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划时代意义。

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随后以赤道原则为核心绿色金融进入了实践阶段,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加入了赤道原则阵营,赤道原则在全世界的不少大中型和特大型项目的贷款融资中得以应用。但赤道原则的贯彻实施中,有些项目在是否符合赤道原则方面颇有争议,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如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输油管道工程、萨哈林2号油气开发项目和印度的那马达大坝项目等。面对实际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赤道原则进行了及时的回应。

2006年7月,根据国际金融公司修订后的《绩效标准》对赤道原则进行了修正并重新发布。对原有内容进行扩充和提升,扩大了适用范围,确立了项目融资环境与社会评审的最低行业基准。

赤道原则推出三年后,实行该原则的金融机构已经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赤道原则在项目融资市场的广泛,标志着绿色金融发展的新阶段。

近年来,绿色金融突破了以赤道原则为核心的绿色贷款的范围,向碳金融、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方向拓展。据权威机构预计,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商品交易市场。另据权威机构统计,目前“贴标”的绿色债券占全球债券不到1%,未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数个有关绿色金融的文件,在G20杭州峰会上中国更是倡导将绿色金融的理念纳入大会议题。可见,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愿望是非常迫切的,那么,中国为什么要发展绿色金融?

(一)发展绿色金融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世界性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为了保护地球不被人类的过度开发所毁灭,世界各国都在采取行动,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但相比于人类对环境生态的破坏速度,这种行动仍显得力度不够。

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因素很多,其中最大的破坏来源于人类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经济模式曾经是人类的重大进步,但市场经济的过分逐利性和生产行为的盲目性导致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这就需要人们从根本上反思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而绿色金融倡导将“绿色”标准纳入每一个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和运营中,无疑有助于纠正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忽视自然环境的扭曲,从而推动人类朝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因而,越来越多的金融界和政界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绿色金融的价值并加快实践的步伐。中国国内的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开始了绿色金融的实践,中国政府在绿色金融方面也进行了不少前期准备工作,出台了好几个关于绿色金融的文件。这说明中国政府和中国的金融机构正在以全球视野适应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

(二)发展绿色金融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三大重点领域。随着城镇化建设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绿色金融注重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原则,有助于提高城镇化建设与工业化生态价值,使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得更好、质量更高。新农村当前面临着控制农业资源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等问题的挑战,也需要绿色金融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能源消耗过大等问题的累积,带来了严峻的生态环境考验。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绿色金融的支持,有利于加深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在发展中的融入程度,加快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在发展中的周转速度,放大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在发展中的比重份额,推动环境保护深度融入。

(四)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环境保护手段创新的内在要求

发展绿色金融意味着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大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力度,让金融在推动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实现低碳绿色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更大作用。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推动技术改造和引进,加快技术创新,从根本上降低资源消耗、降低碳排放、减少污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绿色发展。随着未来绿色金融的大发展,更多资金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显著改善我国的环境保护状况。

(五)发展绿色金融是解决环保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径

资金需求量大、资金筹措难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大难题。当前,我国环保投资主要靠国家靠财政,或者靠行政手段,政府是最大的投资主体,投资目标是追求环境和社会效益,投资过程没有建立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投资渠道单一、投资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绿色金融能够从根本上克服这个瓶颈,激励大量资金进入环保领域,激发更多生态产品的推出,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六)发展绿色金融是扩大我国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

通过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发展,中国可以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我国的绿色产业,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产业结构低端的现状,而且有利于我国发展空间的拓展。在经济增长进入L型增长的大背景下,拓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空间一直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愿望,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必将使得这一愿望逐渐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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