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地方政府;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67-01
一、“人治”与“法治”
“人治”和“法治”治理国家的两种模式,关于“法治”还是“人治”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人治”,作为管理国家机器的一种模式,是指统治者依照自己的善恶喜好和价值标准作为评定是非的方式。纵观中国历史,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统治者以“人治”为中心统治社会,通过不断地加强王权,宣扬君权神授,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契约和对王权的心理认同。“法治” 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法治 ”与“人治”是根本相对立的,是不同的治国理念。”人治“强调个人权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没有”法治“。但要强调,国家依靠法治并不是不要依靠人的力量和人的作用,因为再好的法律与制度都需要人来实现与执行。但是,不可以将“人的作用”与“人治”相等同,两者是根本不同的概念。纵观我国历史,从商鞅变法追溯到历代君主王朝,是人治和法治并存的时代。
二、我国地方政府法治化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地方政府所暴露出的问题足以提醒人们要关注对它的制约。主要的问题如法治政府理念尚未完全形成普遍共识、关键性行政立法进展缓慢,部分已颁布法律被不同程度地异化或虚王、法治政府建设的速度、效益发展 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限、行政权过大、权力失衡、监督不足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克服和去除一些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体制性 障碍,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推进路径,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以提高公务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突破口,以地方为落脚点和着力点,加强法律的实施, 改善纠纷解决救济机制的运行,政府内驱与立法助推有机互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终目标。
三、提高地方政府法治化水平对策
(一)实行地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建立透明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大力保障。然而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在政务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已成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深化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对政府工作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阳光透明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是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条重要途径。地方政务公开内容包括职责范围、执法和办事程序、工作质量和收费标准、执法和办事时限以及行政违法责任和救济途径。
(二)完善立法,以法律制约权力。
建立并逐步完善立法机制,通过法律制约权力。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执法如果不依法进行就不可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地方政府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职权滥用、潜规则、钓鱼执法等现象必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把问题扼杀在制度的摇篮里。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同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地方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设立相应的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政策法律水平较高,驾驭全局、统筹协调能力较强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审查,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同时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转变政府职能,由“划桨”到“转舵”。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地方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由过去的包办一切到放权,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重要抓手,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途径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管”和“放”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如何做好“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挑战。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创新政务管理方式,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绩效的重要途径,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有些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过多,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有些政府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叠,引发行政执法争议,或者相互推诿、扯皮,降低了行政管理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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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建顺.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定位及其发展方向.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4)
[3]沈荣华.地方政府法治化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突破口.政法论坛.2000(6)
作者简介:李婧(1993.1),女,汉族,河南信阳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