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出台获舆论点赞
8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治理干部“带病提拔”这一顽疾,要加强对拟考察升迁干部的审核,做到“四凡四必”——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值此换届选举之年,中央对带病升迁现象“亮剑”,获得舆论赞誉。很多网民评论说,《意见》中的措施更细化、关口更前移,“带病”的干部被挡在“门外”,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才会有“位子”,“必须点赞”。有媒体表示,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升迁的干部少了,“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会越来越多,以后想蒙混升官没那么容易了。
“一路被举报一路有惊喜”式升迁难再上演
官员“带病升迁”问题由来已久。《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布的数据显示,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这样做不但挤压了“健康”干部的成长空间,也寒了热心群众的心。有媒体曾盘点十八大以来“打虎”榜中“带病提拔”的“要害岗位”官员(见表1),他们边腐边升、边升边腐时间之长,贪腐数额之巨大,令人唏嘘不已。
窥一斑而知全豹。像上述落马官员一样,“带病”沿着县级、地市级、省部级仕途曲线步步高升的不在少数。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在落马前,还自夸“我是一路被举报,一路有惊喜”。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怕是一去不复返了。据媒体报道,2015年全年,江苏省有65名干部仅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35人因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82人因廉政不过关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晋升资格。2016年2月至4月,中央纪委第九轮巡视32家单位,同时对4个省进行首次“回头看”,其中11家单位和3个省份通报中存在“带病提拔”问题,被责令开展倒查和问责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整改,从各家公布的情况报告来看,这种倒查问责的制度设计,“非常具有震慑力。”
关口前移 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
“带病提拔”的现象一直以来未从根本上消除。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正是因为“带病提拔”问题突出,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带病提拔”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滋生腐败问题。《学习时报》刊文指出,带病提拔的干部在到新岗位之前就已经有“病症”了,厘清“病灶”到底是政治蜕化、经济贪婪还是作风专横,将关口前移,把“带病”干部“拒之门外”,方可从源头上减少带病提拔。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学会用群众的力量过滤“带病”干部。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干部的表现不仅只看八小时内,还要看日常,倘使真有“病”,平时总会有征兆。
牵手大数据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说话。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彤建议通过“干部选任管理大数据系统”,一方面常态化收集梳理干部年度考核考察、谈心谈话、个人事项报告等信息;一方面整合干部信息,全面反映干部的活情况、真状态。
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对每位拟提拔的干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纪检)书记须在其廉洁自律情况调查表上“双签字”。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出,这无形中会倒逼自己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表达“真实意愿”,“谁都不会拿着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
舆情点评
2016年1月,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接受采访时坦言,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根本原因是没有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特别是一些干部边腐边升、“带病提拔”,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为此,山西省委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一倒查六整治”,把防止“带病提拔”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坚决遏制干部“带病提拔”,积极解决干部“带病在岗”,全力预防干部“提拔后生病”。
当然,也有人担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会出现一些党组织怕担责而不敢使用干部或少数人诬告陷害的问题。对此,《意见》特别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会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证明,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确保正常提拔程序“不打折扣”。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即对“好干部”给出了20字的硬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后来接受外媒采访时,他亦将自己的执政理念概括为“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意见》的出台,也要求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更好地干事。只有让“带病”干部提拔无门,让更多“健康”干部走上“要害岗位”,才能在换届选举中配出好班子,构建良性政治生态。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助理舆情分析师 代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