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昌丈
漢晉銘刻與荆南家族*
林昌丈
本文考釋漢晉時期荆南地區的碑刻史料七種。這一批碑石的性質主要是“德政碑”與墓碑,銘文敍說當地家族的姓氏來源、官宦履歷與政績德行等方面,內容豐富。在碑刻相關問題考釋的基础上,以碑石置立地點所見當地家族鮮明的空間分佈格局爲線索,剖析荆南家族孕育、成長的組織方式與權力來源,勾勒當地家族在多方政治勢力進出下的地方實態。
關鍵詞:荆南 家族 碑銘 零陵郡 桂陽郡
家族(士族或豪族)研究是中國中古史領域極爲成熟的論題,相關成果不勝枚舉,大致形成了以下三個顯著的研究理路:一是關注王朝政治或六朝政權的性質與運作,出發點是探究門閥政治形成的歷史過程;二是剖析世家大族的興衰變遷史,研究視角從以朝廷爲中心轉換至以家族爲核心,帶動了諸多以家族或士族爲個案研究的興起,這一理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中國中古史學的影響;三是圍繞具體區域的歷史發展脈絡探析家族與地方社會間的關係。①這些方面的相關成果衆多,如:楊聯陞《東漢的豪族》,《清華學報》(自然科學版)第11卷第4期,1936年;蒙思明《魏晉南北朝的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唐長孺《門閥的形成及其衰落》,收入氏著《山居存稿續編》,《唐長孺文集》(6),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毛漢光《兩晉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叢書,1965年;陳爽《世家大族與北朝政治》,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魏斌《東晉尋陽陶氏家族的變遷》,《中國史研究》2002年第4期;川勝義雄著,徐谷芃、李濟滄譯《六朝貴族制社會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大川富士夫《六朝江南の豪族社會》,東京,雄山閣,1987年;黎明釗《輻輳與秩序:漢帝國地方社會研究》,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年,等等。研究路徑雖然總體上存在着視角不斷下移的趨勢,但具體區域文獻材料的零散、缺乏,使得相關研究進展緩慢。就學術史脈絡而言,其突破口也應是將大族或豪族置於地方社會的歷史進程中進行深入精細的考察,進而探究家族的成長及其在地方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因此,相對系統、完整的文獻資料是開展家族與地方社會史研究的必要前提。
在《三國志》等史書的記敍下,漢晉之際的荆南成爲多方政治勢力進出的角逐場。而割據政權的對立面則是荆南那些不合作的“賊寇”與一些當地家族。史書鮮有記載地方家族面對這些政治力量是如何做出反應的。因此,欲窺視荆南家族的諸般地方動向,僅依賴正史記載是不夠的。正是在此意義上,映入眼簾而吸引我們的是漢晉時期荆南零陵、桂陽二郡所鐫刻的系列碑石材料以及近幾年出土的上計簡牘。①值得一提的是郴州市蘇仙橋出土的西晉桂陽郡的上計簡牘,內容尤爲豐富,是了解和研究西晉桂陽郡歷史地理與地方史的絕佳材料,筆者擬另文討論。簡牘録文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郴州市文物處《湖南郴州蘇仙橋遺址發掘簡報》,《湖南考古輯刊》第8集,長沙,岳麓書社,2009年,頁98—102;戴衛紅《從湖南郴州蘇仙橋遺址J10出土的晉簡看西晉上計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學刊》第8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頁155—173。正如不少漢碑已成爲當時士族正面記録家族譜系、門生故吏及其學術傳承的重要載體一樣,②劉增貴《從碑刻史料論漢末士族》,《傅樂成教授紀念論文集:中國史新論》,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5年,頁321—370,尤其是頁353—354。荆南地區所立的若干碑石的主要性質是“德政”碑與墓碑。部分碑石成爲地方家族敍述本族歷史、姓氏起源與仕宦履歷的重要方式。同時在書寫體例上,荆南的碑石與全國其他地方並無二致。這應是當時社會風氣的整體反映。因而,碑銘文獻研究的重點是試圖透過模式化嚴重的石刻本身挖掘其背後所隱藏的更爲豐富的資訊。正是如此,該地區的碑石資料纔能凸顯出其所具有的地方特性。值得注意的是,若以漢代的荆南四郡爲地域範圍的話,與地方家族有關的碑石竟然都集中在零陵、桂陽二郡轄境內。③“荆南”一詞,大體在漢晉之際開始使用。《三國志》卷四七《吴書·吴主傳》載建安二十五年(220)“魏文帝策命孫權文”,謂孫權“振威陵邁,宣力荆南,梟滅凶醜,罪人斯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1122。此處“荆南”即指武陵、長沙、零陵與桂陽四郡。這一現象頗爲有趣,是否可以說明是此二郡家族的有意選擇?或者是一種邊緣强化?另外,就此二郡而言,碑石置立的具體地點在哪裏?銘文背後究竟反映了荆南家族怎樣的地方實態?他們在地方社會中發揮什麽樣的作用?職是之故,本文考釋荆南碑石七種,在其基礎上重點探究荆南家族的地方實態。
(一)漢故平都侯相蔣君之碑(永興元年,153)
碑石已佚,《隸釋》卷六著録全文。宋時碑石已漫滅不清,故録文殘缺甚多。碑石所立時間,洪适跋語云:“蔣君以威宗元嘉二年卒,其文有云‘禮畢祥除,瞻望墳塋’,則此碑乃後來所立。”①洪适《隸釋》卷六《平都相蔣君碑》,見《隸釋·隸續》,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5年,頁75下—76下。又《隸續》卷七《碑式》云:“平都侯相蔣君碑,篆額二行,文十六行,行四十字。後餘五行。”見《隸釋·隸續》,頁385下—386上。而婁機《漢隸字源·考碑》則謂:“平都侯相蔣君碑,永興元年立,在道州。”②婁機《漢隸字源》卷一《考碑》,文淵閣四庫全書本,225册,頁801上—下。明確指出此碑立於永興元年。蔣君名與字俱缺,《大明一統名勝志》作“蔣嵩”,當據明代永州方志著録。③曹學佺《大明一統名勝志·永州府志勝》道州“漢(晉)平都侯〔相〕蔣嵩碑”,《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169),濟南,齊魯書社,1996年,頁551上。雍正《江華縣志》卷九著録清人蔣琛《重修東植廟碑》,其略云:
宋時建有東植廟,爲始祖平都侯〔相〕蔣公香火……考公諱嵩,字崇泰……葬荆山之陽。有諭(御)祭、碑碣並石馬、華柱之儀。厥後孫枝繁衍,散居州縣,俱立廟宇、肖像以祀。④雍正《江華縣志》卷九《藝文上·碑》,《故宮珍本叢刊》(156),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頁330下。
嘉慶《湖南通志》編者按語曰:“琛爲蔣君後裔,文雖有錯誤處,其自述先世名與字,應必有所依據。”⑤嘉慶《湖南通志》卷二〇一《藝文·金石二》,嘉慶二十五年(1820)刻本,葉6B—7A。蔣琛追述蔣君的名字與生卒年月,或許應是蔣氏後裔存留下來的諭祭文、墓誌銘等材料。①光緒《道州志》卷九《人物·陵墓》“平都侯〔相〕蔣嵩墓”下按語曰:“按今石馬神廟即其墓地。嘉慶二十年,州明經周仰祖於侯子孫家得其券詞、謝表及諭祭文、墓誌銘等篇,文詞古茂,歲月鑿鑿。”見《中國地方志集成·湖南府縣志輯》,南京,鳳凰出版社,2013年,頁201上。因此,碑文起首或可補作“君諱嵩,字崇泰”。
蔣君於正史文獻無徵。碑文記敍其任官經歷,云蔣君歷郡五官掾、功曹,又爲上計掾、任豫章平都侯相,然對蔣君籍貫並無明確記載。碑石所立地點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洪适、婁機云碑在道州,《輿地紀勝》謂在道州營道縣南三十里荆山。②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五八《荆湖南路·道州》“碑記”欄,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92年,頁2112。南宋營道縣即東漢營浦縣,屬零陵郡,今永州道縣。上引光緒《道州志》云墓在石馬神廟。今道縣東南蚣壩鎮有石馬神村,距離道縣縣城十七公里,當即原石馬神廟所在之處。則荆山在今石馬神村附近。③《湖南省道縣地名録》興橋公社許家大隊“石馬神”下云:“此地原名荆山,後建神廟,刻石馬一對,改爲石馬神。”道縣人民政府出版,1982年,頁182。如此說來,蔣君籍貫在零陵郡營浦縣。另外,碑文云“□居來南,適彼荆□,□□□漢。君之祖考□□□□爲交州刺史,從父交阯大守□能輸力王室,以篤臣節,功列天府,令問不已”。蔣君生活於東漢中期,往前推算,其祖父定居荆南,應當在東漢初期。蔣君從父蔣□能在交阯太守任上“輸力王室”,可能當時交趾郡及其附近地區發生了叛亂。
零陵蔣姓,除蔣君家族外,漢末三國時有蔣琬,零陵郡湘鄉縣人。爲荆州書佐,後隨劉備入蜀。“弱冠與外弟泉陵劉敏俱知名”。④《三國志》卷四四《蜀書·蔣琬傳》,頁1057。東吴赤烏二年(239)有將軍蔣秘者,南討夷賊,“秘所領都督廖式殺臨賀太守嚴綱等,自稱平南將軍,與弟潛共攻零陵、桂陽”。①《三國志》卷四七《吴書·吴主傳》,頁1143。廖式兄弟謀反於臨賀郡並將矛頭直指零陵、桂陽二郡,說明蔣秘軍隊很有可能駐紮於此。蔣秘或爲零、桂人士。另外,《後漢書·許荆傳》謂會稽許荆在和帝時遷桂陽太守,“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爭財,互相言訟”。②《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傳·許荆》,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2472。則耒陽縣亦有蔣姓。除此而外,長沙走馬樓吴簡中亦有出現蔣姓者,如簡5317“都尉蔣肅、倉曹掾陳”,③長沙簡牘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與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走馬樓簡牘整理組編著《長沙走馬樓三國吴簡·竹簡〔叁〕》,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頁838。但較爲少見,蔣肅籍貫無考。荆南蔣姓,主要分佈於零陵、桂陽二郡。
(二)神漢桂陽太守周府君功勳之紀銘(熹平三年,174)
此碑銘原石已佚。碑石兩面刻石,碑陰爲故吏題名。銘文記述桂陽太守周憬開鑿疏通瀧水之功德,其中對瀧水發源及流經地勢作了細緻的描述:
郡又與南海接比,商旅所臻。自瀑亭至乎曲紅,壹由此水。其水源也,出於王禽之山,山蓋隆□,□□於天。泉肈沸踴,發射其巔。分流離散,爲十二川。……爾乃貫山鑽石,經□□□,□揚爭怒,浮沉潛伏,虵龍蛣屈,澧隆鬱浥。千渠萬澮,合聚溪澗。下迄安聶,六瀧作難。④録文參見洪适《隸釋》卷四《桂陽太守周憬功勳銘》,《隸釋·隸續》,頁54下—56上;葉程義《漢魏石刻文學考釋》第六章,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頁1227—1231。宋會羣據後世方志補録洪适闕文多處,可供參考。見氏著《〈神漢桂陽太守周府君功勳之紀銘〉碑輯校和研究》,《韶關學院學報》2006年第8期。
王禽山,即黃岑山,五嶺之一。有黃岑溪水,入武水。⑤黃岑溪水,即今章水,又稱白沙水,發源於郴州市北湖區永春鄉仰天湖。其上游分成大章、小章水。《輿地紀勝》卷五七《荆湖南路·郴州》“景物”欄下“大章小章水”條曰:“出王禽山之東,流至(宜章)縣北二十五里合流。至靈石合白清水,至三沌合遼水、長樂水、武水。”頁2075。由上可知,瀧水大體起自瀑亭,止於曲紅(江)縣安聶邑,且分作六瀧。《讀史方輿紀要·韶州府》樂昌縣“武水”下引《圖說》云:“武水環繞縣西,飛湍急溜。有星瀧、垂瀧、崩瀧、腰瀧、金瀧、白茫瀧,謂之六瀧。”①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一〇二《廣東三·韶州府》,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頁4683。瀑亭,當在瀧水的起點位置附近,可能即設在星瀧旁。安聶邑無考,熊會貞認爲其地當在今韶關市東江口對岸,②酈道元著,楊守敬、熊會貞《水經注疏》卷三八《溱水》,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3176。聊備一說。關於瀧水,《水經注·溱水》云:
武水又南入重山,山名藍豪,廣圓五百里,悉曲江縣界。崖壁峻岨,巖嶺干天,交柯雲蔚,霾天晦景,謂之瀧中。懸湍迴注,崩浪震山,名之瀧水。③《水經注疏》卷三八《溱水》,頁3175。
武水即溱水,今武溪。藍豪山,即今廣東省樂昌市西北大源鎮一帶的丘陵,屬於瑤山山系北段。劉宋王韶之《始興記》曰:“盧水合武水甚險,名曰新隴。有太守周昕廟,即始開此隴者。行者放雞散米以祈福,而忌着濕衣入廟。”④《太平御覽》卷五六《地部二一·隴》,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0年,頁273上—下;《太平寰宇記》卷一五九《嶺南道三·韶州》,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3055。盧水即蘆溪(田頭水),在今樂昌市羅家渡鎮西田頭村入武水。新隴當即新(星)瀧,周昕當作周憬,則瀧水上不僅有紀功銘,還立有周憬廟。如此說來,瀧水爲桂陽郡南部溱水的一段幹流。它由盧水和武水匯合處的新瀧入藍豪山,曲折穿梭於藍豪山谷之中,分作六瀧。其交通位置十分重要,是桂陽郡郴縣越嶺經曲江、湞陽縣南入南海郡的必經要道。⑤譚宗義《漢代國內陸路交通考·長沙嶺南道》,香港,新亞研究所,1967年,頁209—212。
再據銘文,曲江長區祉“乃與邑子故吏龔臺、郭蒼、龔雒等命工擊石,建碑於瀧上”。則立碑的發起者是曲江長及周憬的曲江籍故吏,其主要原因是瀧水位於曲江縣境內。那麽,區祉等人所立之碑究竟位於六瀧的哪一位置?銘文並未明言。從上引《始興記》的記載來看,周憬廟應是立碑後纔興建的,否則銘文不會完全沒有提及此事。至遲到劉宋時期,周憬廟當已存在。它的位置,據考證在羅家渡鎮瀧水的西岸,①祝鵬《讀〈水經注〉溱水篇劄記》,《中華文史論叢》1981年第4輯,頁221。正是處於新瀧的範圍。因此,周憬紀功銘也應立於新瀧。②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九〇《廣南東路·韶州》“碑記”欄云:“碑在樂昌縣西武溪上廟中,郭蒼文。碑尾云太和九年重修。”頁2906—2907。按,太和九年即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則此碑唐時又有重刻。而洪适又謂“今碑在韶州張九齡廟中”。張九齡廟,在韶州曲江城中。施蟄存《水經注碑録》謂武溪上廟即周府君之廟,又據《金薤琳琅》云漢刻原石至元末猶在瀧上,唐重刻本在曲江城張九齡廟中。《水經注碑録》卷一〇,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422。銘文謂周憬“命良吏,將帥壯夫,排頹磐石,投之窮□。□高填下,鑿截回曲。弼水之邪性,順導其經脈,斷硍溢之電波,弱陽侯之洶湧。由是小徯乃平直,大道允通”。看來他發起的疏導工程是針對瀧水而並非新瀧一小段河道。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曲江長等人爲何將碑石立於六瀧的新瀧處?是因爲它是六瀧的第一瀧,還是別有原委?
郴縣與嶺南的交通要道,除了上述經武水、六瀧越嶺進入南海郡這條桂陽郡的東道外,還存在一條西道,即從郴縣至臨武縣,再取道陸路或洭水至桂陽、含洭等縣。③譚宗義《漢代國內陸路交通考·長沙嶺南道》,頁207—209。東、西道所經之處雖水系發達,然溪澗灘瀨衆多,極不利於行船。即使水運,亦頗耗人力。《後漢書·衛颯傳》記建武十五年(39)桂陽太守衛颯開鑿山道一事云:
先是含洭、湞陽、曲江三縣,越之故地,武帝平之,內屬桂陽。……吏事往來,輒發民乘船,名曰“傳役”。每一吏出,徭及數家,百姓苦之。颯乃鑿山通道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
於是役省勞息,姦吏杜絕。①《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傳·衛颯》,頁2459。
衛颯所開鑿的驛路五百餘里,應當是對東道陸路的整治。這說明西道臨武—桂陽縣間的陸路是比較成熟的。熹平三年(174)周憬疏通瀧水之前,東道應以陸路爲主,水路爲輔。同時也表明含洭、湞陽與曲江三縣向來是循東道逾嶺與桂陽郡治所郴縣等地相互往來。這爲周憬碑陰題名主要來自此三縣的長官與故吏給予了合理的解釋。不僅如此,周憬在已有陸路基礎上疏通水道,恰是適應商旅往來的需求而並非只是便於吏事往來、文書傳達等行政事務。銘文多處地方提到東道作爲商旅往來、物資流通的重要線路。如云商人取道六瀧,易遭不測:“其成敗也,非徒喪寶玩、隕珍奇,珠貝、流象犀也。”又云疏通瀧水後,“利抱布貿絲,交易而至。升涉周旋,功萬於前”。然而,史料表明西道臨武—桂陽的驛路在東漢時期仍舊發揮效用:
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補臨武長。縣接交州,舊獻龍眼、荔支及生鮮,獻之,驛馬晝夜傳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頓仆死亡不絕。道經臨武,羌乃上書諫曰……②《後漢書》卷四《孝和帝紀》李賢注引謝承《後漢書》,頁194—195。
唐羌上書一事大致發生於東漢和帝時期。謝承《後漢書》謂驛馬傳送龍眼、荔枝經過臨武縣,則當時走的應是西道。那麽東漢後期東道六瀧水的貫通是否意味着西道驛路的逐漸衰敗?恐怕不是。韓愈元和十四年(819)《瀧吏》詩曰:“南行逾六旬,始下昌樂瀧。險惡不可狀,船石相舂撞。往問瀧頭吏,潮州尚幾里。”③韓愈著,錢仲聯《韓昌黎詩繫年集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頁1109—1110。昌樂瀧,即樂昌瀧,④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三《後漢桂陽周府君碑》,《歐陽脩全集》卷一三六,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2132。應當是對六瀧水的泛稱。即使到了唐代後期,六瀧水行船依舊不便。另外,洪适在碑銘按語末尾提及英州(治今廣東英德縣)的“瀧”曰:“予嘗侍親度嶺,留英州,其郡東亦有瀧。問之,云:‘彼處壤沃宜稻,而山甚高峭,僅有鳥道,負擔者不可下。土人斬竹爲簰,以器貯米,寘其上。俟雨至澗通,隨飛瀑魚貫而下,注於深潭,入水底始再出,碎於石者什五六。’謂之瀧如此。”①洪适《隸釋·隸續》,頁56上。雖然樂昌瀧並沒有洪适提到的英州溪澗狹窄,但水道中稱爲“瀧”的地方確實水流湍急、驚湍激石。因此,對於桂陽郡兩條連通南海郡的道路而言,東道水路雖縮短了南下的行程,但充斥着諸多危險。相較而言,西道驛路比較成熟,仍舊爲一條重要的南北通道。這也是西道成爲“貢道”的主要原因。②王元林《秦漢時期南嶺交通的開發與南北交流》,《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8年第4期,頁48。
如此說來,周憬開通瀧水的交通意義就相對打了一些折扣。那麽,立於新瀧的碑銘,其意義又在何處?新瀧的地理位置靠近進入臨武縣的西道,立碑地點是否經過曲江長等人的有意選擇?碑陰的故吏題名恰是我們探究這一問題的關鍵線索。其中,曲江長及曲江籍故吏共十七人,湞陽守長、左尉及湞陽籍故吏共七人,含洭長及含洭籍故吏共四人。這三者題名占據碑陰題名的絕大多數,而曲江籍故吏尤爲多見。曲江縣龔、黃、張、周與劉姓出現了二到三次,人數達到十二人。他們原先應當在周憬郡府中任職。隨着新瀧立下故吏褒揚郡守的“德政碑”,他們的姓名也相應地鐫刻於石上。在“德政碑”的背後,這些人士不僅在於强調作爲周憬故吏的身份,而且有意凸顯他們積極參與水道疏導建設並在交通要道上所擁有的話語權力。因此,通過選擇在新瀧立碑,更有可能是三縣地方家族有意抬高東道重要性的展示。
(三)漢故綏民校尉、騎都尉、桂陽曲江、灌陽長熊君之碑(建安二十一年,216)
此碑今已亡佚,亦無拓本留世。趙明誠《金石録》云:“漢綏民校尉熊君碑,建安二十一年。”又云:“漢熊君碑陰。”①趙明誠著,金文明《金石録校證》卷一,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頁15。則熊君碑有碑陰。《隸釋》卷一一著録全文,然未提及碑陰一事。《隸續》卷七《碑式·綏民校尉熊君碑》云:“篆額二十字,作五行。文十七行,行五十五字,財及碑之半。其後空數行,書文春事,又空一行,書杜暉事。末行書年月及碑師姓名,與杜、春相隔亦數行許。”②洪适《隸續》卷七,《隸釋·隸續》,頁386下。此碑形制,隆慶《永州府志》卷一〇《秩祀志》“龍平侯熊君墓”下云:“有碑并石獸。此碑高九尺,寬五尺,厚八寸。螭首贔趺。”《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201),頁687下。則文春、杜暉二人的官壽行事亦在碑陽。從《隸釋》著録的讚頌書體與內容來看,二人讚頌亦是與正文同時鐫刻,不應是後世增補。那麽,《金石録》著録熊君碑陰的內容到底是什麽?熊君碑中爲何會出現文春、杜暉的讚頌?
《隸釋》跋語謂文春、杜暉“似是同郡盛德之士,作文者惜其無所記録,故附之左方也”。洪适揣測文春、杜暉與熊君皆爲零陵郡人士。③關於熊君郡望,下文將詳細考述。《金石録補續跋》卷四《漢綏民校尉熊君碑》下對此碑文竄改入文、杜之事頗生疑問:“古人立碑皆門生屬吏。今之顯爵大業,非子孫不立表、志,安能頌及異姓如此碑也乎?”④葉奕苞《金石録補續跋》卷四,《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2),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2年,頁9163下。葉奕苞說法雖較武斷,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若立碑作文者爲熊君子孫,不應有讚頌文、杜事迹之言。從碑文內容來看,立碑者不應是其子孫。那麽,立碑者是否即熊君的門生故吏?
碑文曰:“君春秋七十有一,以廿一年三月廿七日丙寅卒官。吏民懷慕,官屬五從黃、郭、□、□、奚、湯□扶送靈,哀如雕傷。顧見農夫泣淚,路隅皆懷悽愴,哀我惠君。”①洪适《隸釋》卷一一,《隸釋·隸續》,頁131上。關於此碑録文,另可參見江田祥、何超《〈漢綏民校尉熊君碑〉所見漢末政局與荆南社會變動》,《西華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頁17—18。官屬五從,即縣諸曹掾史。據碑文,熊君任曲江長十一年、灌陽長六年。則黃、郭等人應當是熊君在此二縣的故吏。我們注意到,上述周憬功勳銘碑陰題名中,曲江故吏有郭蒼、黃部、黃晏與黃祺。熊君碑文中黃、郭二人的全名雖然無以知曉,但他們與曲江黃、郭二姓家族應當頗有關聯。奚姓,東漢章帝時有零陵文學奚景。②應劭撰,王利器《風俗通義校注》卷六《聲音》,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284。因此,亡佚的碑陰很有可能即黃、郭等熊君故吏的題名。而立碑者也就並非熊君子孫,應是故吏無疑。就此而言,熊君碑的性質並非子孫褒揚先祖,而是故吏紀念長官並褒頌長官德政。進一步說,碑文中出現文春、杜暉二人的讚頌,恰是因爲他們的事迹與熊君碑作爲“德政碑”的性質相符。不僅如此,文春、杜暉與熊君間應有某些聯繫,他們很有可能原先即是熊君的門生或故吏。
熊君之名,洪适未作釋讀,只云“君諱□,字子□”,可能碑石已漫漶不清。《集古録跋尾》作“熊喬”,洪适按語云熊喬乃熊君之父,已駁歐陽修之誤。③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三《後漢熊君碑》,頁2149下;洪适《隸釋》卷一一,《隸釋·隸續》,頁132上。今見最早著録熊君爲熊尚的是《大明一統志》。④李賢等撰《大明一統志》卷六五《永州府》,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頁1012上。按,弘治《永州府志》卷四《人物》零陵縣下記載漢代人物熊尚,並節録熊君碑文。參見《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64),上海書店,1990年,頁272—273。則《一統志》等總志關於熊君即熊尚的說法應當本之於更早的地方志書,如洪武十六年(1383)編修的《永州府志》,中國國家圖書館編著《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363),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頁81上。隆慶《永州府志》卷一〇“龍平侯熊君墓”下詳述熊君碑石在趙宋之後的留傳情況:
後因刺史王公繼勳酷愛之,輿至郡西萊公樓下。至淳熙五年,太守趙直閣汝誼喜漢刻之存,命郡博士省元章尚書穎考釋之,其釋文亦鐫諸石。嘉定六年,郡侯方檢詳信孺見而奇之,龕至拙堂之前。後湮沒不著。嘉靖壬子,分守參議卜公命州屬遍求之,得於州治之土中。①隆慶《永州府志》卷一〇《秩祀志》,頁687下。另參見曹學佺《大明一統名勝志·永州府志勝》,頁551上。
絕大多數明清方志不加考辨沿襲了熊君即熊尚的說法。歐陽修、趙明誠與洪适等宋人皆不能釋讀熊君名字,而《一統志》、《永州府志》等志書爲何能夠清楚地著録呢?按照上引隆慶《永州府志》的說法,在南宋嘉定六年(1213)至明嘉靖三十一年(壬子,1552)期間,熊君碑石湮沒不著。既然如此,那麽《一統志》與弘治《永州府志》關於熊君即熊尚的記載並非根據原石而應是永州地區更早的地方志書。細繹《隸釋》與隆慶《永州府志》關於此碑的録文,我們發現二者間的差異並非是洪适釋文粗疏,而是後者的録文並不僅僅依據原石。②試舉一例。碑文起首敍說熊氏來源,《隸釋》録文曰:“君諱□,字子□,其先蓋帝顓頊高陽氏之苗裔。周有天下,成王建國,熊繹封楚,慶祚□□□於□□,亦世載徳卌餘代。君高祖父籌,自汝南吴□□□□□子靈王玄孫。大漢龍興,□舉鄉□,拜議郎,南巡郡國,封龍平□□□。”頁130下。而隆慶《永州府志》卷一〇録文與此出入甚大:“君諱尚,字子高,其先蓋皇帝顓頊高陽氏苗裔。周有天下,成王建國,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熊繹受封於楚,奕世載德四十餘代。至尚之先祖籌,自汝南吴郡。大漢龍興,舉孝廉,拜諫議郎,南巡郡國,綏民有道,封龍平侯。”頁687下。顯然,這種差異並非後者對原石精準釋讀,而是增補不少原石沒有的內容。問題的關鍵在於南宋章穎的釋文。
據上引材料可知,南宋淳熙五年(1178)章穎對熊君碑進行釋文,趙汝誼將其勒諸碑石。這樣,在熊君碑而外,另立有章穎釋文的碑石。①江昱《瀟湘聽雨録》卷六,《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116),頁685下。從隆慶《永州府志》的録文內容看,多處地方留下明顯的釋讀痕迹,如將“亦”釋作“奕”,“卌”釋作“四十”。但也有不少釋文並非來自原石,顯然是增補不少原石沒有的內容。不僅如此,《府志》録文剔除了原來附於碑石的文春、杜暉二人事迹。那麽,在原石之外,章穎應當還參考一份內容與熊君碑極爲相似的資料。它類似熊君“行狀”,熊君即熊尚的判讀即來自這份材料。如此說來,是否意味着熊君即熊尚的釋讀可以成立?“尚”與“喬”二字字形尤爲相近,使我們不得不對這一釋讀仍持有疑問。因此,在有確鑿的證據前,熊君名字的釋讀宜以《隸釋》爲準。
碑文又曰:
興平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壬寅,詔書除補桂陽曲紅(江)長。既敦文武,爲政果達。臨化宣惠,所去遺績,視事六載……鎮南將軍荆州牧侯山陽劉君諱表,字景升,以君稟純履正,出自帝宇……命還拜綏民校尉,領曲紅(江)長。復蒞五年,政隆上古。流移歸還,繈負而至……拜騎都尉,受命立灌陽縣,督長六載,無爲而治。②洪适《隸釋》卷一一,《隸釋·隸續》,頁130下—132上。
熊君於興平元年(194)任桂陽郡曲江長,當時長沙太守張羨實際控制荆南三郡,詔書只是形式罷了。而劉表雖於建安三年(198)定長沙、零陵與桂陽三郡,實際上至建安五年纔命熊君爲綏民校尉、領曲江長。對於熊君而言,這並沒有太多變化。“綏民校尉”,洪适謂爲劉表所創,與高頤褒義校尉相類,不確。《巴郡太守樊敏碑》後洪适按語又曰:“助義都尉、褒義校尉,史策未之見。劉焉到蜀,以張魯爲督義司馬,可見助義、褒義皆劉焉率爾創置者。”按,《益州太守高頤碑》並無高頤爲褒義校尉,當是《巴郡太守樊敏碑》所云“以助義都尉養疾閭里,又行褒義校尉”。①洪适《隸釋》卷一一,《隸釋·隸續》,頁129下,128下。《後漢紀·孝獻皇帝紀》興平二年六月,“使太官令狐篤、綏民校尉張裁宣喻十反”。②袁宏《兩漢紀·後漢紀》卷二八,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539。則綏民校尉這一官職非劉表所創。③張澍《楊素堂文集》卷一八《書碑後·書綏民校尉熊君碑後》,《續修四庫全書》,150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638下。又《集古印譜》著録“綏民校尉,銅印鼻鈕”官印一枚,但無出土地。其下按語謂道州有《綏民校尉熊君碑》,篆額與此印無異。④顧從德編《集古印譜》卷一“尉印”下,長春,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0年,頁40。該印章很有可能即爲熊君所有。“綏民校尉”,從字面上理解,與“夷”相對,即安撫漢人流民的武官。劉表命熊君爲綏民校尉並領曲江長,試圖借熊君在荆南的威望安撫民心、招納流民。
灌陽縣,即觀陽縣,《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皆無。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地形圖”上標有觀陽縣,在桃陽縣南,營浦縣西南。⑤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古地圖論文集》“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地形圖復原圖”,北京,文物出版社,1977年。則觀陽縣存立於西漢初期,後廢。《水經注·湘水》曰:“湘水又逕零陵縣南,又東北逕觀陽縣,與觀水合。水出臨賀郡之謝沐縣界,西北逕觀陽縣西。縣蓋即水爲名也。又西北流注於湘川,謂之觀口也。”觀陽縣,楊守敬按語曰:“吴置縣,屬零陵郡。”⑥《水經注疏》卷三八《湘水》,頁3122。當據《宋書·州郡志三》所云“觀陽男相,吴立”。⑦《宋書》卷三七,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1131。《熊君碑》云熊君拜騎都尉,受命立灌陽縣,洪适謂劉表所命並初置此邑。按,建安十三年(208)劉表卒,曹操占據荆州,旋即爲孫、劉聯軍擊敗,退回北方,荆州長江沿岸及其南部地區爲孫、劉瓜分。建安十四年,孫權以周瑜領南郡太守,屯據江陵,以程普領江夏太守,治沙羨。建安十五年,孫權分長沙爲漢昌郡,以魯肅爲太守,屯陸口。大抵江夏、漢昌與南郡爲孫權所控扼,而長沙、武陵、零陵與桂陽四郡則爲劉備所據。至建安二十年(215),孫、劉再次連合,分江夏、長沙與桂陽三郡東屬孫權,南郡、零陵與武陵三郡西屬劉備。又《熊君碑》謂熊君於建安二十一年卒官,在騎都尉、灌陽縣任上六年,則灌陽縣當於建安十五年所立。因而,劉備領荆州時命熊君立灌陽縣的可能性較大。①江田祥、何超《〈漢綏民校尉熊君碑〉所見漢末政局與荆南社會變動》,《西華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2014年第4期,頁20。至建安二十四年,孫權殺關羽,奪荆州。東吴至少於此年後立觀陽縣(在今灌陽縣東),當在灌陽縣基礎上所改。灌陽縣存立時間未久,故不爲史册所記。值得玩味的是,劉備授命熊君立灌陽縣的意義何在?
至建安十年(205)母憂去官,熊君擔任曲江長已十一年,同時招納流民有功,使其家族在荆南積聚雄厚的威望和影響力。劉表卒而荆州動亂之時,他應當蟄伏家鄉。建安十四年後,劉備據荆南四郡,便以諸葛亮爲軍師中郎將,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調其賦稅,以充軍實。②《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頁915—916。與此同時,開始署置地方官員。劉備任用官員不少是荆北的地方大族,如以襄陽習珍爲零陵郡北部都尉,襄陽龐統爲桂陽郡耒陽令,南陽樊胄(伷)爲武陵部從事。③黃惠賢《校補襄陽耆舊記》,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19;《三國志》卷三七《吴書·龐統傳》,頁954;《三國志》卷六一《吴書·潘濬傳》注引《江表傳》,頁1398。爲了勢均力衡,劉備也吸納荆南地方家族,熊君便是一例。劉備起用閑居在家的熊君,正是看到他在零陵、桂陽一帶的影響力與其本身招撫流民的才能。那麽,爲何是新立灌陽縣?此縣與熊氏家族的居住地是否有關係?劉備爲何做出這樣的安排?
若要回答上述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熊君的郡望。關於此點,碑文並無明確提及。碑文曰:“君高祖父籌,自汝南吴□□□□□子靈王玄孫。”汝南郡屬縣有吴房縣,《漢書·地理志上》“汝南郡”條下記有吴房縣,孟康注曰:“本房子國。楚靈王遷房於楚。吴王闔閭弟夫槩奔楚,楚封於此,爲堂谿氏。以封吴,故曰吴房,今吴房城堂谿亭是。”①《漢書》卷二八上,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頁1561—1562。則碑文“吴”下當可補出“房”字。此句雖殘,但大體意思與《漢志》孟康注相符。揣測碑文之意,熊君高祖父熊籌自汝南郡吴房縣遷至南方。碑石置於永州道縣,在漢爲營浦縣地;碑文末載舂陵程福造石,舂陵位於營浦縣東北。據此兩點,熊君郡望零陵郡,應無疑義。
不僅如此,立碑的具體地點暗示了熊氏家族的居住地及其勢力範圍,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探究。碑石的所在地,究竟位於零陵郡營浦縣何處?洪适所述過於寬泛,《輿地記勝》謂在道州營道縣北四十里龍村,②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五八《荆湖南路·道州》“碑記”欄,頁2112。在今永州道縣西北樂福堂鄉龍村石羊山。熊君墓前今尚存碑座及石獸等物。③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湖南省志》卷二八《文物志》,長沙,湖南出版社,1995年,頁466—467。龍村地處沱水支流宜水的北岸山麓,龍村河發源於胡家累村西,流經謝家村、龍村等地,向南注入宜水。宜水即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地形圖”的西北角侈水。從侈水下游至上游,標有徐里、重里、侈部、各里、奚里、漻里、里等。④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古地圖論文集》“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地形圖復原圖”。里名釋文見“地形圖注記釋文”,頁11—12。侈部因侈水而得名,或爲鄉一級治所的所在地。龍村大致位於侈部、各里的北邊。侈水流域部(鄉)—里政治組織的建立大體可以反映出西漢初期的人羣編戶、定居的狀況。碑文云熊君高祖父熊籌在“大漢龍興”時拜議郎,封龍平□。從時間上看,“大漢龍興”即指劉秀建立的東漢。熊籌“南巡郡國”,應是安撫荆南有功而封爵。龍村這一地名與熊籌的爵位有密切關係。或許當時熊籌所封之地即在侈水流流域龍村一帶。零陵熊氏自熊籌至於熊喬、熊君父子,長期在地方經營,爲零陵的地方大族。進一步言之,灌陽縣離熊君家族所在的侈水流域不遠,只要溯侈水而上,翻越都龐嶺即可到達。因此,與其說是劉備招納、起用熊君建立灌陽縣,不如說是他間接承認熊君家族在零陵南部等地的影響力。同時,這也表明熊君家族在地方上不斷擴張自己的勢力。
(四)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東吴鳳凰元年,272)
是碑原立於耒陽縣谷朗祠,後移於杜公祠,今在耒陽市蔡倫祠內。碑額隸書,陰文“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碑文隸書18行,滿行24字。立碑時間不明,碑文云谷朗卒於東吴鳳凰元年(272)四月,則碑石所立時間至少在此年及其之後。歐陽修《集古録跋尾》、趙明誠《金石録》皆有著録,《隸釋·隸續》無著録,清人翁方綱《兩漢金石記》始録全文。①《集古録跋尾》卷四,《歐陽脩全集》,頁2157—2158,《金石録校證》卷二,頁27。翁方綱《兩漢金石記》卷一八《附吴九真太守谷朗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0),頁7458上—7459上。録文或有錯謬,另見陸耀遹《金石續編》卷一,《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4),頁3015上—下;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八,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頁43中—下;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校注》(2),北京,線裝書局,2008年,頁240;日本三國時代出土文字資料班編著《魏晉石刻資料選注》,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2005年,頁22—24。碑文早經剜洗,銘文首行前、末行後鐫有谷氏後人題名五六列。②方若《校碑隨筆》卷三,《石刻史料新編》第二輯(17),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影印,1979年,頁12446上。王壯弘《增補校碑隨筆》(修訂版)曰:“此題名清初時尚完好,後即鑿損。繼則左旁又刻乾隆重修款字,道光間再鑿去。此碑早經剜洗,即明拓也經剜洗。未見未題名及未剜洗時拓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08年,頁120。關於題名位置,瞿中溶《古泉山館金石文編殘稿》卷一《九真太守谷朗碑》下跋文云:“碑銘文末下有小正書,約五行。文皆漫滅,僅存數位可見。”《石刻史料新編》第二輯(3),頁1628上。與《校碑隨筆》所說有所不同。李壽彰據明末清初拓片認爲“碑首行前、末行後有明代谷氏後人題名。前刻‘重修男童題名’等字,末刻‘興業、大義鄉嗣孫吏員’六列題名”。見氏著《三湘第一古碑——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湖南文物》第一輯,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1986年。那麽確切地說,題名應分佈在碑銘首行前與末行後面。對於此題名,歐、趙等宋代金石學家並未提及,則題名當是南宋及其以後之事。題名內容,《兩漢金石記》作“興業鄉、大義鄉嗣孫谷起鳳、谷尚志”等,並未全録。這只是銘文末行所附的內容。碑石首行前尚有“重修男童題名”等字。嘉靖《衡州府志》云谷朗祠久廢,後人徙其碑於杜工部祠側。①嘉靖《衡州府志》卷四《祀典祠宇》耒陽縣“谷府君祠”,《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59),上海古籍書店,1963年,葉18A。如此說來,裔孫題名一定發生在碑石移於杜工部祠之前,則題名很有可能爲明嘉靖以前所增。
碑文起首敍述耒陽谷朗先世官銜,云朗乃“豫章府君之曾孫,公府君之孫,郎中君之子也”。所謂“公府君”,《平津讀碑記》認爲是三公府之屬官,②洪頤煊《平津讀碑記》卷二《九真太守谷朗碑》,《續修四庫全書》,905册,頁18上。《八瓊室金石補正》駁斥之,以爲“公府君者,公或是爵”。③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八,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頁45上。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四曰:“谷氏在吴不顯,史傳無所見。所謂豫章府君而下三世,皆莫知其名字。”④《集古録跋尾》卷四,《歐陽脩全集》卷一三七,頁2158。張德容《二銘草堂金石聚》卷一四曰:“《江表傳》有谷利爲孫權左右給使,權愛信之,拜利都亭侯,不知即朗之先否?”⑤張德容《二銘草堂金石聚》卷一四,《石刻史料新編》第二輯(3),頁2243上。《江表傳》所記見裴注《三國志》卷四七《吴書·吴主傳》。顯然,張氏之說亦僅屬揣測,並無確鑿證據。《天下碑録》云:“漢南昌太守谷所碑,在耒陽縣東北。”⑥洪适《隸釋》卷二七《天下碑録》,見《隸釋·隸續》,頁288上。谷所,史書無載,《輿地紀勝》著録“谷昕墓碑”,謂“在耒陽縣東北五十里,墓碑云延康五年葬於此”。①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五五《荆湖南路·衡州》“碑記”欄,頁2026。按,“延康”爲漢獻帝年號,然只存在七個月。故“延康五年”應有謬誤。《湘水記》曰:“耒陽縣東北有漢太守谷昕傍約嶮,築塘貯水名瀘〔塘〕,淹地八頃。”②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五五《荆湖南路·衡州》“景物”欄下“石盧塘”條引《湘水記》,頁2019。按,“谷昕傍約嶮”於文義不通,當在“昕”下補出一“宅”字。又《太平御覽》卷七四《地部三十九·塘》下引《幽明録》曰:“耒陽縣東北有蘆塘,淹地八頃。”頁346上。則“谷所”當作“谷昕”。谷昕爲漢南昌太守,然兩漢無南昌郡,頗疑谷昕即爲谷朗曾祖豫章府君。朗曾祖、祖父與父,皆有仕宦,算得上耒陽的官宦家庭。至谷朗,碑文歷敍其仕宦,“守”桂陽陽安長,除郎中、郡中正,遷長沙劉陽令,立忠都尉,廣州督軍校尉,大中正,九真太守等。按,陽安縣,本漢寧縣,東漢永和元年(136)置,吴改爲陽安。劉陽縣,東吴新置。建安中,先後爲周瑜、呂蒙奉邑。黃龍元年(229),封潘濬爲劉陽侯。③相關考證見陳健梅《孫吴政區地理研究》,長沙,岳麓書社,2008年,頁190。立忠都尉、廣州督軍校尉皆爲武官。東吴另有建忠校尉、建忠都尉、立信都尉等武官。
上文說到碑石原立於谷朗祠。那麽谷朗祠修建於何時?它與谷朗墓是否有關係?據上引嘉靖《衡州府志》,谷朗祠久廢。至少可以說明,至明嘉靖時,谷朗祠已存立較久的時間。《瀟湘聽雨録》卷六云:“邑之谷姓最衆。余嘗至杜祠,其側近皆谷氏聚族。朗祠凡三處,皆不在此地。此碑不知何故寄少陵宇下?抑或其墓所邪?”④江昱《瀟湘聽雨録》卷六,頁686下。耒陽縣谷朗祠,據明清志書所載,分別在蘆塘、興業鄉與馬水鄉。⑤康熙《耒陽縣志》卷二《建置·壇祠》,《故宮珍本叢刊》(152),頁267下。蘆塘,即上引《湘水記》之瀘塘,爲谷昕鑿築,毗鄰其宅舍。《水經注》卷三九《耒水》作“盧塘”,並云耒陽“縣有溪水,東出侯計山。其水清澈,冬溫夏冷,西流謂之肥川。川之北有盧塘”。楊守敬曰:“今山曰侯憩山,肥江出焉。”①《水經注疏》卷三九《耒水》“又西北過耒陽縣之東”下,頁3217—3218。今淝江出侯憩山,西流至淝江村附近入耒水。元人高隆禮《蘆塘華橋記》云:“耒陽北十里許曰汭洲,逾江東北行不盈里至谷府君祠,祠故有吴碑。”②康熙《耒陽縣志》卷七《藝文》,頁434下。今耒陽市東北五公里左右有汭洲、蘆塘村,古今地名沒有變化。《水經注》云蘆塘在肥川北,應是就大體方位而言,因二者之間頗有一段距離,並非直接相連。因此確切地說,碑石原即立於蘆塘谷朗祠內。而上述裔孫題名與谷朗祠的修建或有較大的關係。那麽,蘆塘谷朗祠是否即谷朗墓葬所在呢?沒有材料表明這一點。據考察,谷朗墓在今亮源鄉睦村谷家坳,當地亦有谷朗祠,③耒陽縣人民政府編《湖南省耒陽縣地名資料彙編》“谷朗墓”,1983年,頁403。即是上文提到的馬水鄉谷朗祠。聯繫到上引“谷昕碑”,耒陽縣東北五十里的地方似乎是谷氏的家族墓地。進一步言之,谷氏家族定居於耒陽縣東北耒水右岸的蘆塘一帶,而睦村谷家坳則是其家族墓地。
(五)永寧侯相谷府君碑
碑石久佚,亦無拓片存世。碑主爲谷朗仲子。《金石録》謂無年月,附於其父谷朗碑之次。④《金石録校證》卷二,頁29。碑文載於康熙《耒陽縣志》,當是節録,未見他處著録。碑文內容大略曰:
君,豫章府君之元孫,公府君之曾孫,郎中君之孫,九真府君之仲子也。……仕郡,歷右職,上計吏,舉孝廉,除郎中。不枉道以求進,不希世以苟合。再屈中正,清淵源以濯穢,整銓衡以品物。……京邑知名,鄉黨稱焉。除臨海永寧侯相,享年三十有五,逅疾不禄。……家喪俊哲,國失英賢。嗚呼哀哉!乃建石表德。⑤康熙《耒陽縣志》卷七《藝文》,頁452下。“谷君”父谷朗卒於東吴鳳凰元年(272),而其本人卒時三十五歲。從時間上大致估算,“谷君”的任官履歷應當都發生在西晉前期。“谷君”官至臨海永寧侯相。臨海郡立於孫亮太平二年(257),永寧侯相當即臨海郡永寧縣侯之相。由碑文表述可知,“谷君”入晉後仕途並不如意,故有“不枉道以求進,不希世以苟合”之感慨。這與其父谷朗在東吴的任官經歷亦有不少反差。簡而言之,谷朗家族當崛起於東漢後期,谷朗父子是吴晉時期荆南的名士,多次擔任郡、州中正,執掌州郡選舉。①今《三國志·吴書》無“中正”名號。早於谷朗的習溫、潘秘,任荆州“州里議主”時,裴松之注引《襄陽記》,稱爲“大公平”,頁1399。孫詒讓《籀廎述林》卷八“吴九真太守谷朗碑跋”據此碑文論說東吴中正官云:“似吴時並不以中正爲大公平者,石刻明塙,必無差誤……或州都稱大公平,而郡中正名,仍不改乎?”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268—269。孫氏認爲在東吴時期州大中正可能俗稱大公平。張旭華利用谷朗碑文試圖考辨東吴效仿曹魏亦施行了九品中正制,參見氏著《東吴九品中正試探》,《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1期。與劉表、劉備委任綏民校尉“熊君”相似,谷朗的個人際遇是東吴立國後荆南地區的地方家族與東吴政權之間關係的縮影。
(六)漢羅訓墓誌、羅彥墓碑與晉羅含誌
《天下碑録》著録《漢羅訓墓誌》,在衡州耒陽縣南六十里。又著録《漢羅含誌》,在耒陽縣南四里。②洪适《隸釋》卷二七《天下碑録》,《隸釋·隸續》,頁288上。《通志·金石略》有《羅訓碑》。③鄭樵《通志二十略·金石略》,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頁1850。羅訓無考,誌石銘文皆已不存。羅含爲晉人,故《漢羅含誌》當爲《晉羅含誌》。《太平寰宇記》卷一一五衡州耒陽縣“羅含墓”下曰:“在縣南四十里。碑文訛缺,其墓猶存。”④《太平寰宇記》卷一一五《江南西道》,頁2332。碑文惜已殘缺,亦無著録。則《天下碑録》所云《羅含誌》在耒陽縣南四里不確,應從《寰宇記》的記載。《晉書·羅含傳》謂羅含“桂陽耒陽人也。曾祖彥,臨海太守。父綏,滎陽太守”。①《晉書》卷九二《文苑傳·羅含》,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2403。前文已談到,臨海郡置於東吴太平二年,羅彥出任臨海郡守,最早也應在此年及其之後。《輿地紀勝·衡州》載羅彥墓碑,謂在耒陽縣西南二十里。②《輿地紀勝》卷五五《荆湖南路·衡州》“碑記”欄,頁2026。該碑石具體內容亦無法考究。滎陽郡,西晉泰始元年(265)分河南郡立。③《宋書》卷三六《州郡志二》,頁1103。羅綏任滎陽郡守,應在西晉太康之後。《世說新語·方正》“羅君章曾在人家”條下引《羅府君別傳》,敍說羅氏得姓、寓居桂陽以及羅含先世較詳,④參見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方正》,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330。當爲《晉書·羅含傳》所本。其內容與已佚的羅含誌銘文,或許有相同的部分。
(七)胡騰碑
《天下碑録》著録此碑,謂在耒陽縣南四里。⑤洪适《隸釋》卷二七《天下碑録》,見《隸釋·隸續》,頁288上。碑石久佚,亦無拓片、碑文留世。郴州市蘇仙橋遺址J10出土西晉上計簡牘2—228云:“漢故長沙太守胡滕墓石虎石柱石碑。”此外還録有“漢故平輿令張喜墓石虎”(簡2—242)與“漢故郡察孝廉劉尚墓石碑”(簡2—264)。⑥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郴州市文物處《湖南郴州蘇仙橋遺址發掘簡報》,《湖南考古輯刊》(8),長沙,岳麓書社,2009年,頁101。這是桂陽郡郡府上計文書中記載桂陽郡轄境內的歷史遺迹。張喜,即《桂陽先賢傳》所記之張熹,爲桂陽郡臨武縣人士。⑦《水經注疏》卷二一《汝水》,頁1786。劉尚無考,其石碑亦不見於他處著録。胡滕即胡騰。由簡2—228可知,“胡騰碑”立於胡騰墓旁。胡騰桓帝時辟荆州部南陽從事,後爲竇武將軍府掾屬。黨錮解,官至尚書。據《後漢書·竇武傳》,胡騰少師事竇武。武卒,騰爲其“殯斂行喪”,因而“坐以禁錮”。《竇武傳》進一步記述其孫竇輔逃於零陵界事云:“胡騰及令史南陽張敞共逃輔於零陵界,詐云已死,騰以爲己子,而使聘娶焉。後舉桂陽孝廉。至建安中,荆州牧劉表聞而辟焉,以爲從事,使還竇姓,以事列上。”①《後漢書》卷六九《胡騰傳》,頁2244—2245。《北堂書鈔》卷七三《設官部·從事》引謝承《後漢書》,北京,中國書店,1989年,頁267下。竇輔能舉桂陽郡孝廉,想必與胡騰在桂陽郡的影響力應有一些關係。“胡騰碑文”已無法得見,然聯繫到上述胡騰爲其府主行喪以及養育竇輔的事迹,碑石及其具體內容當與胡騰的這些德行有關。
上文考釋碑石七種,性質爲“德政碑”與墓碑。除《周府君功勳紀銘》外,其餘可考的碑主皆爲零陵郡營浦縣與桂陽郡耒陽縣人士。立碑時間主要集中於東漢後期至西晉前期,碑文書寫體例較爲類似,應受到同一時期碑石書寫、敍述方式的影響。其中:(1)《蔣君碑》立於今永州道縣蚣壩鎮石馬神村荆山,記載蔣君先世及其本人任官經歷,並突出書寫蔣君功業德行。經考證,零陵郡營浦縣東南荆山、蔣居山一帶當是蔣君家族的居住地。荆南蔣姓,也主要分佈在零、桂二郡。(2)《周府君功勳紀銘》,敍述桂陽太守周憬開鑿瀧水之功德。立碑者是周憬故吏,主要來自曲江、湞陽與含洭三縣。碑石立於六瀧水之新瀧,其實是龔臺、郭蒼等三縣人士的有意選擇。其目的不僅在於强調作爲周憬故吏的身份,而且有意凸顯他們積極參與水道疏導建設並在交通要道上所擁有的話語權力。(3)《綏民校尉熊君碑》,立碑者應是熊君故吏而非其子孫,因此其碑石性質應是“德政碑”而非一般的墓碑。碑石原立於今道縣樂福堂鄉龍村,即宜水流域的北岸。龍村一帶很有可能即熊君家族的聚居地。無論劉表抑或劉備,都是借機利用熊君在零、桂的影響力及其本人招撫流民的才能。(4)《九真太守谷府君碑》與其子《永寧侯相谷府君碑》,原立於耒陽縣東北蘆塘谷朗祠內。在谷朗之前,東漢谷昕已對蘆塘一帶進行開發、經營。經考證,谷昕是谷朗的曾祖父豫章府君的可能性比較大。因此,蘆塘一帶成爲其家族定居地,而離此處三十里開外的亮源鄉睦村谷家坳,則是他們的家族葬地。谷朗子谷府君入晉後仕宦不顯,但其父子二人都曾出任州、郡中正,參與了地方選舉,銓衡州郡人物。(5)羅訓、羅含誌今皆無法得見,然從著録的地點來看,耒陽羅氏應當定居於縣南四十至六十里的地方。羅含父、曾祖皆有仕宦。
若將目光聚焦到營浦、耒陽二縣,這些家族的定居地就值得玩味了。以營浦縣治爲中心,熊君家族定居於沱江西側的宜水流域,而蔣君則居住於沱江東側、蚣壩河北岸的區域。耒陽縣的幾個家族也是如此。以耒陽縣治爲中心,東北部二十里的地方是谷氏家族的居住地,而羅氏、胡氏則居住於縣南部。如此鮮明的空間分佈格局意味着什麽?
爲我們提供進一步探究線索的是馬王堆漢墓帛書“地形圖”與“駐軍圖”。兩幅地圖繪製時間相距不遠,其內容反映的是西漢初期九嶷山一帶水系、鄉里編制與駐軍等情形。①關於“駐軍圖”性質的最近討論,參閱邢義田《論馬王堆漢墓“駐軍圖”應正名爲“箭道封域圖”》,《湖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5期。地圖上標出各種地名,內容極爲豐富,兹將其中互有關係的地名整理成下表。
馬王堆漢墓帛書地圖中的地名關係組及其所在流域表
表中部、里、鄣等行政、軍事組織名稱與山川名稱間存在强烈的關聯。同時,這些地名關係組與流域之間的對應關係,讓人頗感興趣。學者早已從地域開發的角度指出這些居民點的設置與流域間的關係。①張修桂《中國歷史地貌與古地圖研究》第四篇《古地圖研究·馬王堆漢墓出土古地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頁468—469。不僅如此,多數河流兩岸往往只編排一個里。如孑里、條里、袍里、蕃里與延里等。這當然與某一流域的編戶民人數相關,但這些里可以看作是王朝國家、地方政府掌控某一流域已納入戶籍系統的民衆的據點。反過來說,對於生活其間的編戶民而言,自己日常所經營、開發的流域與行政組織間名稱的一致性,似乎强烈地暗示着當地民衆在流域開發、土地與水利等資源使用方面的某種話語權。②從水系、水利史角度探討王朝國家的地域權力方面的問題,參閱鶴間和幸《中國古代的水系和地域權力》,劉俊文主編《日本中青年學者論中國史·上古秦漢卷》,徐世虹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頁472—497。此外,一些流域的居民點隱藏着更爲豐富的歷史內涵。在馬王堆“地形圖”上,蛇君、壘君、雷(?)君、不於君與深君里這些居民點引起我們的注意。《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整理者認爲,“‘君’應是小君長。作爲地名,指土著的少數民族部落酋長之所在。……後綴爲‘君’的地名行政級別相當於里或部。”③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6),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頁111。有學者將末尾爲“部”的居民點亦看作是少數民族首長所統治的地方。④曹學羣《論馬王堆古地圖的繪製年代》,《馬王堆漢墓研究文集——1992年馬王堆漢墓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選》,長沙,湖南出版社,1994年,頁179。這些認識極爲敏銳。進一步說來,在土著居民編戶化的歷史進程中,這些部落酋長所控制的據點也朝着鄉里化的方向演進。反饋在地名命名上,由“蛇君”演變成“上蛇、蛇下里”或者直接在“深君”地名後面加上“里”字而成“深君里”,應是其鄉里化演進的兩種主要方式。相應的是,這些君長也被編戶化。然而行政組織的鄉里化並不意味着部落酋長在小流域範圍內帥首地位的直接喪失。在土地開發、水利灌溉等方面,他們可能仍舊在發揮作用。
因此,上述營浦、耒陽等家族鮮明的空間分佈格局應當置於荆南地區長期緩慢的區域歷史進程中加以考慮。我們無法在這些家族的先世與西漢初期存在的小君長之間直接畫上等號,因爲他們也不一定就是西漢初期當地人羣的傳承者。碑銘在敍說碑主各自的先世時,往往將其家族描述成外來的遷徙者或楚國的後裔。這其中固然有其事實的一面,可不具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地域開發方式上,某一流域或地塊往往存在着充當帥首地位的家族,也就是說,以某一家族爲核心指導民衆進行流域開發、土地經營,仍舊存在於漢晉時期的荆南地域中。這與原先小君長爲首的土地開墾方式相比,實質上並沒有發生改變。以下兩個例子能進一步反映這種流域開發的方式。
例一是上節已經談到的《周府君功勳銘》。無論立碑地點抑或碑陰題名,其實是三縣故吏的有意而爲。這些故吏,雖非著姓名士,然其爲郡縣權勢之家,當無可疑。在碑銘書寫的背後,實質是三縣故吏有意抬高東道的重要地位,並通過交通道路這一方式來展示話語權。因爲我們完全可以想象當地家族直接或間接參與了東道交通運輸業與商業貿易的活動。例二是上述東漢耒陽縣谷昕築造的蘆塘這一水利設施。據上文所引史料,蘆塘位於耒水東岸、淝江北部,淹地八頃,其實是一個人工湖泊。這樣的水利灌溉工程單憑一己之力必然無以應對,應是谷氏家族與當地民衆共同協作完成。
荆南家族正是在這樣的流域開發方式下孕育、成長的。通過開發交通要道、建設水利灌溉系統等方式,不少家族在地方社會中獲得了帥首的位置。如此說來,某一家族所擁有的地方凝聚力首先來自於當地民衆的支持而不是其仕宦經歷。《零陵先賢傳》的一則材料可作進一步思考:
鄭產,字景載,泉陵人也,爲白土嗇夫。漢末多事,國用不足,產子一歲,輒出口錢,民多不舉子。產乃敕民勿得殺子,口錢當自代出。產言其郡、縣,爲表上言,錢得除,更名白土爲更生鄉也。①《水經注疏》卷三八引《零陵先賢傳》,頁3130。
鄭產雖是鄉吏,但能爲鄉民代出口算錢,說明其在白土鄉應是影響力不小的人物。在鄉里組織與郡縣權力之間,鄭產起到了救濟民衆的作用。同時,這樣的舉措不僅獲取郡縣的肯定,而且也爲其在鄉里累積一定的影響力。因此,像上述零陵熊氏那樣具有招納流民的能力,更多是熊氏家族長期在地方經營所獲求的影響力。劉表或劉備的賜官任用,只不過是促使熊君的地方影響力“官僚化”。碑銘也正是着重於對碑主任官經歷的敍說,而對這些家族的地方經營做模糊處理或者根本不提。就此而言,立碑地點所具有的空間意義值得引起重視。
在漢晉政局更迭紛繁之際,荆南家族或隨劉備入蜀,或輾轉北投曹氏。而紮根於地方的荆南家族,則成爲劉、孫割據政權藉以利用重建地方秩序的重要對象。對於長期處於帝國邊緣的這些家族們而言,與帝國政治取得聯繫的任官與出仕是維持、擴張家族勢力的重要渠道。但與吴、會大族不同的是,荆南家族不太長久的仕宦生涯並沒有產生累世的政治影響力。隨着王朝政治的一統天下,局促於帝國邊陲的現實環境又重新將他們與帝國政治拉開距離。然而在地方社會中,他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家族與流域相結合的土地開發方式,還要延續較長的歷史時期。
(本文作者係廈門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彭思永權御史中丞事
仝相卿
《宋史》卷三二〇《彭思永傳》記載其“治平中,召爲御史中丞”。此處所言實誤。
按:程顥在《彭公行狀》中稱:“留金陵歲餘,復召權御史中丞……今天子踐祚,正拜御史中丞。”(《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四)“今天子”指神宗,故彭思永在英宗治平年間爲“權御史中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〇六治平二年(1065)冬十月甲寅條,對彭思永任命的原因有較爲詳細的記載:“翰林學士馮京爲南郊禮儀使,闕御史中丞故也。即日更命給事中、天章閣待制彭思永權御史中丞。”《宋會要輯稿》禮二九之四七、四八載,宋英宗去世後,“命宰臣韓琦爲山陵使,龍圖閣直學士李柬之爲禮儀使,知制誥韓維爲鹵簿使,權御史中丞彭思永爲儀仗使,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傅求爲橋道頓遞使。”可見彭思永在英宗時一直爲權御史中丞。綜上,《宋史·彭思永傳》所稱“御史中丞”當爲“權御史中丞”之誤。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歷史上的濱海地域研究”(批准號1 4 ZDBO2 6)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