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星
编者按:贵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贵州要打好污染治理“突围战”,以铁的制度、铁的手腕做好治水、治气、治土、治渣各项环境治理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9月1日起,《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是什么?贵州大气污染防治有哪些难点?本刊记者就此采访贵州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熊德威。
全面消除“心肺之患”
:7月29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全省的大气环境治理将有法可依。《条例》主要内容有哪些?
熊德威: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清新的空气就是人气财气,保持清新的空气,有助于汇聚“人气”,增加“财气”,给大家带来“福气”。
我们下大力气抓大气污染防治,就是努力消除大家的“心肺之患”。《条例》的通过及实施,就是为了切实有效的防治贵州工业污染源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及烟尘,解决城市建设改造导致建筑工地和交通运输粉尘引起大量的扬尘等大气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住贵州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
《条例》有总则、监督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燃煤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大气污染防治、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8章71条。本次出台实施的《条例》,涵盖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可谓是重拳出击,贵州的大气环境治理将有法可依,将进一步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有哪些亮点?如何把握其中的要义?请你为读者解答。
熊德威:总的来说,《条例》明确了各级部门、有关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权责,对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燃煤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大气污染防治、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就各种可能出现的污染大气的行为,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款项。
其中,《条例》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有违反,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限制燃煤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推动实施,禁止在限制燃煤区新建扩建燃用煤炭的锅炉、窑炉、发电机组等设施。机动车尾气检测实行三检合一,取消黄绿标,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另外,《条例》还提出,对涉及公众大气环境权益的经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作出决策前进行论证和大气环境风险评估,必要时举行听证。
不断加强治理力度
:从2014年7月公布的《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今年9月实施的《条例》,贵州的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熊德威:抓空气质量就是抓环境生产力。贵州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首先是因为国家对贵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要求不断加码,环境保护部以国控点为基础,确定了我省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3个未达标城市PM2.5到2020年浓度下降比例为18%,提出了我省9个市(州)到20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的目标,为完成国家对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考核,必须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其次,这也是“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必然要求。贵州要守住生态底线,就必须牢牢守住天上、水里、地里的底线。 “天上的底线”怎么守?关键就是要通过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PM2.5、PM10(可吸入颗粒物)全部达到二级标准,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再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是保持生态优势的需要。生态是贵州发展的优势,也是品牌,只有通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持贵州的生态优势,发展贵州的经济,才能实现“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新路子”的目标。
:“凉爽的天气、清爽的空气、养生的福地”,贵州的好空气、好天气世界闻名。这不仅得益于先天的自然优势,也得益于与贵州防治大气污染的决心与举措。
熊德威:近年来,贵州始终以保住良好生态品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依法严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具体来说,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取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能源利用、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控制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扬尘等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区域联防联治和环境管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6月份,全省县级以上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97.4%,其中9个中心城市中8个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省83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
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哪些领域、哪些问题亟待突破?
熊德威:虽然贵州的环境空气质量好,但大气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目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污染源增多增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增大。2015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约为585万辆,较2012年(355万辆)增长23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快速增加。随着全省城镇化、工业化不断推进,工业废气、建筑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随之增大。
二是从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投入占比看,全省9个市(州)只有3个市(州)财政与企业投入占GDP的比例高于1%,其余市(州)均低于1%。作为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薄弱,完全依靠地方各级财政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燃煤锅炉淘汰、重污染企业搬迁、黄标车淘汰、油气污染治理等工作,存在巨大困难。
:多彩贵州拒绝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任重而道远。贵州如何解决大气污染的重点难点问题?
熊德威:整体来说,贵州将会把PM10、PM2.5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污染物,围绕“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四个重点,强化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科学制定以贵阳为核心的黔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建立健全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2017年底前,贵州将全面构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一次源排放清单,明确污染源时空分布特征。2020年底前,实现县(市、区、特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防范。贵州将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此外,全省各地将通过各类载体公开环境信息,每月公布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对市(州)、县(市、区、特区)环境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对其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问责。
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年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达95%,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责任编辑/任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