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实现由小农经济占主导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之后,一举成为能够与美国比肩的世界上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量第二的农业大国。而在这一转变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特有并秉持的“理性农业”发展模式。目前,“理性农业”已被纳入欧盟共同的农业政策,而这也正在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
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法国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落后国家。上世纪80年代,法国开始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走出了一条“理性农业”的发展道路。
“理性”夯实发展根基
目前法国农业经营的各项比例为:大面积粮食及经济作物22.2%,蔬菜种植占3.2%,水果2.9%,葡萄酒13.4%,其他种植3.4%,其余为养殖业。
上世纪80年代,大量化肥和农药在法国农业耕作中广泛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单产量,但也带来了土壤板结、肥力下降、水土流失、生物链和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生态环境退化、农产品质量降低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这种只重视农产品产量而忽视质量和环境的生产模式引发了农民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反思。随着国际社会对于生态和环保概念的广泛认同,法国政府部门也日益认识到食品安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此,法国提出了“理性农业”的概念,并将发展“理性农业”作为发展本国农业的根本,形成了法国农业的“理性文化”。
所谓“理性农业”,就是指在现代农业种植过程中,通盘考虑和全面兼顾生产者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法国也成为世界上率先提出并践行“理性农业”这一概念的国家,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法律法规。
众所周知,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是农业生产的根本,如果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得不到有效保护,农业下游产业等也自然成为“无本之木”。同时,环境成本和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质要求同样不能忽视: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产量、品质需求,加强土质、水质、空气等农业生态环境和原生态文化的保护,保障生物多样性也是法国“理性农业”的题中之义。
政府民间携手作为
分析法国“理性农业”的发展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其鲜明特色,即一方面发挥政府的职能和扶持作用,另一方面则强调各级民间合作组织的基础作用,同时彰显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政府在推进理性农业发展中的作为至关重要。1992年法国制订了土地休耕制度,1997年和1999年又相继颁布了《全国生态农业规划》和《新农业指导法》,提出了建设“兼顾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多功能农业”目标。2000年,法国又修改制订了新的全国农业发展规划,此后又推出了《法国2020环保农业生产国家计划》。
法国政府对农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宏观政策上。政府主要负责包括兴建农业基础设施、开展农业科研与农业教育推广、解决农业信贷资金以及组织与协调全国性的农业公共服务等活动。
规避风险农保担重任
农业种养易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冲击,是相对弱质产业,法国的做法是通过农业保险有效规避种植风险。法国对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政策。农民只需缴纳保费的20%至50%左右,其余50%至80%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做法使农民有效规避了种植生产风险,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在农业保险机构中植入政策性扶持,不以营利为目的,使农业保险不同于纯粹意义上的商业保险。
因此,法国政府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其行政经费、农险基金赤字等都由政府实行直接的财政补贴。国家每年要做一次保险预算,总额在保费的20%至50%,用于满足国营保险公司入不敷出时的急需,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农业保险机构业务的开展。
此外,法国政府还通过立法保护农业保险。政府对所有农业保险部门的资本、存款、收入和财产都实行免税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给予保障,并制定了《农业保险法》,规定农业保险的项目由国家法律规定,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理赔计算等事项也用法律或法规确定。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如水稻、小麦、大麦等实行强制性保险。
“理性农业”的概念从提出至今已有20余年,但时至今日仍不显过时。这固然得益于政策的科学性,而从另一方面看,法国的“理性农业”可以保障农民收入、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来源:《加百列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