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展合作培训情况及对我援外培训的建议

2016-11-05 03:55郭语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
国际援助 2016年3期
关键词:援外德国机构

郭语 | 文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

德国发展合作培训情况及对我援外培训的建议

郭语 | 文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

近期,笔者参加了由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BMZ)出资、德国国际合作机构(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r Internationale Zusammenarbeit, GIZ)与德国发展研究所(German Development Institute,DIE)合作举办的“全球治理”项目(Management of Global Governance, MGG),及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德国联邦外交部联合出资举办的“未来国际”项目(International Future, IF),接受了为期3个半月的培训,并走访了德国外交服务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德国国际合作培训学院等机构,加深了对德国发展合作培训的了解。笔者根据中、德发展合作培训情况的横向比较认为,我有必要在已有援外培训“量”的基础上,就重点国别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品培训项目,有选择地深耕厚植,分步骤开展精细化援外培训项目。

一、德国发展合作培训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管机构。德国发展合作培训由其发展合作主管部门——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主管,具体项目主要由经济合作与发展部的执行机构——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承担。

2、培训对象。德国发展合作培训不仅针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学员,同时面向本国从事发展合作工作的所有人员提供培训课程。经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部的财政拨款,二是课程收入。

3、培训管理类型。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主要采取两种方式管理培训项目:一是由其下属的国际合作培训学院(Academy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IZ)全权负责;二是与其他外部机构合作,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负责后勤组织工作,其他机构负责培训工作,这一类项目主要为多边班或者专业性较强的主题,如笔者参加的“全球治理”项目即由其他机构负责培训工作。

(二)德国发展合作培训的主要优势

1、通过专门项目实现目标对象普惠与重点相结合。德国重视发展与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关系,其发展合作培训在针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同时,专门为新兴经济体设计了类似“全球治理”这样的专题性培训项目,目标对象明确,主要培训来自中国、巴西、印度、墨西哥、南非、印度尼西亚的官员和研究人员,集中面向德国感兴趣的领域,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国家的重点人群进行中长期培训,以实现目标对象普惠与重点相结合。

2、通过培训项目、校友会等加强互动与后续联系。德国发展合作培训项目中,相关政府官员、访问学者等作为讲师或者点评人,全程/部分参与,学员与讲者之间互动频繁。同时通过“全球合作伙伴——校友门户”(Global Partners of Germany Alumniportal Deutschland)、GIZ校友会议(GIZAlumni Conference)等形式,定期在德国内外举办后续区域培训和对话会议,并通过邀请往期学员授课、参与讨论等方式,既维系与加强了与学员的后续联系,又增强了学员之间的紧密互动。

3、通过课程收入撬动更多资金来源。德国发展合作培训在向发展中国家学员、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驻外人员提供培训的同时,相关课程向本国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开放,培训课程包括领域培训(如气候变化)、领导力和管理培训等,课程收入由培训机构自得,或用于后续课程研发,提高培训质量;或用于减轻财政预算的负担,提升培训体验。

二、对我援外培训项目加强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经过60多年的发展,我援外培训已具备了开展精细化援外培训的条件和时机:一方面我援外培训已有了“量”的积累,保证了知华群体的覆盖面;另一方面我援外培训已显示出生源不足、重复培训的问题,因此,在继续广泛培养知华群体的同时,有必要选择重点国别的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细化培训,实现普惠和重点相结合。我针对重点国别开展精细化培训项目的具体建议如下:

(一)培训目标对象区分国别层次

目标对象主要为受援国相关部门的政府官员,以及对国家政策具有影响力的重要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培训项目采用多边班的形式,不设置国别人数限制。这类培训项目生源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与我处于类似发展阶段、具有相同发展诉求的新兴国家,包括俄罗斯、巴西、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印度、南非等。

第二类为经济欠发达,但我对其有战略需求、重大项目、较多投资的国家,包括泰国、缅甸、老挝、巴基斯坦、蒙古、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尼日利亚、斐济以及中亚五国等。

(二)提高培训费用标准

费用从援外培训项下支出,学员费用全包,并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补助标准与国际培训项目适度接轨(国际培训项目费用标准见附录)。

(三)深入优化课程设计

1、选择突出我优先关注的战略性主题。针对新兴国家,可设计南南合作、发展合作、自贸区、跨境经济合作等主题。针对于我具有战略意义、需特别做工作及我正开展重大项目、投资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可设计减贫惠民、工业化发展、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等主题,并就正在开展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题培训。

2、丰富培训内容,科学设置课程板块。精细化培训项目可设计学术培训、机构拜访、软实力培训、体验中国等板块,学术培训围绕项目主题展开,是该项目的“硬通货”;机构拜访根据项目时间,安排学员参观与项目主题相关的重要机构和企业,一般包括培训机构所在城市及其他城市,发达城市及西部城市;软实力培训穿插在学术培训和机构拜访之间,可以是领导管理、辩论演讲、谈判沟通等实用技巧,也可以是中文、英语等语言能力;体验中国可安排在周末,参观文化古迹、著名景点,欣赏中国音乐、武术,体验中国气功等。

3、多种形式开展专家授课。援外培训项目授课形式宜丰富多样,结合项目主题领域的最新动态、主要知识、实用技术等开展专家授课、专题报告等,强调交流、讨论等互动形式,注重学员的参与感。

(四)加强援外培训项目管理

1、加强选拔标准设置和招生环节。设置选拔标准(包括机构重要性、个人语言能力等)、报名申请表,负责选拔学员,有条件的国家安排视频面试,没有条件安排视频面试的国家由所在国经商处负责安排面试。针对重点国别的重点人员开展的精细化培训,项目时间1-3个月为宜。

2、大力提升承办机构能力。承办单位精细化管理培训项目,应体现我最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具备培训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主题设计、部门协调和资源动员能力,能够协调安排有关拜访机构。管理人员应为该领域专业人员,而非仅负责后勤组织工作。

3、动用各方面资源强化培训师资力量。承办单位邀请该领域专家授课的同时,应有本单位负责该培训项目的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互动、讨论。一方面体现该培训机构有始有终的参与感;另一方面全程观察、及时反馈、机动处理学员情况。同时,通过与学员的互动交流,搜集掌握更多有用信息。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有关部委官员、承办单位访问学者、在中国的往期学员等参与培训课程,加强互动。

4、完善培训期间学员后勤管理。实行“内紧外松”式管理,除安排接送机、住宿、工作餐等必要环节外,基本不干涉学员“8小时”之外的个人生活。学员住宿宜安排在交通便利的市区,使其充分感受现在进行时的中国。

附件1:德国“全球治理”项目简介

德国“全球治理”项目(Management of Global Governance, MGG)是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其执行机构——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开展的全球合作伙伴项目(Global Partnerships Programme, GPP)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寻求与新兴国家之间的对话,应对全球挑战。MGG项目由BMZ出资举办,自2007年至今,已举办了13期。2011年之前,每年举办2期,每期时间为半年,自2011年起改为每年举办1期,每期仍为半年,2015年起缩短为每期3个半月。MGG项目培训对象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印度尼西亚、埃及、巴基斯坦,偶有来自发达国家的学员(瑞士1名,德国3名)。2015年起培训对象集中在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和印度尼西亚这6个国家。截至目前,MGG项目共培训学员260名,其中中国学员57名,主要来自商务部、外交部等政府部门及中国社科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研究院等智库。

MGG项目培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学术培训、机构拜访及技能培训。学术培训分为4个模块:1)全球治理的基本理论和概念;2)不平等、贫困及饥饿;3)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变;4)世界经济的社会及环境标准。每个模块时间为1周,指定相应的必读材料和选读材料。在4个模块之外,还安排了特别议题,如全球合作的创新模式、后2015议程等。参观拜访的机构有:德国总理府、议会、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外交部、巴登-符腾堡州柏林办公室、国营广播电台工作联合会、汉堡国防大学培训学院、空客汉堡生产基地、汉堡和平研究与安全政策研究所、德国复兴银行、世贸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署、德国敦豪速递、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欧洲对外行动署等。技能培训主要为“领导力培训”(Leadership Training),内容包括沟通、报告、谈判、辩论技巧等。

至2015年,MGG项目的管理分为2个部分,学术部分由德国发展研究所(DIE)负责,后勤组织工作由GIZ负责,自2016年起MGG项目将全部由DIE负责,GIZ不再参与。DIE拥有学员最终选拔权,对学员在德期间实行松散管理。

德方坦言培训项目均为“投资”,目的在于拓展与学员国家、机构之间的合作,尤其通过与学员、学员所在机构的后续联系,DIE的确拓展并加深了与培训国家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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