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军事
每个战后条约都会包括战争赔偿,由战败国向战胜国缴纳巨额赔偿金是国际惯例。中国在甲午战争失败后,就曾向日本缴纳了两亿两白银。而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承受了战争带来的巨大痛苦,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成当时美元达5600亿以上,最后却没有收取一分钱的赔偿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特意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统计战争中各项人力、物力损失的情况,以便对日本提出赔偿要求。
中国要求日本赔偿的政策与盟国战后对战败国总的政策是一致的。早在1945年2月,英、美、苏首脑举行雅尔塔会议时,便制定了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给予盟国战争赔偿的原则。对于日本,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1945年11月,该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剥夺日本进行战争的产业能力,防止军国主义复活,要加重日本的战争赔偿,方式是把日本工业设备的一大半拆迁给各战争受害国作为赔偿。为此,各国要分头调查、统计战争期间的损失,以便具体确定赔偿的方案。
1947年10月底,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赔偿的25%,美国要求占34%……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英、美、苏、法和澳大利亚要求的分配比例总和就达到了113%。
中国据理力争,坚持应获得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其他各国仅同意中国占30%。此后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久而未决。而国民党政府忙于打内战,仅有一位国民党元老在呼吁赔偿。1951年7月,美国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令各国惊讶的是,在美国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中,“对日作战国家”中没有中国,其后中国也没有收到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这就意味着中国将不得参加盟国对日和约的拟定和签署工作。
尽管中共斥责美国的这种行为,但是退居台湾的国民党却在这时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为了自身的利益,美国的对华态度也发生了改变,开始重新武装日本。
1951年9月,《旧金山和约》签订,这极大地改变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为了等待时机,日本政府在与中国缔和的问题上采取了拖延的对策,但为了防止盟国指责它蓄意拖延,日本政府煞费苦心地搞了一个“民意测验”,让日本国民就同北京还是台北缔结和约的问题表态。得出的结果是:支持与台北缔约和支持与北京缔约的比例一模一样,均为38%,而余下的24%则是无所谓。这样,日本政府便以民意难辨,难以作出决断为由,理直气壮地拒不表态,静观事态的发展,同时在私下里针对台湾急于与自己缔约的心理,不时散布一些自己可能与北京缔约的言论。
国民党方面为了与日本缔约,十分心急,多次找到日本,还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作出非常大的让步,特别是在日本方面尤为敏感的赔偿问题上。日本步步紧逼,坚持在和约中取消有关赔偿问题的条款,否则就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与国民党缔约。国民党方面无可奈何,于是答应了日本的要求,放弃了应得的战争赔款。
编辑/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