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萍
一、引言
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创新理论中指出,资本主义兴衰发展的根本推动因素是创新。由此可见,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因素。创新是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财产保险业若想实现长期发展就需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产品的创新则是提升创新能力的首要方面。随着我国财险市场深度与广度的增加,其市场竞争程度日益激烈。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财产保险产品存在品种单一、同质化严重等现象,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之间可替代性很强,这些都反映出我国财险市场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
二、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从财险市场集中度角度看。截止到2013年末,全国财产保险公司数量由2004年的26加增加到64家,其中中资43家,外资21家。同时,经过对财险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进行测算,发现CR4会随着财险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以及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而逐步下降。大型保险公司为了保持市场份额,势必会进行产品创新,新晋保险公司为获得市场份额,更要进行产品创新。
从财险产品供需角度看。我国财险市场在产品领域存在供需双方不匹配的问题。从供给上看,一方面,我国财险产品种类虽然繁多,但是过于倚重车险,车险业务占据了每年财险业务的绝大份额;另一方面,财产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各财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了诸如补贴费用、降低费率、篡改条款、通融赔款等一系列手段,对保险行业的形象以及经营效益起到了负面作用,长此以往必将对财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从需求上看,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方式的转变,人民的投保意识逐渐增强,以家庭责任险为首的险种愈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现实中家庭责任险占财产业务的比重很低,究其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对该领域险种开发投入低,现有险种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由上所述,财险公司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对于供需双方都大有裨益。
三、财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财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各财险公司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了诸如补贴费用、降低费率、篡改条款、通融赔款等一系列手段,甚至不惜采取人情赔付、吃单埋单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财险市场混乱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同质化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点:一方面,各财险公司险种虽然种类繁多,但是过于倚重车险,且各财险公司产品结构趋同,业务风险同质现象突出;另一方面,各财险公司产品中业务流程相似,服务标准相近现象严重。高度的产品同质化程度,引发财险市场的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各财险公司交易成本高居不下,财险市场新晋公司直接面临生存危机,原有老资质公司背负的压力越来越大,不利财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
(一)培养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以鼓励创新
由上文论述可知,产品同质化是财险市场恶性竞争产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培育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积极鼓励各财险公司进行原有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并给予立法保障,成为解决当前恶性竞争的必然途径。
一方面,营造产品创新环境离不开监管者的引导与保护。首先,将财险产品分为政策性产品、公共性产品、创新产品分为三类,并区别管理。同时在新产品的审批上,开通绿色通道,减少审批步骤,便于其早日投放市场;另一方面,营造产品创新环境离不开保险公司自身投入。保险公司应树立依靠创新产品扩大自身市场影响力,增加市场份额的理念。从上至下增加市场调研、信息数据采集和产品研发的经费投入。不止总公司,省级及其以下分公司均应设立产品研发部,在注重精算人才招聘的同时,也要加大对现有员工精算领域的培训。争取早日实现各财险集团产品创新理念由总至分、自上而下的贯彻,并将创新之产品投放与市场。
(二)细分市场,加速产品创新
与国外财险公司将产品研发视作主要生产力,甚至是核心竞争力加以建设相比,我国财险公司对于产品创新重视程度普遍较低,对于财险市场的环境缺乏直观认识与对待。鉴于一天比一天严峻的财险市场宏观环境,再不着手于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趋势的研究,财险公司将难以生存。外资财险公司的引入打破了国资财险公司对财险市场原有的垄断,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成为决定财险公司生死的重要指标。对于以往不注重客户实际需求,只是照搬外国险种的国资财险公司而言,只有通过理性分析市场形势,对自身原有经营策略进行针对性调整,主动放弃价格战,细分财险市场,实现粗放型经营向效益型经营的转变,走自主研发,产品创新性道路,方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性质的消费者研发不同的产品,有助于财险公司降低因同质化竞争而上升的交易成本,降低财险公司经营风险与压力。
(三)以市场需求为向导研发新险种
财险公司只有在熟知自身目标市场的前提下,才能研发出能够满足客观市场需求,具有生命力的产品。财险公司过往没基于产业寿命背景对险种进行创新,只是将照搬西方来的险种进行适度改良,便投放市场,致使险种创新险种收益甚微,新产品生命周期过短。现今,国家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国十条”的提出为保险业的深度发展提供了机遇,各财险公司应敏锐地以政策支持为向导,以市场需求为突破口,以自身特点与竞争优势为基础,做好财险产品创新工作,并努力做到产品创新差异化、简捷化、通俗化。
首先是产品创新差异化。由上文论述可知,各财险公司应细分市场,明确自身特色与竞争优势,研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创新差异化。其次是产品创新简捷化。产品创新简捷化主要是指用于实际使用的实物单证在设计上应便于简单快捷的操作。目前,一些财险公司尝试简明扼要电子保单取代原有保单作为实务操作工具,这对实现产品创新简捷化是一个很好地尝试。最后是产品创新通俗化。长期以来,保险条款隐晦难懂的问题不仅一直是影响整体保险知识水平不高的我国保险消费者决定是否投保的重要因素,而且也是引发大量保险纠纷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前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要求保险公司“制定条款时,拿到外面给人读,读懂了的才能用。”
五、结论
财险产品是财险公司的生命线,是公司在行业中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现阶段,我国财险市场竞争程度日益激烈,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各财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往往采取一些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已经严重破坏了财险行业的形象,而且增加了财险公司自身的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产品创新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推进产品创新对于维护财险行业良性竞争,满足客户需求,维护行业形象具有积极意义。为了解决财险市场现有的恶性竞争现象,也为财险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从培养创新环境出发,着手细分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新险种成为财险市场发展的时代要求。
参考文献
[1]梁馨文.对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考.区域金融研究,2009(8).
[2]夏梅风.论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险研究,2003(7).
[3]曹邓.对我国财产保险创新及创新路径若干问题的思考.价格月刊,2008(11).
[4]柯甫榕,严国荣.试论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福建金融,20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