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集中体现了“十三五”及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深刻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北京市“三农”工作的实际,围绕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我们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推进全市“三农”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持续向好,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坚持创新,为“三农”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创新依托现实、推动变革,是引领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第一动力,也是应对问题挑战的必然选择。当前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的“调转节”(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工作,都需要用创新的理念,探索新的途径和办法,在创新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持续健康的增长动力。
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统筹研究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
要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创新,深入推进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试点;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经营性资产,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大力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示范区建设;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有效供给为导向,逐步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全面提高肉蛋奶、果菜菌等本地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北京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自产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
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
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金融创新。推动现代种业加快发展;深化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打造京津冀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制高点;重视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把农业发展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普及和强化金融法治意识,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
协调推动,促进农村产业提升和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
现代化的农业,必然是内部结构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要推动农业内部协调发展,形成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结构。要在“调转节”过程中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加快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结合部、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短板。围绕治理“大城市病”,突出聚焦平原地区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提高郊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不断提升其非首都功能疏解力度和首都功能承载能力,切实增强辐射带动力;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城市优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和服务业等项目集聚落户;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2016年,启动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农村地区400个村庄煤改清洁能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大力治理农村散煤,实现使用燃煤取暖的村庄优质燃煤全覆盖;加快推进16个全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支持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和提升农村生活质量和宜居水平,支持农村生活方式转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促进绿色发展,为“三农”永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农业天然地具有绿色属性,是生态产品的最大提供者。当前,要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共同体统筹谋划,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农业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绿色农村、打造绿色郊区,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提供重要支撑;要树立大农业观,推进都市农田、城市森林、生态水系、绿色廊道、山区生态屏障统筹一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格局;要加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努力形成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要推进山区可持续发展。发挥山区生态保护、水源涵养、旅游休闲、绿色产品供给等功能,加快建设环境优良、基础完善、产业融合的新山区;统筹规划自然沟域内的乡村经济、传统文化、森林资源、山水景观,打造一批服务首都、富裕农民的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带;继续开展山区险村险户搬迁,完善山区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和生态林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发展和管护水平。
主动开放发展,加强京津冀地区的合作
开放是发展繁荣的必由之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加大开放力度、挖掘开放深度、拓宽开放广度,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利用好两市一省的资源市场,拓展北京“三农”发展战略空间,加快形成京津冀“三农”协同发展新格局,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为此,要牵头组织京津冀共同开放发展,继续深化京津冀生态建设协作、积极推动农业协同发展。
要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建设一批森林疗养、森林体验教育、森林文化展示等试验示范区。协同建设森林湿地群,打造环首都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圈;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共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建设跨界河流的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探索推进跨界沟域景观协同发展,打造跨区域的沟域经济带。
探索建立京津冀农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推动三地产业统筹布局、联动发展。推动农业生产功能向外布局,协同建设京津冀都市型现代农业核心区,加快建设环京津蔬菜基地、奶源生产基地和肉类供应基地,推进农业生产基地与首都市场产销对接;打造环绕京津冀、辐射全国的种业网络状发展格局,加强南繁基地建设;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地区经营、合作和服务,促进优质种子、品牌农产品走出去,不断提高北京农业的影响力。
坚持共享发展,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目的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体现,也是动员农民积极投身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三农”发展的强大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收入的增加,是我们制定政策的根本取向。要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让农民在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中分享产业链条上的增值收益;要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等资源资产增值收益;要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要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重点小城镇,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制度上并轨、标准上统一。
要下大力气抓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制定“十三五”时期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政策意见,大力推进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要提高山区生态林补偿标准,让农民在山区生态保护建设中实现增收;健全党政机关、高校、国企等定点帮扶机制,年内实现低收入村帮扶全覆盖。
要继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公平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实施847个“空白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现村级医疗服务全覆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将更多农村劳动力纳入促进就业帮扶政策范围;建立建设协调机制,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通过美丽乡村、特色文化村和特色体育村示范带动,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本领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开展具有乡村特色的文化活动,促进乡风文明,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作者:刘福志,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杜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