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首都教育改革发展。
首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首都教育坚持均衡、优质、开放、创新的原则,不断推进改革发展,在一系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取得新的突破,教育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开放度和辐射影响力不断提升,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十三五”时期首都教育的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需要破解的突出问题:
一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尚未根本确立。应试教育观念影响较深,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尚需加快转变,科学的育人观、人才观、用人观和教育管理理念还未普遍形成,素质教育需要深入推进实施。
二是教育管理优化放权不够,体制机制活力不足。教育管理权限在政府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匹配仍不合理,学校应有管理权限仍未完整回归。学校内部两级管理体制尚未真正确立,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权限不清,学术权力不够充分。
三是教育布局不够合理,资源统筹配置不够,效率不高。学龄人口总量快速增长,教育资源供给面临巨大压力,教育内部结构和布局矛盾突出,与人口分布及动态变化不相适应。同时教育资源统筹建设、配置和解决突出矛盾的力度欠缺,管理分散,存在利用不高和浪费的现象。
四是教育开放与合作力度不够,国际影响力不足。教育体系仍呈内部闭环运转,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不相适应,与国际教育特别是教育发达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潮流趋势不相适应,未能呈现良性融合发展,尚未形成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内力和良好格局,教育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缓慢。
五是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创新不够,尚未建立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机制和环境。对素质教育的理解、认识不透不准,过分强调知识传授、量化考核,考试评价过分强调表面成绩,尚未形成遵循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的教学、实践、文化及养成教育的制度、机制、环境,尚未建立形成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人才培养不能很好适应国家和首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需要。
六是教育改革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平衡的突出矛盾,深层影响着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整体水平。教育供给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尚未解决,教育发展水平区域差异过大问题仍然明显,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与质量问题仍然突出,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任务仍然艰巨。
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着力点
用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创新与创新教育。一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确立现代素质教育观念。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与方式,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四是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五是研发提供创新成果,服务国家和首都创新发展。着眼国家和首都重大战略,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创造创新技术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教育服务的社会科技贡献率。
用协调发展理念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实现政策、环境、体制机制与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相协调。二是坚持优先发展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实现教育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四是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持续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是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实施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实现学校内部治理的协调优化。
用绿色发展理念优化教育生态与生态教育。一是树立绿色生态理念,坚持教育内涵发展道路。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始终坚持把教育教学质量摆在第一位,各项教育政策措施都应与绿色教育生态发展相符合、相匹配。二是树立绿色教育理念,加强资源环境的国情教育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养成勤俭节约的意识、习惯和素养,做生态文明的守护、首善和引领示范者。三是树立绿色育人理念,确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正确认识处理与他人、自然、社会的社会生命关系,做好自我、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做真正有价值的社会人。四是坚持绿色评价理念,建立完善的绿色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坚持科学人才理念,不以应试成绩为标准简单评价和歧视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和评价,激发学生个体智慧和活力,努力促进人人成才。五是坚决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优化首都教育发展布局,逐步提升京津冀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用开放发展理念推进教育更加开放和国际化。一是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面向”,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发展。二是强化树立教育改革发展的国际开放意识、世界眼光和人才观念。三是坚持高端引领,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首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四是坚持教育向经济社会发展开放,提升首都教育发展的活力和社会化水平。五是加强人才培养,为国家开放发展战略和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用共享发展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继续坚持优质、均衡、开放、创新的原则,推动各类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优质均衡的发展成果。二是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扩大优质资源的供给规模,实现结构优化、资源整合、优质资源扩大。三是完善考试升学等相关政策,确保教育机会公平。四是进一步强化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优先保障和解决好特殊群体教育权益问题。五是发挥首都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手段,让更多师生可以利用网络享用最好的教育资源。
深化“十三五”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措施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强市级政府教育统筹力度,完善教育统筹相关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切实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明晰各政府部门的教育职责,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教育责任履行到位。创新政府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标准、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等方式,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公共服务,提高管理和服务绩效。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学校发展活力。进一步依法落实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依法确立和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学校提升质量、办出特色。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公办学校办学机制改革,完善面向社会开放办学的机制,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融通共享,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按照“政府统筹、强化职能、多元参与、权威高效”的总体思路,坚持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统筹有力的原则,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与模式,建立与首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建立健全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区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评估监测水平。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协调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为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全面强化素质教育、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统筹分配办法,推动实现每所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基本均等。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措施。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师范生教育改革,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提升师范教育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探索教育系统编制统筹管理新机制,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实现编制动态管理,切实解决中小学校缺编问题。推进教师校长的交流轮岗,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探索灵活多样的弹性用人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教育法规体系,推进《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立法及修订工作。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切实严格实行依法行政,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教育行政综合执法,依法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强化行政程序规范,健全教育纠纷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明确依法治校责任,建立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增强学校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唐立军,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责任编辑:郑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