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开选聘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的通知》,为共同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决定公开选聘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会计咨询专家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条件:一是管理会计理论界专家,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在管理会计领域具有丰富研究成果和较大影响;二是企事业单位专家,应长期从事单位的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管理会计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管理会计经验,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单位担任分管会计工作的领导;三是政府及监管部门专家,应长期从事管理会计及相关工作,具有研究、制定、宣传、贯彻相关会计规章制度的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担任司(局)级以上领导职位;四是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专家,应长期从事管理会计咨询等相关服务,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在本单位担任管理会计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
通知还明确了咨询专家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选聘程序——首先是自我推荐,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财政部依据聘任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财政部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两年,可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