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后,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下半年有望加速推进。这其中,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制度转变、家庭为征收单位的纳入、起征点以及税率的调整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
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往往没有被考虑进去。个税改革下一步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计入抵扣因素,一是新的所得税征收方法有可能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二是新的所得税征收方法会体现出对不同家庭抚养系数的差异,和体现对家庭房贷利息的必要扣除。
对于个税起征点提高与税率下调的问题,有学者分析,目前来看提高起征点希望不大,建议适当下调税率,可以考虑将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税率的前两档税率进行下调,例如第一档税率就可从现行的3%降至约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