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
摘要: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于各行各业,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被视为“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本文将重点分析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原因,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提出一些建议措施。
关键词:理性经济人;处罚力度;消费意识;诚信体系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2-0000-01
现如今,假冒伪劣商品在中国的泛滥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在食品、化妆品、药品、保健品、服装、肥料等各个领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揪出假冒伪劣商品的各种成因,提出有效治理的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假冒伪劣商品的成因
(一)生产者
市场经济体制中,理性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所获得的暴利对生产者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加之造假成本和伪装成本又相对低廉,生产者很容易地就能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这两点无疑为生产者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动机和可能。
(二)消费者
首先,消费者的购买力不强。现在的中国虽然综合国力很强,GDP也很高,但是贫富差距很大,有很多消费者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消费水平。面对市场上价格高昂的“行货”,很多人只能望而却步,而此时的假冒伪劣商品在价格上恰好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盗版软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其次,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差。由于消费经验、相关知识的缺乏,消费者的辨别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骗,被动地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消费者在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之后,往往由于处理纠纷的过程过于复杂,成本过于高昂而自认倒霉,放弃维权,这无疑会加剧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的肆意泛滥。
(三)政府
首先,相关法律不完善,打击不够严厉。在我国,打击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的补充规定》,相关法律不够完备,造成了法律层面的空白,一定程度上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再加上,政府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力度较轻,往往以罚代刑,罚款数额往往又远小于生产者所获得的暴利,所以对那些不法生产、经营者形成不了实质上的威慑。其次,打假防劣的成本过高,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过于繁琐,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结果很可能只获得一小部分的罚款收入,这其中形成的巨大落差让政府部门无力也不愿进行这项工作。最后,部分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由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存在暴利空间,所以这些生产厂家往往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对地方经济指标的完成提供了很大的助力,这就促使当地政府和当地官员无形当中形成了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四)社会
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发展还很不完善,在资讯的获得和传递方面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市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程度比较严重,导致我国市场的交易博弈中容易出现低效率均衡的现象,造成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加之,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稳定性较差,波动频繁,在这种背景下,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不可能对长远利益有足够的重视,这也会对市场博弈的均衡产生重要的影响,客观上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经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措施
(一)针对生产者
首先,社会有关各方要规范行业秩序,齐心协力,尽量提高不法生产者的造假成本和伪装成本,不断压缩不法生产、经营者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暴利空间,抑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肆意横行。其次,生产者要做出“昂贵的承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的商誉,学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和消费者形成良好的互动。最后,生产经营厂商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向消费者提供完备的商品信息来规范商品生产、监督商品质量,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取信于消费者。
(二)针对消费者
首先,消费者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能因为购买力的低下而去知假买假,纵容假冒伪劣商品,每一个消费者都有义务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其次,消费者要通过学习、咨询等各种方式去提高自己的辨识力,保持“尖锐的眼力”,这就在无形之中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造假成本和伪装成本,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勇于并善于维权。消费者要消除“消费者惰性”,通过合适的途径去披露或投诉假冒伪劣商品,自觉维护商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针对政府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制建设,填补法律层面的空白,不给不法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其次,要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加大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实质上的威慑。例如学习美国“重拳与重典并举”的方法,美国《商标保护法》规定,故意从事商品与服务制假售假活动,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和最高每人200万美元与集体500万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和个人500万美元的罚款。美国制定的罚款额度可以将制假售假者罚到破产,因此威慑力很大。再次,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性,从长远角度出发,不要贪图眼前利益,要严厉打假防劣。最后,要加大对执法不力者的打击力度,着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都不同程度地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关,所以要加重对执法不力者的打击,控制执法腐败现象。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根源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四)针对社会
要从根源上治理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现象,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制度体系。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评估企业诚信等级、完善企业诚信奖惩制度等措施来尽力消除信息的不完美和不对称,重视企业商誉和长久经营,努力形成市场交易的高效率博弈结果。
参考文献:
[1]李厚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博弈行为分析[J].科技创业,2008(2).
[2]胡盛楠.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11).
[3]廖海敏.试论对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综合治理[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8).
作者简介:刘 凯(1994-),女,汉族,河北邯郸肥乡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