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
《指导意见》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和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经济学家马骏: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最高战略层面到各相关部委层面已形成高度共识,决心全力支持绿色投融资,加速经济向绿色化转型。这将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心,鼓励更多“非绿色投资者”加入绿色投资者行列。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
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当前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指标,一方面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中国生态环保领域,另一方面促进金融业向绿色化快速转型。为社会资本投向提供了新领域,为环境治理投资来源开辟了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