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莉
近日,江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16年江门市国内贸易扶持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江门市将根据本年度的资金安排情况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支持商务交流项目、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和促进消费项目。对参加由市商务局组织的国内展会且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单个标准展位的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对特装参展企业的扶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高不超过企业特装搭建投入费用的50%,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交流项目的申报项目是由江门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参加的国内展览会、博览会及交易会(广交会除外),项目实施的具体名称及时间根据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参展及资金申报的有关通知文件确定。促消费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正常经营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