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召伟 周慧杰
(1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2 塔里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
马召伟1周慧杰2
(1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2 塔里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的扩招,伴随的贫困大学生的出现和增加,新疆地区也不例外。尽管新疆已建立了"奖、助、补、贷、勤、免"为主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但是新疆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自治地区,由于地域、经济以及资助政策本身等诸多原因,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还有诸多困难和不足。本文从贫困大学生的界定和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入手,分析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进而提出完善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建议。
新疆地区; 贫困大学生; 资助政策
贫困大学生作为高校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过早的承受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目前高校虽然已形成了“奖、贷、助、补、免”的资助模式,但新疆高校地处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仍有一部分学生得不到资助,大学生的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为此,在新疆各高校构建完善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重要而迫切。
1.1贫困大学生的界定
教育部文件把贫困生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是困难生,而“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则是特困生。此描述属于定性,比较模糊,操作性弱,为了能准确握确认贫困生,笔者认为,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1]。
1.2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现状
1.2.1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数量
表1 新疆各高校贫困学生总人数(人)
数据来源:新疆统计年鉴
根据表1,可以看出近五年来,新疆高校招生规模在扩大,但贫困大学生的总数并没有伴随增长,基本保持在13 000人左右,这说明新疆高校的资助力度有所提高,资助体系政策得到了完善。
1.2.2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来源
表2 各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占百分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年鉴
根据表2,新疆位于西北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是贫困人口的主要集中地区,居民收入大多集中在中下等水平。在招生生源上,大多数学生来自内蒙古、甘肃、青海等贫困地区和新疆本地的一些农民家庭,家庭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
2.1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
新疆高校逐步形成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学校负责”的帮困、帮学、育人体系,如:新疆财政拨款设立了专项高校助学金资金,重点用于农业、师范院校学生的生活费补助。1995年起,财政每年拨款1 500万元设立高校特困生补助专项资金,解决高校特困学生的伙食费补助,每年资助特困学生2. 5万人[2]。2007年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总资助金额为12 773. 936万元,社会各界在各高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等项目资金为2204万元。
以塔里木大学为例,塔里木大学建立了以“设立奖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享受资助学生可达70%以上,为品学兼优和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助学保证。在2008至2012这五年间,学校的贫困生资助状况见表3。
表3 2008-2010年塔里木大学贫困生资助现状
数据来源:学生处、校办、计财处
根据表3可以看出,自2008年以来,塔里木大学的资助资金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学生助学贷款的总数有所减少,社会助学的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奖、助学金的数目不断增大,贫困生数量基本稳定,比例保持在33%左右。
2.2现有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
2.2.1资助政策覆盖面还较窄,确定贫困生工作需改进
长期以来,在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高校贫困生工作已初见成效,基本形成了“奖、助、补、减、贷、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模式体系[3]。与内地高校相比,新疆地区的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启动时间还不太长且覆盖面有限,资助手段相对较少,确定贫困生工作还不完善。
表4 2012年新疆和北京高校的教育经费对比情况(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局年鉴
表5 2012年新疆高校和北京高校教育经费占全国比例
数据来源:统计局年鉴
根据表4和表5可以得出,和北京等一些发达地区相比,新疆各高校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性收入和事业收入,其他类型的教育经费较少。并且,资助形式较为单一,资助范围小。
2.2.2资助主体责任不明
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涉及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责任,其中政府是资助工作的主体,主要职责是建立科学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和与之相匹配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各方积极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负责各项政策的组织实施[4]。但是目前新疆地区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上尚未形成明确的权责划分制度, 各方在工作中目标不太清晰、 权责不太明确和统一。
2.2.3吸入社会资助较少
以北京这一发达地区为例,与新疆高校的社会捐助情况做一对比,如下表6:
表6 2010~2012年北京和新疆高校社会捐助对比情况(万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年鉴
根据表6,可以得出近三年来北京高校的社会捐助呈减缓趋势,新疆高校的社会捐助情况呈逐年增加,但社会捐助总量明显低于北京高校,社会捐助的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2.2.4精神资助未能跟进
在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中存在“重物质,轻精神”的误区,国家和社会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主要是从解决贫困大学生经济困难这一传统角度来考虑的,而缺乏对贫困大学生思想、人格、心理等各方面的关注,缺乏对贫困大学生靠自己的双手自力更生来解决贫困问题的教育和引导。
3.1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
3.1.1制定新的资助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
建立完整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解决资助政策覆盖面不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全面推行生源地贷款, 在生源地贷款不能全面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时,应该积极开展高校助学贷款,最大限度满足高等院校贫困生需要。在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考虑新疆高校的特殊性,制定出新的适合新疆高校的专门资助政策,有针对性的解决新疆高校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
3.1.2明确划分责任,健全贫困生资助分担机制
大学贫困生的资助,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的做法,建立中央、省、市、县按比例承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由国家直接进行财政划拨的无偿资助方式,依据各高校学生经济状况,规定各高校应该达到的资助比例;对于未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从各高校的学费收入中按比例拿出一部分,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向贫困生提供资助;对于贫困生在完成学业后不能及时还贷产生的延迟支付利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
3.1.3完善捐资机制, 鼓励社会广泛参与
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捐资机制,创造良好的捐助环境, 建立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进来。
首先,构建良好的捐资助学环境。由于部分企业及用人单位认为高校学生的消费主要是在学校完成,加之新疆各高校捐资助学的渠道不太通畅,宣传力度不够,故而参与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数量和影响都极其有限。因此,就需要营造良好的捐资助学环境,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引导和鼓励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其次,加强对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引导和管理。新疆高校由于地势偏远、学校名气等原因,加之一些企业对高校不了解,与高校联系合作交流不够,捐资助学热情不高。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些专门机构,对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进行引导和管理,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的调节,使资金的使用向地处偏远地区、知名度不高、贫困大学生较多的新疆等省区高校倾斜[5]。同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捐赠人的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反馈,增强社会捐助的透明度。
3.2改善资助操作程序
3.2.1多渠道了解贫困生实际情况
确定贫困助学金的办法有两种,一是生源地政府贫困证明和平时的观察,有一定的准确度;二是有专门人员到贫困学生家里进行实际查看,验证其是否贫困,准确度较高。为此,可以建立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延续一体的贫困生家庭状况档案。档案中应包含基本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明确写明家庭贫困程度、造成贫困的原因等一系列能够证明确实生活拮据的内容。3.2.2资助过程注重对贫困生隐私权的保护
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过程中,第一,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保护贫困生的隐私,不要随意披露贫困生的照片、个人信息。第二,建立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的资助形式, 开展挫折教育、成功教育和自立自强教育,鼓励学生坦然面对贫困,正视贫困,激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6]。第三,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 重视贫困生心理咨询活动, 缓解其心理压力, 促使贫困生健康发展[7]。
3.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 确保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
3.3.1坚持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在国家层面要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政策机制,以及所包括的基本规则和流程安排;高校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基金等多种渠道资助贫困生,就补助基金的来源、管理,贫困生的界定,享受补助基金的条件及评定程序等制定具体制度[8]。
3.3.2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
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贫困生认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至关重要。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是学生家庭人均纯收入,判定依据是各地区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以及贫困证明真实性的部分缺失,致使对贫困生认定困难增加。因此,高校对已经被认定为经济贫困的学生,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学生档案管理体系,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及在校生活情况,同时对学生的档案情况由学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跟踪调查,构建良好的责任追究机制。
3.3.3进一步完善高校收费政策
一是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高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不能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二是规范对教育收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制定教育收费收入和支出管理办法,确保学费收入和支出有制度有监督,对学费支出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费支出专款专用。
[1]许斯捷.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构建与完善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6:25.
[2]马召伟.论新疆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J].新疆:塔里木大学学报2011(06):60-63.
[3]刘彩霞.论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改革[J].高等理科教育,2002(03):35-37.
[4]丁云翔.我国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困境与对策[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5):130-132.
[5]于建霞.构建与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策探讨[D].新疆师范大学 2008:24-25.
[6]李岩.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策探讨[J].理论导刊2009(11):36-37.
[7]王亚杰.和谐校园建设中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7-8.
[8]薛深,胡相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J].教育评论,2008(03).52-55.
Improving the Subsidy Policy System for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Xinjiang
Ma Zhaowei1Zhou Huijie2
(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arim University, Alar, Xinjiang 843300)(2 College of Life Science,Tarim University, Alar, Xinjiang 843300)
With the reform of the charging system of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scale expands unceasingly, but with this reform, a large number of poor students emerge, Xinjiang region is no exception. Although Xinjiang has established a subsidy policy: mainly "loan, help poor students awards, subsidies, free", but the Xinjiang autonomous region as a minority, funding policy itself and in practice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he problem of poor students has still not been effectively solved. The subsidy policy for poor college students in Xinjiang area,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research funding system and funding system etc.
Xinjiang area; poor students; subsidy policy
2015-05-20
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TDGJ1018)
马召伟(1971-),男,汉族,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社会法。E-mail:ma4780336@126.com
1009-0568(2016)01-0093-005
C913.7
ADOI:10.3969/j.issn.1009-0568.2016.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