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和尚和尼姑恋爱了,郑板桥怎么判?
文/佚名
清朝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案”。和尚和尼姑恋爱了,你猜郑板桥怎么判?
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吵吵嚷嚷地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马私订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
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谁知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这下可得了,被人撞见了,自然要去过堂。
郑板桥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