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见习记者 张佩玉
绿色金融领跑绿色经济
综合报道/见习记者 张佩玉
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绿色金融是一大主题。在G20框架内与各成员国共同倡导推进绿色金融的同时,中国的绿色金融已经起航,正在有力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强调了扩大绿色金融的重要性。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G20杭州峰会召开前夕,《指导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从最高战略层面到各相关部委的层面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全力支持和推动我国的绿色投融资,加速经济向绿色化转型。
《指导意见》首次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官方”定义,即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的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关于绿色金融的定义。
我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元,用于环境修复和保护、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绿色交通。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已成为国家战略,有绿色金融助力,企业节能降耗和青山绿水的愿景,有望更快实现。
9月5日闭幕的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发布公报,强调扩大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在中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今年首次被纳入G20议程。公报提到,欢迎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和由其倡议的自愿可选措施,以增强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
早在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绿色金融”论坛上就已明确指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是中国的国家战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强调,绿色金融是中国的战略性优先事项。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认为,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任务繁重,环保投资需求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当其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需求持续扩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的重要举措。出台这一《指导意见》,一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更加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二是政府在适当领域运用公共资金给予激励。许多绿色项目由于其正外部效应没有被完全内生化,收益率略低于市场水平,社会资本可能不愿介入。因此,有必要通过贴息、担保、再贷款、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办法来降低其融资成本或提高其收益。同时,提升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稳妥地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来解决绿色投融资经常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作为绿色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绿色金融”,其意义十分重大。
回顾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其发展的重视程度。2015年被称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元年”。这一年4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基础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成员单位达140家,所管理的金融资产余额占中国全部金融资产的65%左右。
进入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更加迅速。今年1月份,中国倡议、推动成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央行担任共同主席,研究各国发展绿色金融经验,探讨建立全球绿色金融体系、推动全球经济绿色转型、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等问题。周小川在G20央行行长及财长会议期间指出,今年第一季度,在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已占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一半左右,相当于80亿美元。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到了中央层面。习近平指出,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及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实质便是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绿色金融正是新形势下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新形式。通过绿色金融的方式,将资本有序引入建设,就既能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又能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指导意见》的出台,立足我国国情,研究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和激励约束机制。
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我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绿色金融研讨。
一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这就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政策层面支持绿色投资的积极、重大的信号,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二是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到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来支持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发展。它可以是央行给商业银行利息较低的贷款,也可以是支持商业银行购买绿色债券或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是抵押补充贷款。央行会选择合适的具体操作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三是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许多绿色项目是中长期项目,让银行发行中长期的绿色金融债券、让企业发行中长期的绿色企业(公司)债券,可一定程度解决期限错配带来的融资难问题。
我国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绿色金融理念的落实、绿色金融体系的丰富,最终需要务实的行动。
有专家预测,未来5年内,中国绿色金融的资金需求规模将在14万亿至30万亿元之间,即使按照低限计算,年均融资规模也达到约3万亿,市场潜力巨大。还有资料显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在显著加快,绿色金融的政策框架逐步明晰,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也在不断地深化。
在银行业,越来越多的银行每年都会制定绿色信贷投放目标,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更多地支持绿色产业和项目,并逐步减少和退出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三高”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投放。早在2007年,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就已经发展起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同业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不仅构建了系统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还确定了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绿色评价机制、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也展开了有益尝试。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对高污染行业进行了极具前瞻性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通过翔实的数据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
9月6日,在上海举办的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上,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在演讲中表示,作为中国大陆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深耕十年。过去十年,兴业银行在国内首家提供碳金融综合服务、落地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和碳资产质押贷款、首家推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综合解决方案、首个上线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代理开户系统、首发低碳信用卡、首发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金融债等领域,创造了绿色金融领域的诸多“第一”。绿色金融已成为兴业银行综合金融集团一个重要且突出的业务版块。
相较而言,我国的保险业和证券业发展绿色金融还相对滞后。虽然保险业在2007年就推出了环境责任险制度,但基本上是靠政策在推动,绿色保险市场发展不尽如人意,企业参险积极性不太高,在纳入地方强制险过程中也面临多重阻碍。从目前看,各地已建立的环境责任险制度主要仍体现在公众责任险方面,缺乏更多实质性内涵。阳光产险农业险与责任险部负责人雷以学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环责险有可能出现从纯商业运营到强制性保险的本质变化,但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提出了挑战。比如在保险保障方面,保险机构是否有提供高额赔偿的能力?在责任范围方面,目前的环责险针对的主要是意外事故导致的突发性保险,对一些由于渐变原因造成的土壤和大气风险还没有覆盖,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绿色证券市场的发展主要是在最近两年。绿色股票、绿色指数仍处于研究中,但绿色债券却在一年之内从零成长为“英雄”。截至7月末,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约40%。
去年,中国向世界承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并宣布在2017年启动运行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这将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向低碳、绿色转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力。
从2011年起中国启动了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共有1900多家排放企业和单位被纳入7个试点碳交易平台,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目前,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交易量已占世界总成交量的80%左右。未来中国碳市场的交易量或将在每年30亿至40亿吨左右,现货交易额最高有望达到每年80亿。实现碳期货交易后,全国碳市场规模最高或将达4000亿,将在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位居第三。
业内人士认为,在将绿色金融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仅仅在金融领域做文章是不够的,还要以培育成熟“绿色市场(泛指绿色产业、环保产品、环保服务等)”,以盈利性来激发金融机构内在动力。
绿色金融是否能持续健康的发展,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适当的利润率,二是可以承受的风险。“绿色市场”有一定的特殊性,“绿色产品”、“生态产品”等环境物品出现市场失灵十分常见。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物品往往因为建立排他性的成本过高,而存在产权缺失和无法交易的问题。例如空气、河流、草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由于产权缺失且不具有排他性,人们损害不需要付出代价,那么就不会依据市场信号来减少危害环境的行为。在我国,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污染性投资项目、钢铁等过剩产能产业,通常因为各种原因不需要为排污买单。环境物品往往具有外部性问题,例如,一些清洁能源项目降低了空气污染,但受益的居民没有为此付费,所以这个项目的收益率就不会很高,甚至低于社会资本所要求的收益率,从而导致社会资本不愿意投入绿色产业。
同时,绿色金融的风险并不比传统金融低。绿色项目存在盈利性风险,一些项目的市场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因为没有矫正外部性影响,往往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搭便车”的现象,例如环保产品的成本高,市民购买意愿并不强。绿色项目存在技术风险,一些项目的产业标准和技术更新快,绿色项目也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例如今年的风电项目。绿色项目的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波动较大,包括汇率、交易价格等。因而,发展绿色金融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还要用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
在培养“绿色市场”过程中,业内建议通过完善绿色市场的产权制度,创造一个稳健的“绿色市场”。比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对森林等生态资源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产品化”,测度出各种生态产品的外部性边界,通过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创造市场的“卖方”和“买方”。运用财税政策矫正外部性,拓展绿色产业的盈利空间。例如通过财政补贴弥补“积极外部性”的利润率不足,通过征收环境税、完善资源生态价格等来惩戒“消极外部性”,从而让“绿色市场”有效率地运行。
责任编辑/蓝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