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冰
摘要:精工是书法作品中必然出现的一个审美范畴。精工即代表了一幅书法作品的风格,是追求工巧的。精工的书法作品同时也可以体现一个书家的书法功力之深。要达到精工,在技法上对书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必然要求书家“心手双畅”,精益求精,但是精工不应该是书法作品所追求的最终境界,精工到了极致,走向反面,就变成是一种刻意为之。因此,一味地精工对书法作品来说是否能锦上添花,这是值得探讨的。
关键词:精工;尚意;朴拙
精工的书法作品,即精细、精到、精巧,自然与朴拙,野逸相对立。精工的书法作品往往是满目鎏金与华彩地扑面而来。
书法不是一开始就走向精工的,自书法艺术产生以来的初期,比如契刻在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都是带有原始图案、象形意味的文字,笔画相对减省,显得稚拙可爱。再如西周早期的金文,镌刻于器鼎内,厚重古意有余。这些象征书法萌芽性质的作品都带着生意盎然、质朴大方之感。而后的书法在漫长的历史探索中,逐渐地出现了多种风格的分支。以汉隶为例,既有《张迁碑》这样严密方整又富有变化的代表作,又有《曹全碑》的秀丽灵动多姿。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时的书法有了承上启下的划时代意义。这其中以魏碑尤甚,其风格多样,用笔恣肆活泼,由上继承了汉隶,为后期唐楷奠定了基础。
应该说,在唐代,精工的书法作品成为了一种主流。这与当时盛唐气象密切相关。贞观之治到开元时期,呈现了空前兴盛繁荣的气象。所谓“书至初唐而极盛”。人们不遗余力地在书法上下功夫。精工的书法作品,要求书家在创作过程中,苦心经营,精心雕琢。早在西晋,成公绥在《隶书体》中就说:“工巧难传,善之者少,应心稳手,必由意晓”。庾肩吾《书品》也说:“敏思藏于胸中,巧态发于毫铦”。这里不难看出,精工得到了当时书家一定的肯定以及尊重。精工是不容易做到的。这其实是要求书家意在笔先,笔画、结构、章法都要预先设想,布局,给人以美感。
楷书在唐代达到鼎盛。鉴于这个书体的特殊性,从侧面不难看出,精工是十分流行的。以唐楷欧书为例,欧体的结字几近是唐楷中最为严密的,其字形结体欹侧中又带工稳,起收笔方圆兼施,含蓄内敛。欧阳询写此碑时已是古稀之年,才写得如此精彩,这样精工的楷书是需要苦练的,非朝夕能就。正是因为欧楷精工的成分多,后人在临习之中常常感觉到束缚很大,初初临习欧楷时,运笔是在小心翼翼中进行的,倘若是随意地草草下笔,定有不到之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自然神采相去甚远。
因而,书法作品的精工离不开书家坚实的功底。书法家在创作精工的书法作品时,必须使功力与之相当,使心中所想能落实到笔下所写,这不仅需要大量的、艰苦的艺术实践,更需要有所思、有所感、有所悟,不断提升自己的眼界水平,才能达到作品中的精益求精。
但是,如果书法作品的精工走向极致,恐怕不是益事。明清两代因科举制度而盛行的馆阁体就是其中一例。馆阁体墨黑而光润,它在视觉上,的确也比较美观、大方、整洁,但由于强调楷书的共性,篇篇都中规中矩,千篇一律,缺少变化,在后期走向了呆板、僵化。流于俗气,往往就是一个书体衰亡的开始。因此,精工到极致必然导致作品的书写性减弱,成为一种程式化的书写。精于工,精于巧,是不利于书家的个性、风格形成的,它会产生雷同。反观宋代的“尚意”书风,由于受到欧阳修、苏轼提倡“书如其人”影响,当书法作品与书家其人联系在一起,自然精工不如质朴,装饰不及朴素。宋黄庭坚言:“凡书要拙多于巧”。明末清初傅山曰:“宁拙毋巧……宁直率毋安排”。
宋书值得一提的是,既不完全否定唐人的法度,也不简单地回归晋人的随意。在宋代历史中,诗人、词人的加入给宋代书法增添了新的意味。他们笔下的书法既有意趣,又能从中看出书家自身极高的修养。这时,人们的性情真真正正地在书法艺术中得到了解放。这是超脱了精细、工巧之上,另一番新的天地。
宋四家之一的米芾正是如此。米芾最能之事在于集古字,可见,他并非排斥法度。他在作书时也不随意下笔。他认为“信书亦一难事”。然而在他的书作中,却能非常自然地流露出书写的趣味。其书作中结体收放自如,自然生动,字的欹斜摇摆,正侧富有变化。可见宋人的尚意书风也并非随意,也有意识形态的“精工”,其笔下却是潇洒有度。苏轼在讲他的书法创作过程中就有这样一段:“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可见,他推崇写意,又不安排,追求信手拈来的境界。尚意书风可贵的是,这种随心所欲,以我意写我心,抛却了刻意,又非随意。如果说精工是需要技艺锤炼的,那么尚意书风便是在技艺成熟之际,还要能挥洒自如,抒情寄意。
书法作品的精工,是书家在漫长的艺术实践里造就的。以时间为经纬,在不断地技艺提高,巧思中体现,但过度着眼于精工,走向极致,一笔一画都刻意安排,这其实是不可取的。书法之所以能从文字中脱离,成为一门特有的艺术,这其中就在于,书法在既定的法度中,能够在线条中体现书家的人格内涵、自身修养。“书如其人”,倘若一切都成了精,成了工,不免就有造作之嫌。
相比较于精工,质朴的、率意的书风更有“初发芙蓉、自然可爱”之感。举汉隶《开通褒斜阁道摩崖》为例,宋晏袤就评其:“字法奇劲,古意有余”。其整体章法是比较紧凑的,字的大小并没有刻意的控制,参差有致。笔画不是全然方直,其中又能体会到有微妙的波折。横竖撇捺任意延展、随意,朴质富有气势,有自然天成的意味。这样的作品中所留下的可探索的空间就更多,内涵更丰厚。再如《崔敬邕墓志》,其用笔爽厉,虽一丝不苟却富有韵致,结体方整古朴,因其不乏有隶书的笔意,虽备法度却不刻板,不愧为北魏书中精品。
应该说,书家在初期的精工是可取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渡阶段。小至笔墨纸砚的择取,内容的挑选,章法的布局,下笔时的构思都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在创作的初期,我们在对全局的把控性上还有所欠缺,太过率意去写,很难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这个时候追求精工,即是在精益求精,十分必要。但是一个书家无法在后期信手拈来,刻意追求精工,对于作品本身就弊大于利。此时精工已不再是衡量作品质量高低的唯一标准了。当有了一定的技法支撑,就应该在作品中增其书写性。
李白有一句诗说得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南碑《瘗鹤铭》虽为楷字,因石势而行,越发自然而然,突破了一般楷书结体规则的束缚;北碑中王远的《石门铭》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结体宽博大气,适度夸张,用笔劲爽富有变化,相比一般楷书实在有趣味得多;王羲之行云流水般的自然美,得天趣,字如其人。弘一法師李叔同的书法,淡淡如水,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宁静致远的禅学意味。恰如他自己所言:“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反观那些笔笔都是精工,苦心经营的书作,反而流于习气、俗气,矫揉造作。可见,书作中的自然之趣,反而能在漫长的历史长流中给人反复推敲、斟酌、赏味的余地。
综上所述,书法作品的精工在一方面确有其积极肯定的意义,它肯定了一个书家的创作功底与创作能力。因为能够称为“精工”的书作,在技法这一层面一定是比较完善的,甚至是无可挑剔的。“精工”是需要慢功夫来渐修的。但是太过执着于精工,往往就容易忽略书法作品的抒情性。一个书家无法适意畅快地去书写,过度追求工巧,很容易走向刻意,走向造作。因为书法作品毕竟是需要抒发书家自身的情感的,以情动人。可见,精工如果走向极致实则不可取。在书艺迢迢的道路上,最终我们都该“返璞归真”,在朴拙中能见风骨,于书作中能见书家的真精神,能够自然而然、给人清风徐来之感的,才是书法作品真正可贵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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