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修宇
【摘要】 目的:观察和对比分析急性卒中者的院前急救效果,旨在提高救治成功率。方法:随机抽取给予院前急救措施的86例急性卒中者作为观察组,另外再随机抽取85例未实施院前急救措施的急性卒中者作为对照组;对两组患者救治时间、并发症发生情况以及预后进行观察和对比。结果:观察组急救开始时间、院内救治时间以及转往神经内、神经外专科时间均较对照组短,并发症发生率(9.30%)低于对照组,恢复良好率(45.35%)高于对照组,致残率(50.00%)和死亡率(4.65%)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院前急救有助于提高急性卒中者救治成功率。
【关键词】 急性卒中; 院前; 急救; 效果
中图分类号 R743.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6-0122-03
doi:10.14033/j.cnki.cfmr.2016.6.067
卒中是指脑部血液循环异常而突然引发的功能障碍,其发病率每年高达150/10万、死亡率在120/10万,存活者中70%以上遗留有不同程度功能障碍[1];由于该病的发生较为突然且好发于院外,因此积极有效的院前救治能为院内的进一步治疗奠定基础,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2],本文对86例急性卒中者院前急救效果予以回顾性观察且进行对比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2013年5月-2015年3月笔者所在医院给予院前急救的86例急性卒中者,均符合《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3]诊断标准且入院后经头颅CT得以确诊。86例急性卒中者中,男62例,女24例,年龄43~78岁,平均(62.00±4.00)岁,缺血性卒中64例,出血性卒中22例,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3~12分,平均(8.00±2.00)分,基础疾病:高血压病45例,糖尿病23例,冠心病18例。此86例经院前急救的患者作为观察组,另外再随机抽取由家属或路人自行送至医院的急性卒中者85例作为对照组,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并且本次研究符合醫学伦理要求。
1.2 排除标准
(1)既往存在精神疾患、认知功能下降以及语言障碍;(2)创伤性脑卒中或严重外伤;(3)脑动静脉畸形或脑动脉瘤、肿瘤等原因所致的脑卒中;(4)无家属或相应监护人;(5)依从性差、病历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本次研究结果以及因重大事件退出研究。
1.3 研究方法
回顾性观察两组急性卒中者一般资料以及救治方法、救治效果,同时结合临床试验设计标准,由专人负责对以下指标进行统计与对比分析,包括两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基础疾病、卒中类型、发病时间、院前急救开始时间、自行入院开始救治时间、院内救治时间、入住专科时间、并发症发生情况(肺部感染、压疮形成、应激性溃疡等)、预后情况(例如存活、致残、死亡)等。
1.4 急救方法
对照组患者由家属或路人陪同自行送至医院予以相应急救措施,未应用院前急救措施。
观察组患者予以院前急救措施,即,(1)接受120指挥系统统一调度,人员接诊后出诊,途中与家属或相关陪同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包括病史、发病原因、发病时间、意识、语言、肢体等,初步判断病情,指导陪同人员予以相应的急救,例如不能随意移动患者、及时去除假牙、清除口鼻分泌物或呕吐物等;(2)到达现场后,测量患者生命体征、血糖、血氧饱和度等,检查患者瞳孔以及肢体活动等神经系统,予以GCS评分,做出卒中诊断和病情评定;(3)体位摆放,意识正常者,予以平卧位或侧卧位,昏迷者头偏向一侧,若疑似出血性卒中则将头抬高15°~30°;(4)气道管理,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呼吸平稳者予以双腔鼻导管高流量吸氧,气道不畅、动脉血氧分压低者在吸痰后予以面罩吸氧,因舌根后坠等原因致呼吸抑制或是GCS评分低于
8分者,采用口咽通气管或是予以气管内插管吸氧;(5)对症处理,病情轻且生命体征稳定者,可尽快予以转运至医院;而对于体温升高者予以冰帽低温保护;存在颅内高压或疑似脑疝者,快速开通静脉通道予以20%甘露醇250 ml于半小时内静脉点滴完毕或予以呋塞米20~40 mg静脉注射;躁动不安或紧张焦虑者,可予以地西泮10~20 mg静脉注射;对于血压较高,尤其是收缩压>180 mm Hg和/或舒张压>120 mm Hg,予以血压控制(以血压控制前的80%为度);血糖过高者(随机血糖超过17 mmol/L),予以胰岛素皮下注射降糖干预(血糖以7.0~11.0 mmol/L为宜);呼吸心跳停止者予以心肺复苏术;(6)安全转运,移动患者时,动作要轻,双手固定患者头部减少振动;途中予以舒适体位,加强对患者意识、血氧饱和度、生命体征的监护,及时清除口鼻分泌物或呕吐物、血凝块等以保持呼吸道通畅,根据病情予以血管活性等药物以维持患者有效血液循环;同时与医院进行联系做好接诊准备工作,以缩短院内救治时间。
1.5 统计学处理
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 16.0进行处理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各项救治时间对比
给予两组患者相应急救措施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急救开始时间、院内救治时间以及转往神经内、神经外专科时间均较对照组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并发症统计对比
给予两组患者相应急救措施后,结果显示观察组卒中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患者预后情况对比
给予两组患者相应急救措施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恢复良好率高于对照组,致残率和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討论
近年来,随着急性卒中发病率的不断升高,其致残率和死亡率日益受到临床重视,其病理变化以及治疗方法研究也得以不断深入[4]。在众多研究中,急性卒中的预后主要取决于发病后的救治时间,已成为公认的事实,因为早期的救治能在有效治疗时间窗内避免梗死灶或出血灶的进一步扩大,控制病情进展,减轻脑水肿、降低脑疝形成,为进一步的救治提供宝贵时间[5]。院前急救是指患者进入医院前的医疗急救行为,包括急救的启动、现场的快速到达、现场急救、转运等,作为急诊医疗体系的院外延伸,院前急救是衡量急救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6];尤其是对于急性卒中患者来说,院前急救是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器官维持以及对症治疗,这样方能有效控制病情进展、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7]。
鉴于此种情况,本文进一步对院前急救在急性卒中的应用效果加以观察和对比分析,旨在加强对院前急救的重视以及改善患者预后等。从表1结果可知,采用院前急救措施的急性卒中者急救开始时间、院内救治时间以及转入相关科室接受进一步专业治疗的时间与未实施院前急救者相比,明显短,从而有利于稳定与控制病情,缓解临床症状;同时采用院前急救措施后,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均显著下降(表2和表3),由此,院前急救是救治急性卒中患者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因为院前急救所承担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转运患者,而与院内急诊、重症治疗是密不可分、完整的体系,能为患者提供一种高效、快速、合理的救治措施,尽量降低院前危险性,从而控制病情、降低急性卒中的致残率和死亡率,改善患者日后的生活质量。而未实施院前救治的患者常因大脑长时间的缺氧造成神经细胞及髓纤维的受损,而错失了最佳救治时间,因此预后往往不良。
总之,院前急救能为急性卒中患者提供宝贵的治疗时机,创造良好的治疗条件,保证各项救治工作的顺利衔接,有助于提高救治成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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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饶明俐,王文志,黄如训,等.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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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钟绍伟.不同院前急救方式对急性脑卒中救治的影响[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4,12(2):69-72.
(收稿日期: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