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
《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5-1846年完成创作的。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体系的一部巨著。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哲学的著作,虽然此书篇幅短小,但字字精煉,句句都透漏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世界的哲学视野。
第一,这一节开头即作了如下含义的表述:“物质是决定意识的。”一定时代的思想是当时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该阶级的物质力量在思想观念上的表现和外化,即一定时代的意识形态是受统治阶级的力量所支配的,由此即形成了国家思想。
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恩格斯还明确指出,只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原理,才能够完整地描述其全部过程及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
但是,一些唯心主义的哲学家认为,一定时期的社会存在是由社会意识决定的,而社会意识的发展只是纯粹的、自身的、独立于存在的不断运动和发展,向高级发展。他认为绝对精神从最简单、朴素的一点开始,在存在领域异化发展,在这种异化发展中丰富,最终以丰富的、多样的形式回到自身,是一种圆圈式运动。我们现在都显然能发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但是黑格尔当时是解释为:他的唯心主义就是精神发展的圆圈终点,当时普鲁士制度就是精神异化带存在的中的源泉终点。
第二,阶级利益才是永恒的。阶级内部派别的对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存在的,一切的形式不过是为了本阶级更好的发展,派别的利益最终还是为了本阶级共同利益所服务的,一旦阶级的利益受到威胁,这种派别的存在立刻趋于无形。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才导致了国家保护的形式。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都是国家发展中两种不可或缺的矛盾,两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使国家利益成了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至上的更加特殊的意义。而与原来的个人利益如家庭利益,共同利益如社会利益相脱节。国家是建立在阶级的基础上的。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都是各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的斗争。
第三,思维不可独立。占有统治地位的从来都是物质力量,不能抛开一定思想产生的条件而硬说是这种思想占统治地位的。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在贵族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在资产阶级社会则是自由、平等等。很显然,不论是在贵族社会还是在资产阶级社会,一定思想的产生都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不是思想决定了某时代应该有什么样的统治阶级,而是什么样的统治阶级决定了这一时代的思想。思想终究是一定时代特征的物质力量在精神领域的表现,我们不能抛开历史现实不顾而只是考虑思想,这是不全面的,也是本末倒置的。
第四,马克思批判精神统治的思想。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占统治地位的历史观是神创论,“神”决定着“人”的诸方面,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神创论的历史观受到怀疑和激烈的批判,其突破点之一便是“人的发现”,对完整人性的认识与揭示,对“自然人”的解放,之后的启蒙运动承继“人的发现”,恢复了人的理性与尊严,人性得到进一步张扬,以人性取代神性,以人权对抗君权,成为新的时代精神。马克思毫不留情的批判了施蒂纳的教阶制,反对其强烈的个人主义。了解德国的现实必须从一定时期的历史出发,而不是如施蒂纳等一些法学家、政治家一样,从自己的独断和曲解出发,这是一种形而上学式的孤立的、片面的思想,缺少从历史现实出发得出的科学的思辨式的思想。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物质关系是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它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形成。
综上,马克思主义是以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基础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德意志意识形态》虽然已经创作了一百多年,人类社会也得到了空前的进步与发展,但是每个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都遵循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但是直到今天,《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思想依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如今,我们应该主动地向人民传递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正确的哲学理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去科学的解决现当代社会主义建设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坚定不移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旗,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形成社会主义建设的自觉性。同时,社会历史的发展既是人的能动活动的过程,又是生产力推动下社会形态的更替过程和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以上便是我读《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些感悟,在以后的学习和思考中,希望自己对其能有更多、更高层次的理解!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3.
[2] 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