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妍
摘 要:企业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我们从根本上要遏制招投标的腐败现象。在招标监督中,必须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抓住重点,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本文对招标监督中遇见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招标;监督;企业
当前,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蔓延态势不容忽视,严重影响了招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招投标的腐败现象,这是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严肃问题。招标监督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武器,通过对招标过程的全程监控,可达到规范参与招标工作各方的从业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经营风险、为企业选择到“物美价廉”的标的物。同时,做好招标监督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转”,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招标监督中,必须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抓住重点,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本文对招标监督中遇见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招标中易出现的常见问题
1)部分企业领导忽视招标监督。部分企业领导不重视招标监督,一方面,造成从事招标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无视招标监督,在招标环节随意打破规矩、漠视纪律,甚至出现个别人操控评标现场,明招暗定的违规违纪现象;另一方面,致使招标监督人员工作懈怠,自我轻视,招标监督形同虚设,无法确保招标工作各项内容合法合规。
2)招标人前期工作不到位。招标人常出现的问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不严谨,造成招标文件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投标人因标书表述不清,理解偏差,投标报价因产品和服务存在的较大差异而相差甚多,导致评标困扰,同时制约招标监督的实施。二是招标商务条款不够清晰、准确,排斥了一部分潜在合格投标人,致使招标过程缺乏竞争力;招标文件存在瑕疵导致项目流标;设置一些过于苛刻的强行条件,人为减少潜在投标人数量;三是招标预算缺乏精准,甚至出现招标人委托潜在投标人制定项目预算,泄露标底的违规事项。
3)投标人不正当竞争。一是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一个投标人联合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投标的假象。二是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既影响公正质量和进度,又容易产生各种矛盾纠纷;三是投标人通过不正當手段中标后引发投诉,个别投标人因自己未中标而利用虚假投诉蓄意扰乱招标活动,延缓定标时间,影响工期。
4)代理机构履职缺位。在实际开、评标工作中,常出现因代理机构工作无序而导致开、评标工作无效。比如:开标现场工作节奏混乱,到了约定开标时间不能及时开标,使监督人员难以确定代理机构是否按时截标;评标过程不设立评委会组长,评委各行其是,没有集体讨论,一个人负责一个项目,一人评标,统一打分趋势,集体签字确认评标结果,致使严重失去评标工作的实质性意义。
5)评标专家水平有限。评标专家决定评标结果,评标专家水平不高会引发系列招标问题。如:不合格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不正确处理澄清范围和过程,存在同一废标条款废此不废彼的严重违规现象;对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自身责任意识认识不到位无法正确履行职责;个别专家受到投标人的拉拢、行贿或带着领导意图,在评标现场诱导、劝说其他评标专家、干扰他人正常评标。
6)招标监督乏力。在日常工作中,招标监督人员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监督大多体现在开标、评标阶段,而较少参与对资格条件、评标细则、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监督,不能准确把握其中某些条款是否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纪检监察人员因专业、经验等原因,抓不到监督重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三是招标监督人员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将自己的职责与评委的职责混淆,以监标身份参与评标,甚至评标过程出现关键业务问题由监标人员最后裁定,出现监标越位现象;四是有些监督人员,监督上级怕得罪领导,监督同事怕影响团结,监督下属怕伤了和气,致使监督缺位。
二、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原因的剖析及根源
(一)部分企业领导盲目自信,致使监督意识自上而下薄弱
绝大多企业都赋予了纪检监察部门招标监督的职责,制定了招标监督的办法,但因个别企业领导层面存在盲目自信,认为招标本身就是阳光工程,与过去经办人说了算或领导一支笔的采购方式相比已经进步很多,有的甚至认为招标监督可有可无。从频繁发生招标腐败案件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凡是不重视招标监督,招标就可能给了某些有意图的人钻漏洞、空子之机会,为其不法采购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造成极其严重腐败后果,给企业带来恶劣社会影响。
(二)招标人前期工作不严谨,致使评标环节瓶颈重重
招标人是企业招标工作的主体,是买卖双方首先发出意愿的一方,招标人因工作态度不严谨,业务水平不过关,造成招标前期功课未做足,会直接致使招标在项目进入评标阶段后评委评标无所适从,如果项目时间紧急,就会出现将错就错,应付了事的现象,同时也让监督人员面临是否以有瑕疵的标书作为评判标准的两难境地,进而极有可能造成高价采购、无法准确采购,甚至采购标的与实际严重不符等一系列后果。
(三)投标人围标串标,引发投诉降低工作效率
招标是一个买卖过程,其中必然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诉求,难免会引发一些非理性的不规范行为。为了在激烈招标过程中胜出,个别投标人有可能蓄意作假、私下串通投标、低价抢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履职不到位,致使招评标工作水平低下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工作的组织者,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直接关系招标工作能否顺利、有效进行。有些代理机构对国家招投标方面的法规、政策掌握的不准,吃的不透,盲目遵循招标人意愿设定招标的细节和程序,不但不能给招标人出谋划策提供高效率高水平的招标服务,更有甚者会使招标过程出现违法现象;有些代理机构工作态度不认真,图省事,不能有秩序的组织招标。
(五)專家评委水平及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评标结果
评标专家是评标结果的确定人,他们关系到能否在众多供应商中去伪存真、优胜劣汰,评标专家能力不一,直接导致评标结果的差异。有的评标专家自认为是技术上的大拿,存有“高人一等”的感觉,但对于招标程序、相关法规未必清晰,在评标过程中不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认为其它外部力量都是束手束脚,影响效率,严重存在倾向性嫌疑。还有的专家专业能力较弱,不能在众多标书中找到关键点,致使评标结果有失偏颇。
(六)招标监督人员自身水平有限,缺乏有效监督
招标监督人员是招标“公平、公正”的见证者,是妄图违规操控招标相关人员的震慑者,是招标违规行为预防、制止和纠正者,因此在招标采购环节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责任。因为招标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负有主管、监督责任的行政部门人手少、力量不足,难免存在失职、缺位、越位的问题。
三、完善招标监督应对措施,提高监督效能
(一)提高高层领导意识,健全招标监督体制机制
企业领导必须认识到加强招标活动的纪律监督,既是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领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构作为招标监督的常设机构,赋予招标监督部门和人员相应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凡是没有招标监督人员参与的招标活动其结果一律无效的否决机制。只有领导的支持和认可,有相应配套机制的实施,招标监督工作才不会形同虚设,招标监督人员才有话语权和震慑力。另外,纪检监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招标监督是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是自己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给自我监督执纪以充分肯定;企业领导、采购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认识到招标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更好的落实制度,防止和减少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更是保护被监督人健康从业的一项有效措施,要主动欢迎、接受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强化招标人的履职能力,做好招标前期工作
招标人是招标采购能否成功的第一人。在招标采购中,招标人必须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如何表述,否则将会排斥潜在合格投标人,甚至无法以合适价格采购到适合的产品。因此,要想发挥招标采购的优势,减少在评标环节出现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一定要把招标的前期功课做足。一是提升编制标书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清楚自己编制的招标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具有法律效应,绝不能有糊弄了事、差不多就行的心理。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写人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行业情况,清楚标书中什么可以有,什么坚决不能指定,排除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加强招标文件撰写管理,合理划分采购类别,加强专业针对性,建立标书编写、审核的系统流程;三是对项目有预算,一定要心中有数,并找第三方协助出具项目概算,绝不能图省事,请潜在投标人给出预算,既透露了自己的标底,也在标底是否科学准确上失去了主动权,反而被潜在投标人牵着鼻子走。
(三)严肃查不法投标人的违规行为,延伸场外监督
建立延伸场外监督机制,就是纪检监察机构结合效能监察、专项监察、巡视检查等方式,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履约情况,特别是质量、数量、期限等关键点进行核查,进而对供应商做出正确评价,对于履约差的要拉入黑名单,禁止其在一段时间内再次参与投标。招投标方面投诉举报历来在企业投诉举中占据较高比例,涉及的问题最复杂,危害也最大。处理招标投诉主要从三个层面入手:一要查处内外勾结,恶意提高报价违规中标的行为;二要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围标串标行为;三要查处违规转包、卖标,防止层层转包,影响工期、工程质量等行为的发生。四要查处招标过程中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对信访举报和投诉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做好招标突出问题和典型违法案例的分析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通过监督,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在在招标过程中充当第三方,但因招标代理机构受雇于招标人,难免在政策把握上、行为举止上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和要求去做,不惜打擦边球、甚至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因为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人信任的第三方,因工作需要,他们可以接触到招标的核心内容,如果他们被投标人买通,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监督人员对代理机构也要加强监督,对代理机构的不妥行为要及时提出和制止,并给予相应的惩戒。
(五)提升招标专家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一是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专业性很强,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方面还涉及商品性能和品质及市场博弈等,所以评标专家除具备招投标、签订合同、商业谈判等知识和技能外,还要熟悉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特性,提高评审专家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能力。二是提高评标专家的法纪观念,使评标专家提高对政策熟知程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我严肃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切不可大意不作为。三是提高评标专家对监督工作的认识,使他们能够自觉守纪,自觉接受监督。此外,监督人员要摆正与评标专家的工作关系,一是纪检监督人员负责从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在评标阶段负责暂时中断评标专家与外界的联系,负责监督评标人员的履职情况。二是充分尊重评标专家的评标意见,对废标或其它重大事项,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结论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证据链是否完整,以判断是否显失去公平、公正。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铁自身要先硬
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培养,使他们明确职责定位,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在实践中锻炼实践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一是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招标监督队伍。建立招标监督专家队伍,坚持集中培训及现场“以老带新”、“以干代训”的培训方式,提高实战应变处置能力;加强招标法规知识学习,组织招标监督人员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晰法律责任和风险;加强廉洁教育,使监督人员自身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编制《招标监督实施细则》,促使招标监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规行事、提高监督质量;创新招标监督的方式,不断探索招标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合同履约监督的新方法;逐步探索建立招标监督人员工作业绩评价体系。二是强化突出问题的现场监督。监督采购方式是否经过审批,尤其是对采用非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要着重核实招标人是否有审批部门批复件,监督项目是否有人为规避公开招标甚至不招标的行为;监督标书编制上是否有歧视性、排斥潜在投标人、指定品牌产品等条款;监督是否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与对文件密封性的检查;监督评标专家的是否与抽取一致、评标现场人员隔离和信息屏蔽情况,评标打分异常情况、废标条款讨论情况;严格控制评标总分汇总和结果排序的环节,做好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干扰评标定标。三是要做好招标监督举报查处。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类针对评标后可能发生的投诉事件的处理工作。当发生投标人对潜在中标人提出异议并进行投诉时,纪检监察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还原事实真相。对查实的信访件,及时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是建立相关人员的信用考评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建立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交易参与者的信用记录制度,对其信用情况进行统一记录,并纳入信用库,促进各相关人员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招标监督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招标源头、过程、实施的监督,不断从查找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防范的手段,既是给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再加一道保护锁,又对促进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