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区公众对雾霾风险感知与应对行为研究

2016-10-21 02:26武洋洋周变红陈代妍
科学与财富 2016年9期
关键词:公众

武洋洋 周变红 陈代妍

摘要:为了了解宝鸡市区公众对雾霾灾害的风险感知能力,以宝鸡市渭滨区公众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方式进行随机调查,结果表明:在公众对雾霾风险的现状感知方面,公众所得的雾霾信息无法较科学准确的区分雾和霾以及PM2.5的含义;但对宝鸡市雾霾发生集中的季节感知能力很高。在公众对雾霾灾害的影响感知方面,宝鸡市公众对雾霾影响的感知能力较高,但是多停留在雾霾影响感知的表层,有待深化。在雾霾灾害对公众行为的改变程度方面,公众会适度的调整户外活动和日常生活,有较好且较积极的防霾行为。

关键词:雾霾灾害风险;风险感知;公众;应对行为

引言

目前对宝鸡市雾霾天气的研究更多侧重于雾霾的成因及污染特征等方面。在国内代豪以上海市为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进行了雾霾天气下公众风险认知与应对行为的研究[1];顾金土等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南京居民的雾霾风险认知及应对行为进行了调查[7];李景宜、周旗等在国民灾害感知方面建立了国民灾害感知能力测评指标体系[8]。这些研究成果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参考,但目前尚缺少将雾霾灾害与公众感知相结合的区域性研究。本文通过对宝鸡市区公众的调查,从现状感知、受影响程度、行为改变程度三方面分析当地公众对雾霾的感知状况,希望能够为当地的雾霾防治工作提供一些科学依据。

1 研究方法

1.1 调查问卷设计

本文采取调查问卷方式,本次的调查范围是选取宝鸡市渭滨区的公众为研究对象,通过入户访谈,共发放问卷210份,回收有效问卷180份,有效率86%。

问卷共分为五部分。问卷的第一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公众对雾霾知识的了解、对政府及大众传媒在雾霾天气中作用的看法;第三部分是判断雾霾对公众的影响程度;第四部分是雾霾天气对公众行为的改变程度;第五部分是附加部分,主要调查公众获取雾霾信息的渠道和对当前空气质量的评价等。对调查结果采用李克特五分量表法,按不同的感知程度进行赋分。运用SPSS 22.0对所有回收的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本文用SPSS 22.0对有效的问卷进行了内部一致性检验。可以看出,本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达0.837(克伦巴赫a系数),说明问卷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1.2 技术路线图

在信息过滤及感知—行为特征模式中,每个公众都会接收到来自大众传媒关于灾害风险事件的信息(如发生的原因、产生的危害、防御的措施等);因为公众个体特征(如:性别、年龄、职业、知识结构等)不尽相同;由风险感知概念可知,每个公众都将已知灾害风险事件的信息和自身特征状况结合进行感知,对风险信息过滤后聚焦于危害性最大的方面。公众感知后,会对将要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危害进行预防或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使个人利益损失最小化。公众对灾害风险感知结果的不同,导致应对行为作用点的不同,在“涟漪效应”下不断放大并作用于社会秩序。在灾害风险事件中,及时准确的做出决策,提供良好的行动方案,有利于事件的迅速掌控,避免或降低事件造成的影响;反之,则会引起事件的扩大和蔓延,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逐渐演变为更大范围的风险事故。

2 结果分析

2.1 公众对雾霾风险的感知现状分析

公众对雾霾灾害的现状感知包括对雾霾现状、雾霾信息的传播及对政府应对措施的看法。公众对雾霾的感知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雾霾灾害性天气的发生频率、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公众自身经历以及在雾霾灾害中公众自身遭受的损失,经常以公众自身的主观感受为中心。鉴于公众感知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我们以查找搜集该區近些年雾霾灾害性天气的实际发生情况为标准,与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对比,进而来判断居民对雾霾感知的强弱。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普遍认为宝鸡市区的雾霾灾害发生频繁且严重,和以前相比空气污染程度加重,且多发生在冬季。与该区近年来雾霾天气的冬季频发,秋季次之、春夏最少的实际发生状况基本一致(根据韩洁、庞翻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该区的公众对雾霾天气的感知较为准确。尽管该区的公众对雾霾有一定的感知能力,但这种感知多停留在表面的感觉和认识上。通过调查显示仅有32.2%和3.3%的公众对雾和霾的区分比较清楚和非常清楚;合18.9%的公众对雾霾和PM2.5值关系的认识比较熟悉和非常熟悉;合34.4%的公众对雾霾天气的成因比较熟悉和非常熟悉。虽然公众对雾霾发生的机理知之甚少,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雾霾灾害带来的危害更加关注。仅有20%的公众对在雾霾天气中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10%的公众对雾霾带来的危害比较陌生和非常陌生。

政府在防霾、治霾的行动中起着主导作用,是雾霾风险政策的制定者;同时政府公开发布的文件、发布会等是普通公众接受雾霾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研究表明:灾害发生后,官方信息传播的越广,渠道越多,风险信息进入稳定期的时间就越短,就越能消除公众的恐慌[10]。政府的各种资源优势也使得在雾霾灾害发生后,公众或媒体往往将灾害风险归因于政府决策失误或政府不作为等。在访谈和调查中部分公众认为“雾霾严重应该找政府,找我干嘛”,调查显示合41.2%的公众不同意和完全不同意政府及时有效对雾霾进行了监测和预警;仅有合30%的公众同意和完全同意政府应对雾霾天气反应迅速;合31.1%的公众同意和完全同意政府对雾霾天气的应对措施是合理有效的。由此看出,公众对政府的行为表现并不满意,政府的应对能力和公信力有待提升。

在信息网络化时代,公众获取信息渠道的多元化,使得风险沟通成为大众传媒义不容辞的责任。大众媒体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也日益显著。相对于政府,大众媒体在风险沟通中是较为活跃的角色,是风险的传播者。大众传媒应以社会安全为使命,全面科学的传播灾害风险信息,提出合理建议,缓减公众恐慌情绪;同时媒体在灾害风险传播中的信息价值取向必须符合价值理性,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标准,要平衡政府(国家)、媒体与公众三者间的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报道。而现实中大众传媒在引导公众认知的同时,由于受到传播机制、风险语境、自身素质和处在复杂的利益生存链条之中等因素,大众媒体信息的传播并非绝对的客观,导致在政府与公众间的风险沟通中存在严重偏差。调查显示,16.7%的公众同意或完全同意大众传媒对雾霾信息报道比较正确。还要注意,在向公众传递雾霾信息时要尽量避免信息的专业化或拗口,要使信息通俗易懂。

2.2公众对雾霾灾害影响的感知分析

公众受雾霾灾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雾霾灾害对公众身体健康、日常生活等方面,在问卷中主要从雾霾预警、雾霾的危害、防霾措施、对雾霾的反思等几个方面对公众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对公众的影响程度采用里克特5点量表法进行分析,按不同的影响程度,赋1-5分,根据被调查公众的回答求出每件影响事例的平均得分,得分越高说明对公众的影响程度越大。

2.3 雾霾天气对公众行为的改变程度

受雾霾灾害的影响,为了使利益损失最小化,公众会采取各种理性和非理性的应对行为以期望降低损失。本文在了解了雾霾灾害对公众的影响后,进而分析公众在受雾霾影响后做出行为选择;影响程度越大,公众行为的改变程度也越大。用SPSS 22.0对二者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

表2给出了Pearson相关系数及其检验结果。可见,Pearson相关系数在0.01的显著性(双尾检验)上都非常显著,可以推断出雾霾对公众的影响程度与雾霾对公众行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同时为证明雾霾对公众影响的显著性进行了假设检验:假设H0:雾霾事件对公众行为有较显著的影响。采用SPSS 22.0进行单个样本的T检验(表),表中在α=0.01时,P<0.01,表示在统计上具有显著性,接受假设。

公众的应对行为受自身感知状况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首先,在雾霾的防护方面,公众对防霾有较强的基本意識和行为,但也有不理性行为的产生。其次,公众会根据户外的空气质量调整个人的户外活动、出行及其日常生活。最后,公众还关注相关的雾霾信息、治理措施等方面并积极的参与环保活动。总的来说,宝鸡市渭滨区公众在雾霾灾害发生时,大部分的公众采取了积极的防护行为,有较好的防霾意识;但是仍有部分公众因为自身利益的关系表现出规避的态度。

3 结论

本文以宝鸡市渭滨区的公众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发现,该区公众对雾霾感知能力处于中等水平,应对行为较积极可行。公众对灾害的感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经历,同时,由于公众的个体特征和所得信息客观度的差异,使得感知与客观事实存在偏差。公众的感知在雾霾防治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防灾减灾的关键,直接影响灾害政策的制定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大众媒体的桥梁作用,强化公众、大众媒体、政府三者间防霾、治霾信息的沟通,降低感知偏差,利于提高公众对灾害的熟悉性和可控性,帮助公众成长。因此,在制定科学、有效的防霾、治霾应对机制和政策的过程中,重视公众在灾害事件中的风险感知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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