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爱建
摘要: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监理制度,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监理行业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
1988年建设部《关于开展监理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发布,拉开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序幕。1996年末,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参照国际惯例、结合国情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监理制度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1]。但随着监理制度的全面推行,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监理制度的本位职能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异。就目前监理状况而言,监理服务似乎走入了一个怪圈,社会上现在流行这样几句话:一等人搞开发,二等人搞设计,三等人搞施工,四等人搞监理[2]。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较短,与国外先进的监理市场相比,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监理市场的不断发展,必须要对当前国内监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法,才能够不断提高我国监理工作的效率。
一、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工程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它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实施建设监理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的全面推行,在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在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以及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工程监理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管理不规范
在监理市场中,不公平竞争现象较严重,优秀企业难以发展壮大。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及部门之间的封锁,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很多不公平公正的现象。监理行业还存在着很多挂靠现象,一些资质不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为了能拿下业务,挂靠在一些资质条件满足的大监理单位名下,在工程中标后,只能从社会上招聘,投标中承诺的监理人员根本无法到位,成为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这些监理公司毫无诚信,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2.监理取费太低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呈逐年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监理行业市场激烈的竞争导致监理企业陷入低价竞争的泥潭,为了拿到业务,只能不断降低利润空间,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监理取费低,企业难以形成资本积累,导致监理企业经营困難,无法做大做强,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监理的独立性受到干预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必须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使用自己的权利,完成建设单位所给予的任务,然而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由于建设单位权利独大,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时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压缩施工工期,减少投资。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这些行为严重地影响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工作的独立性。
4.监理人员平均素质不高
由于目前我国监理取费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监理企业盈利较少,无法提高监理人员的待遇。监理人员的待遇不如甲方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而工作强度和责任却很大,因而很难吸引素质复合型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监理事业。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正处于工程建设的高峰期,工程建设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为了满足建设单位投标人数的要求,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通过外聘凑足人数。如此恶性循环,对行业发展造成严重的制约,阻碍了监理行业的进步。
三、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发展策略
1.严格规范监理市场
严格规范监理市场,强化监理委托程序。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禁止“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另外,严厉打击企业挂靠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
2.提高监理服务最低收费标准
监理取费较低制约了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导致了我国监理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延缓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针对目前行业当中的无序竞争、监理行业取费低等现象,监理协会需要规范,引导监理行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早日实现与国际接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规范监理市场,提高监理服务最低收费标准。
3.规范业主在工程项目中的行为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权利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导致监理很难发挥其有效作用。因此需要对业主行为进行约束,一是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大对业主的监督力度。二是规范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及监理三方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不能相互僭越,应该严格约束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监理应该发挥其第三方的作用,三方各司其职,从而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
4.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监理工作本身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要培养一支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同时思想道德素养较高的专业监理人员队伍,改善当前监理人员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落后的现象。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于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开展不同档次的监理工作培训,同时通过各种学习和研讨会等活动,加强监理工程师、总监等领导人才的选拔。
四、结束语
监理制度的引入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就当前我国监理制度的现状来说,存在着诸多阻碍其良性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阻碍的因素,需要整个监理业及各级管理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监理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必须创新政府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监理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工程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实力,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程志雄. 浅谈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 2010,36(22): 247-248.
[2]黄志鹏. 对当前监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山西建筑, 2008,34(23): 23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