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消息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意见》强调,要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要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中小学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意见》要求,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要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要把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要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
教育部要求:新产品进入学校须先经危害性测试
新华社消息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
意见强调,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建立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安全使用。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装备工作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装备与教育教学及课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意见强调,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同时,制订装备管理办法,规范装备管理基本流程。建设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产品信息、采购信息、学校装备管理和使用信息为内容,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