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翀
[摘要]:不同的所得税会计方法能够影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方式选择。本文利用2004~2011年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所得税会计方法对盈余管理方式选择的影响。结果显示: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特别是应计项目盈余管理。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方法 应计项目盈余管理 真实活动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方式研究,对企业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表明,盈余管理方式可以分为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盈余管理活动,这一盈余管理仅影响会计盈余在各期的分布,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通过操纵真实经济活动实行盈余管理,不仅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还会影响未来现金流,并对公司业绩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研究表明,这两种盈余管理方式会同时存在或替代性地被上市公司使用。不同的是,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不易受到审计师和监管部门的关注,上市公司更倾向于使用这一盈余管理方式。
2007年起,上市公司必须全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导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权变小,这一变化是否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在不同的所得税会计方法下,不同盈余管理方式的成本是不同的,企业会选择怎样的盈余管理方式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实施后,为我们研究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对上市公司不同盈余管理方式选择的影响提供了条件。
一、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所得税会计方法选择属于会计政策选择的范畴,研究表明,会计政策的选择往往伴随着盈余管理的动机。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将会影响企业的税后盈余,而并不影响税前盈余。因为税法刚性较强,除了应付税款法无法在税前利润确定的情况下进行盈余管理外,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均可通过递延所得税来调节所得税费用,影响净利润。与其他会计方法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间接方式确认所得税费用,因此,更容易受会计人员的主观职业判断影响,盈余管理的空间比其他会计方法更大。
因此,我们提出假设1: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公司总体盈余管理增加。
研究证实,上市公司会同时或替代性地使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作为公司盈余管理工具的组合,公司使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或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取决于两种盈余管理方式的相对成本。
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涉及经济活动,发生在整个财务年度或季度,而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仅发生在财务年度或季度末,它只会影响财务报告的数目,因此,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操作难度较小。然而,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更易受到审计师和监管部门的关注,随着相关法律逐渐完善,监管力度加大,诉讼风险增加,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成本相应增加,而以实际交易为基础的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受法律约束较弱,诉讼风险较小,成本相对降低,公司倾向于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转向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两种盈余管理方式的成本变动引发公司盈余管理方式选择的变动。当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操作成本增大时,公司会转向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方式,而当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操作成本降低时,公司会相应增加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减少操作难度较大的真实活动盈余管理。
因此,我们提出假设2: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公司更倾向于采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
二、研究设计和样本选择
(一)模型
本文参考前人(Cohen et al,2010)的研究建立了下列检验模型:
(二)样本选择
为控制法律环境、制度变迁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文以我国2004~2011年A股、H股市场同步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本文对2004~2006年以及2007~2011年的数据分别进行了检验,为了避免金融危机的影响,剔除了2008年的数据。本文数据来源于CCER及香港交易所网站。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我們对连续变量进行5%的winsorize处理。
三、检验结果
(一)单变量检验
从表1可以看出,根据A股市场财务报告数据计算得到的盈余管理,首先,总体盈余管理(EM)的均值从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前的0.44提高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后的0.52,总体上来讲,总体盈余管理增加。其次,应计项目盈余管理(DA)均值从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前的0.0006提高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后的0.0032,在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显著增加。最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RM)均值从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前的0.0027增加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后的0.0034,在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有所增加。根据H股市场财务报告数据,总体盈余管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及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在2006年前后,并没有显著变化。
(二)回归检验
除单变量检验外,本文按照回归模型,对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回归检验。
表2报告了回归检验的结果。从表2的第(1)、(2)、(3)列来看,根据A股市场财务报告数据,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显著增加了总体盈余管理(D的系数为0.0222,在1%的水平下显著)和应计项目盈余管理(D的系数为0.0209,在1%的水平下显著),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有所增加,但并不显著(D的系数为0.0729,T值为0.70)。从表2的第(4)、(5)、(6)列来看,根据H股市场财务报告数据,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并没有对总体盈余管理(EM)、应计项目盈余管理(DA)以及真实活动盈余管理(RM)产生显著影响。
根据单变量检验和回归检验的结果来看,经验数据支持本文的假设1和假设2。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公司总体盈余管理和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显著增加,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略有增加。
四、结论
本文利用统计回归的方法,分析阐述了所得税会计方法对盈余管理方式的影响,经验数据支持本文的假设1和假设2,得出两点结论:一是验证了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总体上有所增加;二是验证了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下,企业更倾向于采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上述结果出现的原因在于,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虽然减少了核算方法选择空间,但是并没有减少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现行所得税会计方法采用间接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盈余管理空间更大。企业既可以通过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主要是会计政策变更),也可以通过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有意安排的真实交易,如关联方交易)影响企业利润。
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可能增加所得税费用,也可能减少所得税费用,根据我国税收法规的立法原则,为了防止企业减少应税收益,审计师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旨在降低利润、减少所得税税负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关注,其中须重点监管的盈余管理行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会计准则赋予企业的权利,企业往往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中存货计价方法、坏帐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等方法的变更进行盈余管理,增加成本费用,降低利润。(2)关联方交易。我国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公司之间的交易普遍存在,由于股权集中度较高,第一大股东往往对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可以左右关联交易。关联购销、转移费用、托管经营、计收资金占用费、资产置换是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的主要手段。例如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购销活动、增加财务费用的高息资金、高额支付的管理费用等都有可能被用来调减利润,降低应税利润。
参考文献:
[1]李增福,郑友环.避税动因的盈余管理方式比较——基于应计项目操控和真实活动操控的研究.财经研究,2010(6).
[2]曾富全.盈余管理视角的所得税会计政策比较与选择.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2).
[3]孙峥嵘.所得税盈余管理研究综述及启示.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10).